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21年9月24日 明報 觀點版 撰文:周永新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
上篇論及如何重塑港人價值觀,筆者提出了兩個觀點:
一、港人必須認真的認識「一國兩制」,因為《基本法》制定以來,港人的關注,集中在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和港人的生活方式,對於國家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不是缺乏認識,就是只有負面的印象。關於「一國」的理解,港人認識的更少,只知香港回歸祖國,但國家與香港特區的關係,港人明白的不多。
二、港人成為中國公民後,這並不單是國籍改變的問題,而是他們持守的價值觀念,也隨着新的國民身分而有不同的解釋。以民主訴求為例:港人追求民主並沒有問題,但如果目的是叫行政長官下台或令政府瀕臨崩潰邊緣,這樣的民主訴求,顯然違反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公民責任。也就是說,當港人成為中國公民後,他們持守的價值觀念,也應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得到新的理解。
筆者循着以上思路,在重塑港人價值觀方面,建議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參考國家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一,是參考國家提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中國共產黨於2012年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及在全國提倡的。核心價值觀共12個,分3個不同層面:國家層面方面,目標是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社會層面方面,取向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民個人層面方面,準則是愛國、敬業、誠信、友善。
國家提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港人持守的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等價值觀念,字面上可說十分相近、分別不大。港人感到較為陌生的,可能是富強和愛國兩個觀念。港人本來就沒有什麼國家觀念,對國家的發展,過去也缺乏認識,並不了解國家怎樣從一窮二白到今天的「小康」社會。所以,對於國家以富強為發展目標,其背後的原因和理據,港人多沒有好好掌握。
這欄過去討論「愛國」時,曾引起一些人的疑問:港人怎會不愛國?九成以上的香港人都是中國人,他們怎會不愛自己的國家?現在問題弄清楚了!愛國並不是抽象的觀念,國家領導人清楚指出:愛國就是愛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實實在在管治中國這個地方的政權,而建立和掌握這個政權的是中國共產黨。所以,愛國就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管治這個國家的中國共產黨。
總括而言,國家提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其中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敬業、誠信、友善,看來港人不會因為這些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而抗拒;當然,港人不會輕易接受這些價值觀念就等同自己的價值,因為字面上雖然相近,在兩種不同的制度下,兩地居民的理解總有差異,例如對於民主的意思,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的看法並不一樣。所以,筆者建議的做法,是多了解國家提倡的核心價值觀,尋求共通之處,這也可幫助兩地居民的溝通。
承襲華人社會傳統價值觀
第二,香港是華人社會,九成以上住在這裏的都是黑眼睛、黑頭髮、黃皮膚的「龍的傳人」;所以,要重塑港人的價值觀,也不能忽視傳統以來中國人信奉的價值觀念。政府在宣傳短片中,也一再重申,一些傳統觀念如孝敬、勤奮等,都是值得港人薪火相傳的價值。筆者過去談論港人價值觀時,有以下的看法:「我認為在這些『核心價值』(作者按: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背後,港人還有其他更重要的價值……包括誠信、廉潔、仁愛和克制。」(《香港人的身份認同和價值觀》頁130)
承襲傳統價值觀念,並且應用於今天的香港,有兩點值得注意:
一、香港是多元化社會,港人對價值觀念的看法並不一致,以「孝敬」為例:30多年前,我問學生是否有責任供養自己的父母,當時八成以上的同學表示認同;幾年前,我問學生同一條問題,40多位同學中只有兩三位舉手同意,並表示到他們年老時,他們不會期望子女的供養。換言之,孝敬包含的意思,是隨時代而改變的,表達的方式也因應不同環境而轉變:今天看來沒有多少已婚子女願意與父母同住。
二、我們得承認,傳統價值觀念也有本身時空的限制。例如,傳統以來,中國人講的是「中庸之道」,但今天港人追求的,尤其是年輕一代,是自我的滿足和理想的實現,對他們來說,社會和諧和穩定並不佔重要地位。因此,以社會利益來壓制個人自由,結果可能適得其反。
總言之,傳統價值觀念雖有可用之處,但必須賦予適合現代社會的意義,否則只會給人「老套」和過時的印象。
重新演繹「自由」「民主」
第三,是重新演繹港人價值觀念中一些關鍵詞語(key ideas),其中以自由和民主最難取得港人共同接受的解釋。「完善選舉制度法例」出台後,政府解說此舉是令選舉制度更有代表性,避免選舉對社會帶來破壞;不過,民間卻有不少聲音認為,這樣的選舉安排是民主倒退,香港居民的選舉權受到嚴重傷害。事實是怎麼一回事?政府需要澄清,市民多不明白完善後的選舉制度的意義和目的。
《港區國安法》訂立後,港人對自己享有的自由和權利,也有不少迷惑。政府雖然一再強調,港人不做危害國家和特區政府的事,港區國安法對他們的生活不會有影響。但港人安心嗎?還是心中仍有疑慮?筆者講過,港人移民原因之一,是他們不相信香港是他們可以安心居住的地方。港區國安法的制定,自有其必要性,否則2019年下半年出現的暴力和破壞不會得到遏止,香港或許真的會「粉身碎骨」,不再有什麼「打不死」的精神。但現在社會穩定了,港人的自由和權利是否完全沒有改變?看來限制是有的。這些限制是否有清晰的界線?政府有責任保護港人的權益。
「法治」「公義」意思需澄清
最後,還有兩個觀念需要澄清:一是「法治」,二是「公義」。港人對「法治」的理解一向以來並不複雜,簡單來說,法治就是依法辦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近年,不同人士對法治有不同說法,港人開始迷惑了。同樣,公義與否從來沒有單一的標準,「行公義」雖是十分崇高的理想,但公義不是一己的私見,唯有以謙卑的心,理解和容納別人的意見,公義才會彰顯。
我們得承認,港人向來持守的價值觀念,今天出現了無比的混亂,如何重塑港人的價值觀,看來港人必須加倍努力,尋求共識,否則互不相讓,各走極端,香港不會是公平和關愛的社會,更可能返回上世紀60、70年代的情况——港人的價值取向,一切以金錢(搵銀)為準,所謂香港精神,離不開個人的財富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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