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釣魚島,又重新掀起公眾關注,中國對領土主體紛爭究竟採取何種態度的問題。
香港前途談判啟示錄
近日在翻看已故新華社香港分社(即現今「中聯辦」)台灣事務部長黃文放先生所著《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決策歷程與執行》一書,讀到一些相關的章節時,我想或許能給大家一些啟發。
黃文放是最早參與中國收回香港主權工作的成員之一,不單在前期為中央做過一些準備和研究工作,更在1982年1月到北京,參加起草收回香港主權的具體方案。 當時有關小組成員只有5個人,他是成員之一,魯平是組長,具體決策由廖承志主持。因此,「放叔」在書中透露的資料和內幕,有相當的權威性。
書中提到1974年葡萄牙政變,之後新政府提出要放棄所有殖民地,並準備把澳門交還中國,但當時中國反而不想收回,因為一旦收回,就一定會帶出香港前途的問 題,而當時中國仍未想處理,遑論收回。於是,反而找來土生葡人領袖宋玉生作中間人,與葡國總理私下溝通,達成一些諒解,後來再由兩國達成協議,包括:
一、澳門是中國領土,主權一貫屬中國政府所有;
二、澳門是歷史遺留問題;
三、在適當時機通過中葡兩國政府談判解決;
四、解決之前維持現狀。
因此,當港督麥理浩在1979年3月訪京,以新界租約只剩18年,土地契約批出年限為港府帶來難題作為理由,英國提出要解決香港前途問題時,鄧小平的答覆是,關於九七問題,中國現在未有政策,希望英國人不要太早提出問題。
澳門模式
中國原本考慮照搬「澳門模式」來解決香港問題。用更「入肉」的話說,那即是「口頭上主權不讓」、「以歷史遺留下來問題作理由」、「拖至未來才解決」、「在此之前按兵不動,不變應萬變」,四大要訣。
那麼,為何中國又在1982年與英國就香港前途問題開始談判,最後並收回香港呢﹖
書中透露,那是因為英國人不同意,硬是要中國明確表態。在隨後兩年,英國前首相卡拉漢、外交大臣卡林頓、掌璽大臣阿德金斯、前首相希斯等,陸續訪問北京,向 中國步步進逼,要中國就九七問題清楚答覆。在這種情下,鄧小平才在1981年4月下達指示,要下面研究出一個明確方針和態度,並在12月拍板,決定收回 主權。其間,中方在香港與英國有很多非正式溝通,並就「澳門模式」作出試探,但卻被後者拒絕。
釣魚島立場同出一轍
再回到今次的釣魚台主權糾紛。
有關中國對釣魚島領土主權的態度,其歷史沿革,在中國外交部官方網頁,「中國外交歷程」一欄裏,有以下的一些記述:
「1978 年10月25日,鄧小平同志作為國務院副總理訪日,在同日本首相福田赳夫的會談中,鄧小平同志強調雙方在釣魚島問題上要以大局為重,並在之後舉行的記者招 待會上高瞻遠矚地指出,實現邦交正常化時,雙方約定不涉及這個問題,談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時,我們雙方也約定不涉及。我們認為,談不攏,避開比較明智,這樣 的問題放一下不要緊。我們這一代人智慧不夠,我們下一代人總比我們聰明,總會找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好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
「1979 年5月31日,鄧小平同志會見來華訪問的自民黨眾議員鈴木善幸時表示,可考慮在不涉及領土主權情下,共同開發釣魚島附近資源。同年6月,中方通過外交渠 道正式向日方提出共同開發釣魚島附近資源的設想,首次公開表明了中方願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模式解決同周邊鄰國間領土和海洋權益爭端的立場。」
「『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基本含義是:第一,主權屬我;第二,對領土爭議,在不具備徹底解決的條件下,可以先不談主權歸屬,而把爭議擱置起來。擱置爭議,並不 是要放棄主權,而是將爭議先放一放;第三,對有些有爭議的領土,進行共同開發;第四,共同開發的目的是,通過合作增進相互了解,為最終合理解決主權的歸屬 創造條件。」
換句話說,這與前述澳門模式的基本涵義,不是如出一轍嗎﹖
那就是,出於務實政治考慮,而採用的一種模糊主義政治。
「最衰是英國人」
「放叔」的書還透露,1981年12 月,由當時的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主持,列席的還有總理趙紫陽,召開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並正式拍板,決定以收回香港主權作為與英國談判的基本立場。會中 趙紫陽還講了一句話:「最衰是英國人,如果等中國國力更強大時才談這問題,不是更好嗎﹖」
不知道,今回在某一次的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中,會否又有人說:「最衰是日本人,如果等中國國力更強大時(例如擁有航空母艦攻擊群時)才談這問題,不是更好嗎﹖」
但日本是漢學研究做得最好、最頂尖的其中一個國家,你估他們又會不會未看過「放叔」寫的這本書﹖不知道北京心目中的如意算盤嗎﹖
況且,當年英國只是閉門步步緊逼,但如今,日本利用右翼勢力在釣魚島修燈塔、建神社,以至近日扣押中國漁船和船長、宣布明年3月將包括釣魚島在內的25個離島「國有化」,中國那種「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模糊政治、緩兵之計,還能管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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