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3日 星期二

警察行動須合規守法 社會切割暴力勿含糊


<轉載自2019813 明報 社評>

激進示威者和警方所用武力近期不斷升級,「搞出人命」風險愈來愈高。周日警方的行動,改變了之前「佈防與示威者對峙」策略,驅散之餘又強硬拘人,太古港鐵站險象環生幾乎人踩人,有居民不滿警方過度使用武力;「臥底警員」在銅鑼灣拘捕激進示威者後拒絕表明身分,更偏離《警察通例》要求。警隊執法也要合規守法,才能顯示專業,警方周日部分行動過了火位,應予譴責。香港需要盡快結束激進示威者和警方之間的「以暴易暴」惡性循環,警方必須檢討新策略下所用武力,以免為亂局加柴添薪,社會亦應毫不含糊反對暴力,向玉石俱焚和「攬炒」說不。

太古執法行動危險 「卧底」拒示身分違規

踏入8月以來,暴力衝突在各區「遍地開花」,激進示威者包圍攻擊警署成為常態,警方清場和拘捕手段也愈來愈強硬,周日出現的諸般激烈衝突場面,正是具體寫照,顯示雙方所用武力均在升級。在尖沙嘴警署,警方指有激進示威者投擲汽油彈,擊中站崗警員導致腿部二級燒傷;對峙衝突期間,有女示威者眼部被擊中受傷,有可能失明;在太古城港鐵站,防暴警察追捕嫌疑激進示威者,在大約兩米短距離內連續發射胡椒彈;在葵芳港鐵站,有人射鋼珠和燃點煙霧餅,警方則向閘內示威者發射催淚彈。

港鐵站人多擠迫,警方在站內範圍使用武力,很容易「殺錯良民」,任何舉措都必須小心謹慎。警方表示,有激進分子視港鐵站如安全港、認為警察不會進入港鐵站拉人,然而就連港鐵方面亦對警方採取強硬行動表示非常遺憾,認為「極有可能影響站內乘客和港鐵職員安全」。

根據催淚彈供應商的安全指引,催淚彈只可於室外或通風良好地方使用。警方辯稱,葵芳站屬「半開放式」設計,並非位於地底,鑑於事發時站內有個別激進示威者用丫叉、鋼珠射向警員及燃燒煙霧餅,為了制止這些危險行為,於是發射了一枚催淚彈。葵芳站的設計,是否能夠算作「通風良好地方」、真的可以使用催淚彈,也許需要催淚彈供應商和專家提供更多資料,以便判斷,不過警方在太古站所採取的行動,明顯太過危險,有可能危及市民街坊安全,不管是否臨場判斷有誤又或所謂「無心之失」(honest mistake),都應批判譴責。

警方辯稱,防暴警察在太古站發射的胡椒球,散射出來的只是粉狀物,即使在近距離發射亦不會有致命威脅,可是根據現場片段,防暴警察追趕示威者期間,在自動扶手電梯推撞棍毆人群,確有可能釀成人踩人。警方行動須以公眾安全為先,當時示威者並無衝擊行為,警方是否有必要冒上致命風險,值得商榷。

警方周日執法另一爭議點,是安排警員當臥底,在銅鑼灣拘捕15名示威者。警方強調卧底調查的對象並非普通示威者,而是一群持有致命武器、多次在示威中帶頭滋事的「核心暴力分子」,又說警員喬裝期間沒有挑起事端或作出非法行為,可是涉事臥底警員在拘捕行動期間沒有展示委任證,面對在場記者詢問,又拒絕表明身分,明顯與《警察通例》和普通法要求有悖,警方有必要就此清晰回應外間質疑。至於尖沙嘴女示威者眼部受傷一事,坊間有指是鋼珠一類硬物所傷,但從新聞片段及圖片所見,傷者眼罩插有疑似布袋彈,警方應想辦法主動嚴正調查,以及聯絡傷者家人,也期望事主提供更多資料,以便各方了解真相。

警方必須堅守專業 社會要向暴力說不

香港局勢動盪,警察成為暴力攻擊和網上起底對象,處境艱難,然而即使面對各種挑釁,警方始終要堅守專業。警方必須嚴格遵守《警察通例》行事,區別對待激進暴力分子、一般示威者和市民,更是必須做到,否則即使能靠「強力執法」平息亂局,也只會在社會埋下更多怨憤和對立。警方周日多項行動,均惹來違反《通例》質疑,成千上萬示威者昨天在機場聚集表示不滿,令到機場運作癱瘓,說明民情有反彈,警方有必要檢視處理示威暴力新策略,以免將一般街坊市民推向對立面。與此同時,社會各界亦須清晰區別暴力與非暴力示威,毫不含糊地向暴力說不,否則很難打破眼前暴力衝突惡性循環。

暴力只會帶來更多暴力,激進示威者與警方所用的武力不斷升級,正是互相刺激之下的結果。一隻手掌拍不響,警方使用武力固然要審慎,激進示威者益趨暴力,社會亦須正視。反修例風暴爆發至今已有兩個月,迄今各方對於應持什麼態度看待暴力,仍然不夠清晰,客觀效果是令到小撮激進分子覺得暴力行為得到掩護包庇。當前香港暴力失控氾濫,必須盡快遏止,以免全社會「攬炒」,各方必須以實際行動叫停暴力、為稍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創造條件,不能繼續支支吾吾。

Police excesses should be condemned

RADICAL PROTESTERS and police have been escalating their use of force recently, heightening the risk of a deadly outcome. Still the police force should abide by laws and regulations during law enforcement to demonstrate their professionalism. Some of the actions taken by the police on Sunday were clearly over the top. These actions should be condemned.

As claimed by the police, radical protesters threw gasoline bombs at Tsim Sha Tsui Police Station, hitting a police officer on guard. He is said to have sustained second‑degree burns on the leg. During the stand‑off and clashes between both sides, a woman protester was shot in the eye, and might have lost her sight. At Tai Koo station, riot police gave chase to a group of allegedly radical protesters, shooting pepper balls in rapid succession at a distance of about two metres from the protesters. At Kwai Fong station, there were people who propelled steel beads and lit "smoke cakes", while police fired tear gas at protesters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gate.

MTR stations are crowded places. The police's use of force within MTR areas is likely to harm innocent passers‑by. Thus, all actions must be taken with caution. The police say that some radical protesters deem MTR stations safe havens, believing that police will not enter MTR stations to make arrests. However, even the MTR has expressed great regret at the police's forceful action, saying that that could in all probability have endangered passengers and employees.

According to safety guidelines provided by the supplier of tear gas canisters, they can only be used outdoors or in places with good ventilation. In their own defence the police say that Kwai Fong station has a "half‑open" design, and it is not located underground. As there were a handful of protesters attacking police with catapults and steel beads and setting smoke cakes alight, a tear gas canister was fired to stop such dangerous behaviour. Does Kwai Fong station truly have a "good ventilation" design, making it suitable for the use of tear gas? The supplier of the tear gas in question, as well as experts, has to provide more information for our judgement. However, the action taken by the police at Tai Koo station was obviously too dangerous, as it could have jeopardised the safety of citizens and people living nearby. No matter whether it was an error of judgement on the scene or an honest mistake, such action should be criticised and condemned.

Another controversial aspect of the police's law enforcement actions on Sunday was the use of undercover police officers to arrest 15 protesters at Causeway Bay. The police stress that the undercover operation was not targeted at ordinary protesters, but "core violent elements" who were armed with lethal weapons and who had taken the lead in creating chaos repeatedly. They also say that those officers disguised as protesters did not instigate any conflicts or act illegally. However, the police officers in question did not produce their police warrant cards when making the arrests. Nor did they make known their identities when questioned by journalists on the scene. This, apparently, is in contradiction to requirements laid down in the Police General Orders and common law. It is necessary for the police force to give a clear response to queries from the public. As for the injury suffered by the woman protester at Tsim Sha Tsui, there were theories that it was caused by hard objects such as steel beads. However, as can be seen in media footage and pictures, there was an object, allegedly a bean bag round, lodged in the goggles of the protester. The police should take the initiative to investigate the matter seriously and contact the family of the victim. It is also hoped that the victim herself can provide more information so that all sides can understand the truth.

警察行動須合規守法 社會切割暴力勿含糊

激進示威者和警方所用武力近期不斷升級,「搞出人命」風險愈來愈高。警隊執法也要合規守法,才能顯示專業,警方周日部分行動過了火位,應予譴責。

在尖沙嘴警署,警方指有激進示威者投擲汽油彈,擊中站崗警員導致腿部二級燒傷;對峙衝突期間,有女示威者眼部被擊中受傷,有可能失明;在太古城港鐵站,防暴警察追捕嫌疑激進示威者,在大約兩米短距離內連續發射胡椒彈;在葵芳港鐵站,有人射鋼珠和燃點煙霧餅,警方則向閘內示威者發射催淚彈。

港鐵站人多擠迫,警方在站內範圍使用武力,很容易「殺錯良民」,任何舉措都必須小心謹慎。警方表示,有激進分子視港鐵站如安全港、認為警察不會進入港鐵站拉人,然而就連港鐵方面亦對警方採取強硬行動表示非常遺憾,認為「極有可能影響站內乘客和港鐵職員安全」。

根據催淚彈供應商的安全指引,催淚彈只可於室外或通風良好地方使用。警方辯稱,葵芳站屬「半開放式」設計,並非位於地底,鑑於事發時站內有個別激進示威者用丫叉、鋼珠射向警員及燃燒煙霧餅,為了制止這些危險行為,於是發射了一枚催淚彈。葵芳站的設計,是否能夠算作「通風良好地方」、真的可以使用催淚彈,也許需要催淚彈供應商和專家提供更多資料,以便判斷,不過警方在太古站所採取的行動,明顯太過危險,有可能危及市民街坊安全,不管是否臨場判斷有誤又或所謂「無心之失」(honest mistake),都應批判譴責。

警方周日執法另一爭議點,是安排警員當臥底,在銅鑼灣拘捕15名示威者。警方強調卧底調查的對象並非普通示威者,而是一群持有致命武器、多次在示威中帶頭滋事的「核心暴力分子」,又說警員喬裝期間沒有挑起事端或作出非法行為,可是涉事臥底警員在拘捕行動期間沒有展示委任證,面對在場記者詢問,又拒絕表明身分,明顯與《警察通例》和普通法要求有悖,警方有必要就此清晰回應外間質疑。至於尖沙嘴女示威者眼部受傷一事,坊間有指是鋼珠一類硬物所傷,但從新聞片段及圖片所見,傷者眼罩插有疑似布袋彈,警方應想辦法主動嚴正調查,以及聯絡傷者家人,也期望事主提供更多資料,以便各方了解真相。

2019年8月11日 星期日

內地經濟表現不俗 香港脫困仍有優勢

<轉載自2019811 明報 社評>

陸續公布的上半年數據顯示,內地經濟雖有隱憂,但仍然樂觀。經濟增長維持6.3%,在中美貿易戰火蔓延下,進出口總額仍有增長且順差擴大,令人跌眼鏡,實則主要原因是進口值下降。下半年經濟無疑有下行壓力,但龐大的市場消費能力仍然旺盛,以廣東省為例,深圳、廣州的經濟增長後勁十足,香港在遭遇經濟困境時,如何加快融合以取得共榮,值得考慮。

內地全年的經濟增長目標在6.0%6.5%的區間,上半年有6.3%,估計全年達到目標,應該不難。帶動經濟增長的三頭馬車是消費、投資和對外貿易,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比率分別是60%20%20%,上半年的消費總額增長達到8.4%,比總體經濟增長率還要高,當中表現最差的是汽車銷售,由於是耐用消費品,購買力主要取決於對經濟前景的信心,在一片吹淡風的時候,推遲換新車的計劃十分自然。另一個主要影響因素是房地產銷售,城鎮化的比率已經超過六成,在需要大量工人的製造業停滯不前的情况下,城鎮化的推進速度將會放緩,而且最高領導層明確表態不鼓勵炒樓,剛性需求下滑加上預期升值潛力下降,投資買房意欲受打擊自是必然,但總體來說,房地產業仍在繼續增長。雖然全國大城市的樓價已經回落,但廣東省21個城市中,今年上半年的賣地交易,只有7個城市負增長,其餘14個城市都有不同程度上升,廣州的賣地面積更比去年同期增長74%

消費市場仍然興旺,也在推高通脹率,7月份達到2.8%,如果扣除豬肉因為豬瘟大幅加價的因素外,尚在健康的區間。下半年消費能力的前景,主要看國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這也是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隱憂。然而,中國人的儲蓄率全球最高,消費意欲還要看他們對經濟增長的信心,如果以「李克強指數」來衡量,就毋須過分憂慮,珠海和深圳的用電量,今年已經四度刷新最高紀錄,全國鐵路載客量也在屢創新高,7月份每天超過1000萬人次乘搭高鐵,主要線路仍然一票難求。

中美貿易 佔外貿總額比例降

過去中國經濟對外貿的依存度甚高,而今已經下降到對經濟增長率貢獻的兩成。在中美貿易戰戰况愈演愈烈下,今年前7個月,進出口總值2.56萬億美元,總體下降1.8%,其中出口仍有輕微上升,進口下跌4.5%,但順差則擴大近四成,相信在人民幣貶值的情况下,這一趨勢將會愈見明顯。在主要貿易伙伴當中,對歐盟、東盟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貿易額,仍有較高增長,對歐盟的增長超過一成,即使對美國的貿易額下降8.1%,進口降幅大於出口,仍然保持順差。說明中國的對外貿易仍然有很強的競爭力,只是美國的人為因素導致貿易額萎縮,不過,對美貿易佔總貿易額的比率也下降到12%,即使中美貿易戰進一步惡化,對中國外貿的影響也不再是決定性的,只是貿易戰會嚴重影響全球經濟信心,大環境變差會影響中國經濟的增長幅度。

對經濟增長貢獻的另一頭馬車是投資,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國家投資在基建拉動經濟發展,特別是對西部城市。今年上半年增速最快的城市還是傳統的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但異軍突起的成都緊隨其後,說明過去大力投資西部已經看到成效。雖然投資基建還會繼續,但更多的投資,將會放在經濟轉型的支柱產業上,創新科技和通訊科技成就了所謂「三新經濟」,是指新產業、新業態和新的商業模式生產活動的集合,涵蓋電子商業、外賣送餐和物流業等等,只要看看這些產業的總部大多設於深圳和杭州等地,就可以預測未來投資增速較快的地理方向。

反觀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表示,香港的經濟面臨「外憂內患」,情况將會比過去經歷的SARS和金融風暴的打擊更嚴重。香港經濟結構單一,過分依賴金融和房地產業,經濟模式轉型一直踟躕不前,而今金融業受外圍環境影響,旅遊業也受到嚴重挑戰,經濟轉型更加時不我待。創新的路徑可能荊棘滿途,但眼前的情况是,毗鄰跟香港相似的深圳,在「三新經濟」方面卻表現突出,何不主動去「分一杯羹」,利用香港對國際市場接軌的優勢,藉此機會為經濟轉型找到新方向。

香港經濟 轉型可以借鏡深圳

中國自2013年開始扭轉過去經濟增長率一直維持在雙位數的局面,至今仍然有6%以上的增長,相對於西方發達經濟體,表現已算不俗;而且基數愈來愈大,增長率就更難提高,今天增長的一個百分點,就相當於過去更高的金額,不能因為增速放緩而對中國經濟發展前景失去信心。香港更應該抓準內地經濟增長的行業和地理方向,加快融合的步伐。

2019年8月9日 星期五

香港還有多少時間沉淪下去?

<轉載自201989 明報 觀點版 撰文:周永新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

特首林鄭月娥呼籲不要縱容暴力。但誰縱容暴力?到了今天,其實市民最想知道的並非誰縱容暴力,而是誰能止息暴力?市民真的不想看見他們素來依賴保護自己安全的警隊,現在卻全無意義地被折騰,被嘲為濫用暴力的「黑警」。市民尤感心痛的是代表香港未來的年輕人,雖不是為私利,卻被捲上使用暴力的漩渦,被指破壞香港繁榮和穩定。這種暴力不斷升級的局面,特首,你能憑着良心說自己沒有責任嗎?

特首還有能力管治香港嗎?

整整兩個月過去了,香港好像停頓下來。市民心裏要問的是:你林鄭月娥作為特首,還有能力管治香港下去嗎?《逃犯條例》修訂提出來時,負責官員對市民說:你既不犯罪,又何必害怕?但修例引發的風波,初則是政黨之間爭拗,繼而是警民對峙和恐怖襲擊。到現在問題重點已不在修例,而是市民人身安全受威脅。還有多少時間,市民看着香港沉淪下去,直到治安不靖、繁榮不再?

林鄭在香港特區成立22周年酒會致辭時說:「持不同意見、擔當不同崗位的每一位香港人,都愛護這個地方,珍惜彼此一直重視的價值。我和特區政府一定會加倍努力,讓大家重拾信心,讓香港重新出發。」

誰把香港變成港人不認識的地方?

「港人愛護香港,珍惜彼此重視的價值」,這句話今天出自特首的口,實在是極大諷刺!誰把香港變成港人不認識的地方?逃犯條例修訂提出來後,市民問的是:政府這次修例,為什麼與市民認識的政府慣常做法這麼大分別?為什麼修改這樣重要的法例,在沒有預告的情况下就提出來?為什麼諮詢期只有20天?為什麼負責的官員沒有向公眾解釋?為什麼政府這樣漠視民眾反對聲音?為什麼在處理其後引發的衝突時,政府表現是這麼進退失據,嚴重傷害市民對警隊的信心?這就是特首「愛護香港、珍惜彼此重視的價值」的表現嗎?

特首應允「我和特區政府會加倍努力,讓大家重拾信心,讓香港重新出發」。但71日回歸慶典以來,特首和她管治班子的表現,怎麼看也無法令市民重拾信心,「香港重新出發」是「廢話」。其實自林鄭上任特首以來,她和管治班子推行的措施不但未如人意,根本就是乏善可陳。筆者認為就算今次修例風波過去,特首和她的管治班子如果仍我行我素,不深刻反思過去兩年管治所犯的錯誤,相信未來3年市民也不會有好日子過。這樣,特首過去兩年管治出現了什麼問題?

林鄭「一言堂」 說了就算數

第一,過去兩年政府推行的政策明顯欠缺周詳規劃,看不到是官員集體參與的成果。市民看到的是林鄭一人說了就算數,是典型「一言堂」。例如市民最關心的房屋短缺問題:林鄭的房屋政策以置業為主導,一錘定音後,各種鼓勵置業計劃紛紛出籠,結果造成樓價飈升、輪候公屋人龍愈來愈長。這樣的房屋政策,事前沒有諮詢和凝聚社會共識,見到的只是林鄭個人的主張。這樣與民生有密切關係的政策,就應由特首一人把持的嗎?

又如最近房委會推出的出租計劃,就是沒有補地價的居屋和租置公屋皆可出租部分或全個單位。相同計劃,房協自去年底已開始試行,但至今年7月底,一個單位都未有租出,現在卻要推行到34萬個公營房屋單位。這樣急就章的做法,除了因為是特首的主張外,其他官員相信都不敢任意妄為。但政府由一人話事,好嗎?

第二,特首和她的管治班子欠缺誠意與市民溝通。以逃犯條例修訂為例,筆者多次在這裏指出,修例最大敗筆是負責官員從來沒有在公開場合向市民詳細交代,並以為只要取得立法會通過,自己便可完成任務,根本沒有用心向市民解釋。特首說施政必須顧及「民心、民意、民情」,但政府連與市民溝通也懶得去做,怎知市民心意?怎能贏取市民信任和支持?

第三,特首和她的管治班子欠缺應變能力。筆者所指的應變能力,並不單在處理一些突發事件時的表現,例如颱風「山竹」過後交通和上班的有關安排;而是當一些市民關注的問題出現了,政府是如何應對。例如每到流感高峰期,公立醫院「迫爆」,政府的應對無非期望醫務人員「捱義氣」,待流感高峰期過去,負責的官員卻把問題忘記了。其他例子還有很多,其中較為市民詬病的是安老院舍宿位長期短缺,管理也不時傳出醜聞。其實政府早已知道人口老化必然增加服務需求,但政府的應對就是永遠「無能為力」。

欠親和能力 無法凝聚市民共識

第四,是特首和她的管治班子欠缺親和能力,無法凝聚市民對關注問題的共識。各項民調均顯示,特首和各司局長的民望都處於不是最低、而是只會更低的低位。箇中原因除了政府在各政策範疇內實在無甚建樹外,筆者認為還有一個根本原因,就是特首和各司局長都欠缺政治人物所需的親和能力。

什麼是親和能力?親和能力並非面面俱圓、不得罪人就是了。而是市民感覺到官員是可接近的,是可將心中的話講出來的,自己意見也會受到重視。可惜包括特首在內,筆者不覺得哪名問責官員有這種親和能力。他們都好像拒人於千里,除了躲在辦公室及作一些官式訪問外,根本沒有意願與市民接觸。

市民看不到香港未來願景

第五,特首和她的管治班子欠缺帶領民眾向前望的能力。西諺有云:「民無願景,民就沉淪。」特首和問責官員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政府做事是務實的(pragmatic)。這種說話只應出於技術官僚的口,但作為特區領導人,特首能讓市民看到香港未來願景嗎?或許特首認為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就是香港的願景,但這是港人的共識嗎?還是特首一廂情願的想法?

香港正進入關鍵時刻。過去兩年林鄭和她管治班子的施政,就算不是完全失敗,也是失誤重重、成效不彰,改革應是急不容緩。但面對當前困局,林鄭和她的管治班子還有改革的時間和空間嗎?還是先要為自己對香港和市民造成的傷害問責?

2019年8月7日 星期三

脆弱的警隊管理層 鄉黑 神功 讀書郎

<轉載自201987 明報 副刊 欄名:周日話題>

近日突然爆出別號「鋼閘」、退休了8個月的副警務處長劉業成出山,重返警隊,以處理「反送中」示威及衝擊。這個破天荒「三副處」的安排,一邊廂是希望借用劉業成指揮大戰陣的豐富經驗,協助現今進退失據、狼狽盡現的警隊,另一邊廂也是阿爺公開摑了警隊管理層一大把掌。反映中央雖然公開力撐警隊,實質已留意到警隊管理層的脆弱,趁距離國慶70周年只餘1個多月之際,急忙救火,為警隊做加固工程。

回歸以來,警隊向以其完備的接班計劃及部署自豪,在俗稱「七小福」(1處長+2副處長+4名高級助理處長)管理團隊中,有能文能武之將,但近年管理層明顯變質,有的與鄉黑交往甚密、有的以練神打「師傅到」而聞名,亦有不少袋住兩三個碩士學位但實戰欠奉的讀書郎,終在反送中一役激光中照射下,徹底暴露所謂完美部署,其實只是幻影一場。

究竟警隊管理團隊,是如何變成如斯脆弱。

選定「明日之星」 低調免出錯

回看回歸初年,警務處長「一哥」許淇安、曾蔭培、李明逵,基本上是威嚴管理年代的一哥,3人同是俗稱CID MAN刑偵調查出身,度橋諗計唔會輸,至2007年上任的鄧竟成,處理爭議事件如人肉路障而公開道歉後被稱為「Sorry sir」,但始終飛虎隊出身,較為公眾認受;至2011年出任一哥的曾偉雄,以至2015年上場的盧偉聰,開始令人懷疑其欠缺足夠能力能量駕御複雜社會環境。盧偉聰的指揮能力在警隊內部一直眾說紛紜,常有人不時提起在2016年旺角大衝突他至清晨才現身的一幕。

究竟一哥在內的的七小福成員,是如何揀出來?在2002年,在警務督察協會仍是敢言的年代,協會主席廖潔明就曾公開形容,警隊提拔人才方法是「蜜蜂式」,被認定為蜂后者會安排「餵食蜂皇漿」長大,意即是一批早已選定的警官,被重點栽培,不時派往海外受訓,如英國皇家國防學院、美國哈佛大學行政管理課程、內地公安大學指揮主管課程等,又會安排輪流擔任管理及行動崗位,在安全環境下升職,久而久之,為免升官途中出錯,造成「明日之星」警官趨向低調,甚至在職務上有不敢擔當之說。

帶兵叻讀書少 難出頭

當然,任何機構組織難免會及早挑選high-flyer重點培訓,但警隊在此極端「制度化」模式運作,一旦被揀中為「明日之星」警官,複製走明星道路,真正警務實戰帶兵的能力反不受重視。再者,過去十多年警隊內流行讀書文化,行動帶兵或查案表現優秀的探員,仕途晉升上,亦未必能跟公餘時全心去讀書考碩士博士學歷的「讀書郎」同袍較勁,故在軍器廠街警察總部內,碩士博士學歷者碰口碰面,隨便翻查資料,已可見近年有指是「隔代一哥」人選、未夠50歲的助理處長麥展豪,已有犯罪學、電子商務及公共行政學3個碩士學位,但外界包括傳媒都甚少在大型行動或案件中見其蹤影。

保安部經驗 與公安交涉

除了學歷,近年在警隊內有保安部(內部俗稱「公司」)即情報工作經驗,也成為晉升高層的一項重點考慮因素,盧偉聰曾長時間主管情報工作,上任時只集中講派駐國際刑警的經驗,但涉外其實也包括大量與內地公安部接觸。一個很明顯現象是,自2014年佔中後公安部與港警接觸更趨頻繁,而中聯辦內警聯部十分高調,由警隊高層到各員方組織都全方位聯絡,並造成警隊在港向上亦多了一層匯報的單位。

雖則「二哥」副處長(行動)鄧炳強也曾派駐里昂國際刑警負責跨境聯繫,但他開始廣為人知,始於2013年任元朗指揮官期間,出席鄉紳宴請的「小桃園飯局」,但這也無阻其官運仕途。反送中前兩年,他更是罕有地極早獲內部全面認定為儲君之身的二哥,不如以往兩位副處長常競爭至頭崩額裂最後一刻的情况,如曾偉雄與李家超之爭,李在角逐一哥落空後,才轉投問責官員之途。

警黑指控 關鍵人物無回應

近日最令公眾難以釋懷是,在721元朗鄉黑無差別襲擊巿民一役,外界有強烈「警黑勾結」指控,矛頭直指鄧炳強與元朗鄉紳及黑幫的關係,但至逾兩星期多,鄧炳強是從未就此「污名」指控作任何公開回應,事實上,整個逾兩個月處理反送中示威者的警務行動中,鄧炳強未曾向外作一句公開回應。

歷任警隊一哥二哥,不少都曾公開申明「警黑勢不兩立」,現被安排上場接手處理亂局的劉業成(劉的別號因其名字與鋼閘公司同名,加上作風硬朗而來),去年退休前曾提及,他感到最不愉快是警察被示威者罵是「黑警」,強調警隊以打擊黑社會為目標。不過,警方執法不公偏袒鄉黑的觀感,已在過去的兩個月來深入民心,劉的出現,以至傳聞日後將有更多具經驗的退休警官「翻閹」(即退休後再聘用)回巢,最多只能增強警隊在處理大集會的能力,以減低防暴警胡亂衝入商場與示威者毆鬥,以至不停亂放過期催淚彈的場景,但長遠而言,警隊管理層脆弱化,如何面對內地公安體系與日趨增的指示及壓力,而是做到站在港人的福祉方面,將會是一個更需要正視的議題。

2019年8月6日 星期二

獨立調查委員會 能平息亂局嗎?


<轉載自201986 國是港事 撰文:葉劉淑儀 新民黨主席、立法會議員>

近日,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下稱「調委會」)的聲音愈叫愈烈,前政府官員、大學校長、議員及公務員紛紛表態。我認為大家動機良好,有這建議無可厚非,畢竟大家每日看着不斷升級的堵路、示威、暴力衝擊,看着我們熱愛的香港不斷沉淪,會感到焦慮,希望「風暴」早日平息,香港繼續向前。

動機良好 宜認清限制及副作用

根據《香港法例》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Commissions of Inquiry Ordinance)(下稱《條例》)第2條,特區政府可「委任一名或多於一名委員,……調查與公眾有重大關係的任何事宜」。我認為在成立調委會前,社會宜認清,究竟成立調委會的目的是甚麼?當中有甚麼限制?它能否達成其目的?會有甚麼副作用?

政府於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後引起巨大爭議,即使行政長官於615日宣布暫緩修例,及後再指修例已壽終正寢,反修例抗爭仍沒止息,其間引發多次大型遊行示威、毁壞立法會、包圍警總、衝擊中聯辦、警方進入新城市廣場、元朗白衫人襲擊市民、暴力衝突、不合作運動、罷工罷市等,這些事件仍在發酵,沒有停止的迹象,因此,社會認為成立調委會的目的是查明整場反修例風暴的來龍去脈,找出真相,藉以平息爭端,恢復社會安寧。我認為動機良好,可以理解。

1995年,南非成立了「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全面調查過往長期在種族隔離政策下各種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件,還原歷史真相,藉以撫平黑人與白人之間的仇恨,促進民族和解。這與今天建議成立調委會的動機類似。

抗爭完全停止 才能理性調查

值得留意的是,當時南非是在已取消了種族隔離政策,曼德拉從獄中釋放並成功當選為總統,即是南非已改朝換代,與過去劃了界綫後,才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這樣社會才能在理性的環境下,較易找到事件的真相,達致和解。

香港過往曾五次成立調委會,分別調查赤鱲角新機場啟用混亂、教院風波、南丫島撞船海難、鉛水事件及較近期的沙中綫紅磡月台工程醜聞。但是這些均是單一事故、調查目標清楚,而且也是在事情告一段落後才展開調查的。

但是,以香港目前每日都有抗爭的情況,是否成立調委會的適合時機?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只有在各種抗爭活動完全停止,社會進入下一個階段後,才能理性地展開調查。

調委會權力有限 無助檢控

香港社會十分信賴法官能公平公正地主持調查工作,這點無容置疑。可是,根據《條例》成立的調委會,權限十分有限,不足以應對這場龐大而複雜的反修例風暴。

首先,調委會好像法庭那樣,可以傳召證人作供及提交文件證據。但是,證人也可以不親自出席,而交由大律師或律師代表。而《條例》第4條及第7條更列明,證人提供的口供及證據,「不會在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被接納為證據」,即是日後不能利用該等證供證據向證人採取法律行動,對檢控工作沒有幫助。

再者,調委會並非像坊間所想,能像神探般抽絲剝繭,主動查出各種情節,找出證據。我們不要忘記,平日法庭審理案件,是由執法部門先調查證據及事實,再呈交法庭審理,負責追查及抽絲剝繭的其實是執法部門,但是調委會並沒有這方面的權力及資源。

港英六七暴動 並無成立調委會

換句話說,調委會可以傳召證人,例如傳召個別官員、議員,但是怎樣傳召白衫人、黑衫人、戴口罩的人、連登仔或Telegram組員?更甚者,怎樣傳召外國勢力?屆時究竟誰來作供?

當年的六七暴動,港英政府認為是由境外政治勢力而非內部原因引致,因此並沒有成立調委會,而是做了內部官方報告,交予英聯邦外交事務部。可見若事件涉及境外政治勢力,也非調委會能夠處理。

因此,我認為在調委會的權限下,能夠查出來的「真相」,只是九牛一毛。

196645日至8日,因為天星小輪宣布加價5仙而觸發了一場大規模騷動。騷動期間警察開了93槍,發射了近1,200枚催淚彈,駐港英軍有奉召出動但沒有開火。事件中,共1,465人被捕,當中323人被判入獄。

歷史證明 境外專家較客觀

如同南非那樣,當時港英政府也是在騷動平息後才進行調查,並且提出了兩份報告,一份是《1966年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書》,另一份是《地方行政工作小組報告》。

港英政府為了讓調查結果更具說服力,邀請了4位分量十足的人士組成法定調查委員會。主席何瑾爵士(Sir Michael Hogan)在英國有法律及政治科學學位,曾在非洲及中東服役,也曾在多個殖民地服務過,最後在港官至首席按察司。賴廉士爵士(Sir Lindsay Ride)擁有英國醫學學位,曾參與一戰及二戰,更曾遭日軍俘虜,戰後擔任港大校長。兩位華人成員則是香港童軍總會總監羅徵勤及的近律師行高級合夥人黃秉乾。

至於《地方行政工作小組報告》,則由資深殖民政務官W.V. Dickinson擔任小組主席,成員包括曾於印度、烏干達、馬來亞、香港和後來於歐盟供職的資深英國殖民地官員K.V. Arrowsmith,香港本地資深官員羅能士(Martin Rowlands)、華樂庭(John Walden)及韋忠信,以及首位華人政務官徐家祥。

上述人選包括有環球經歷、從外地調派來的英籍官員,也包括德高望重的本地官員及社會賢達,這種組合突顯了境外專家(outside view)的客觀性重要性,同時包融了本地角度,加強了調查報告的說服力。

可是,今日香港撕裂若此,誰才是具普遍公信力,人人信服的人士?那麼,待抗爭停止,香港進入新階段後,中央政府是否可像當年英國政府那樣,調派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學者或中紀委官員來港,配合本地法官,共同展開調查?

特首委任 自己查自己?

即使特區政府決定成立調委會,又是否能達到查明整場反修例風暴的來龍去脈,找出真相,藉以平息爭端,恢復社會安寧的目的?會否引起其他負面影響,甚至延續紛爭?

首先,調委會需在抗爭停止後成立,但在這場號稱沒有大台的運動下,特區政府能與誰磋商?泛民議員?港獨派?焦土派?勇武派?傳媒大亨?誰能代表抗爭者承諾完全停止抗爭,以讓調委會展開工作?

第二,現在社會四分五裂,即使退休大法官也未必人人信服,那麼誰才是具普遍公信力,社會各種立場人士均會接納的調委會人選?

第三,調查範圍(Terms of Reference)應怎樣釐定才能查出真相?

根據《條例》,調委會是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委任成立的,但是修訂《逃犯條例》是由行政長官因應陳同佳台灣殺人案而提出的。那麼,調委會調查行政長官是否有「自己查自己」之嫌?市民是否信服?

而鑑於目前已有監警會等機制處理針對警察的投訴,屆時特區政府大可把警隊排除於調查範圍外。但若特區政府真的那樣做,相信又會引發激烈的爭端。

而若把行政長官、行政會議、立法會、官員以至警察等均納入調查範圍的話,屆時只怕香港會步入更深層次的內耗,後果不堪設想。

深層問題浮水面 不能「扑咪」了事

面對目前如此嚴峻的政治形勢,我認為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必須深刻檢討管治、面對群眾、回應民意,但不單單是成立調委會那麼簡單。

1966年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報告書》及《地方行政工作小組報告》詳細分析了當時騷動的成因,認為騷動是由香港積存已久的政治、經濟、社會、房屋和教育問題所引致。最終港英政府推出了民政主任制度穩定民心,同時推行多項房屋、教育及勞工保障改革。雖然上述兩份報告寫於60年代,但今日看來,歷史是何其相似,當中推動改革的遠見,值得今日特區政府借鏡。

1966年一樣,今次反修例風暴讓積藏已久的各種問題「浮上水面」,包括社會價值觀、土地房屋短缺、貧富懸殊、教改成效、青年出路等,特區政府必須正視問題,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來回應社會訴求。

同時,行政長官需明白面對群眾的重要性,不能只靠新聞稿或幾句「扑咪」了事。
法國黃背心運動一度是總統馬克龍的重大危機,把他殺個措手不及。但他很快作出應對,除了提出政策措施外,更重要是他勇於面對群眾,沒有避而不見。他舉辦了兩個月「全國大辯論」(Great National Debate),除了網上收集意見,重點是在全國各地舉辦過萬場社區論壇,以及百多小時的與總統談話。馬克龍親自現身,直接聆聽市民意見,展示決心和誠意,化解了危機,黃背心運動緩了下來。

行政長官大可借鑑馬克龍,不要再錯過機會,而是堂堂正正站出來,落區,面對市民。噓聲一定有,但那是必須面對的,惟有如此,才能讓抗爭者消停,讓香港邁向下一個階段,或許屆時,便是展開調查的適當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