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 星期三

華府應以實際行動證明「不支持『台獨』」

<轉載自2021929 大公報 欄名:隔海觀瀾 撰文:朱穗怡>

1010日即將到來,以往台當局駐港機構及本港一些有臺灣背景的團體和人士在期間搞所謂“慶祝中華民國國慶”、“升中華民國國旗”等凸現“中華民國國格”的活動,在香港國安法出臺後,已涉嫌違法。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條“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一的,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而“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包括:(一)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二)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等。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近日接受媒體專訪時呼籲市民切勿趁著“雙十”,意圖做出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行為,或鼓勵甚至煽動其他人做這些行為,全屬嚴重罪行,警方定會嚴正執法。台駐港機構、相關團體及人士應遵守香港國安法,不要以身試法。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香港國安法實施一年多以來,一些反中亂港頭目和骨幹分子先後落網,香港告別動盪不安的局面,社會已恢復安定。香港國安法震懾效果立竿見影,與香港特區相關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行為,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該法不僅針對“港獨”,也適用“台獨”等其他分裂國家行為。

也許有人會認為,慶祝“雙十”是為了“紀念辛亥革命”。然而,以往在這些所謂“紀念辛亥革命”的活動中,有人唱“中華民國國歌”、升“中華民國國旗”,台駐港機構人員帶頭高喊“中華民國萬歲”,現場佈置“反攻大陸”政治標語,政治意圖不言而喻。由此可見,“慶祝‘雙十’是為了紀念辛亥革命”的說法是混淆視聽。鄧炳強近日接受媒體時表示“任何人有意圖想將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是嚴重罪行,你首先要問清楚自己,你有否這個意圖,如果你無這個意圖,為何要慶祝這個日子(‘雙十’)呢?”

台當局亂港謀“獨”種種行徑仍歷歷在目,其駐港機構相關派駐人員雖然已全部離港,但仍有意利用相關團體和人士作為“代理人”,實現其未竟之政治功能。而本港一些團體和人士尚不自知,仍盲從配合。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5“關於向外國及臺灣政治性組織及其代理人要求因涉港活動提供資料的細則”指出:臺灣代理人指在香港活動,並符合以下兩項條件的人──(a)受臺灣當局或臺灣政治性組織直接或間接指使、直接或間接監督、直接或間接控制、雇用、補貼或資助,或收受臺灣當局或臺灣政治性組織金錢或非金錢報酬;及(b)為臺灣當局或臺灣政治性組織的利益而進行其全部或部分活動。不論是台駐港機構剩下的本港雇員,還是本港一些有臺灣背景的團體如果搞所謂“雙十慶祝活動”,不禁令外界質疑其是否為“臺灣政治性組織代理人”。

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為所謂慶祝“雙十”活動提供場地,明知“雙十”等活動違反香港國安法而繼續為違法活動提供場所,可能被視為參與實施或提供協助,也涉嫌違法。

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而所謂慶祝“雙十”其實是“慶祝中華民國國慶”,具有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意圖。

香港市民應認請慶祝“雙十”的本質,不要參與違法活動。香港國安法不是用來擺設的花瓶,不少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士已被檢控、判刑。台當局駐港機構及本港一些有臺灣背景的團體和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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