<轉載自2023年8月13日 明報 加東版 港聞版>
房委會富戶政策已逾36年,房協的富戶政策則日子尚短,至今不足5年。房協最新資料顯示,截至上月底房協轄下出租屋邨受富戶政策規管的租戶約2700個,佔整體租戶不足一成,其中只有一個租戶須繳交倍半租金。現時房協出租單位共3.26萬多個,分佈20個屋邨,居住人口約8.1萬。
房協2018年9月引入富戶政策,新租戶住滿10年後需每兩年申報入息及資產;另若家庭狀况有變,如增18歲或以上家庭成員,或轉換戶主予非戶主的配偶,即使租約未滿10年,亦須每兩年申報。若申報入息及資產超過指定水平須繳交倍半或雙倍租金甚至遷離,同時住滿5年後須申報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住滿10年須每兩年申報。
房協推行富戶政策與房委會的最大分別,是房協沒有條例賦予權力要求住戶申報,只能從租約入手;同時亦只適用於新訂租約的住戶,故大部分現租戶不受富戶政策規管。
無權要求申報 舊租戶不受管
另外,由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房協轄下出租屋邨約5100個租戶獲准刪除家庭成員戶籍,當中近四成半是結婚或離婚,其餘為離港、離世或置業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