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25年4月23日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菲律賓政府前天(21日)頒布備忘錄通告,放寬過去30多年來對官員與台灣交流的嚴格限制,以擴大吸引台灣投資與發展經貿合作的機會。台外交部長林佳龍前天表示,菲新規將有助台灣在「總合外交」下,持續深化台菲實質合作,對菲政府務實推動台菲關係表達肯定。
據「菲律賓政府公報資訊網」消息,備忘錄通告改變過往禁止菲律賓所有政府官員訪問台灣、接見台官員,或在未經外交部批准的情况下,與台灣官方交流的禁令,放寬為除了總統、副總統、外長和防長之外,其餘政府官員若為經濟、貿易和招商目的,可在使用一般護照、不使用官方頭銜的前提下赴台,此外菲政府官員也可在經貿目的下接見台灣訪團。
但相關政府官員赴台之前,需先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協調,行程結束後需向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及菲外交部提交報告。這意味菲官員今後訪台不再需要菲外交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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