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5日 星期六

一句「主席好」 步向制度化

<轉載自201785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撰文: 葉振東 中山大學政治學理論博士>
日前,國家主席習近平以軍委主席身份,出席內蒙古朱日和軍訓基地的盛大閱兵。情況與香港回歸20周年,石崗軍營閱兵雷同,接受閱兵的將士用「主席好」回應習近平說的「同志們好」,而並非鄧小平以來的「首長好」。

之後不少評論指出,這種改變是因為習近平要自比毛澤東及突出個人在軍中,無可取代的地位。

不過,如果對國情了解的朋友,便會發現這種說法是中國由人治走向法治的必然過程,長遠對中國黨國體制的制度化,有起着重要鋪墊的作用。

「首長」解困 彰鄧小平政治智慧

回顧中共的建政歷史,新中國成立初年被形容為制度與權力最為清晰的時代,原因是當時的開國元勳都受過國民黨軍閥長官意志管治所害。無奈,後期毛澤東一人獨專,整個政治體制陷入全面性崩壞,直至鄧小平復出,政府的正式權威才得以慢慢建立起來。不過,鄧小平的改革開放,又是以一人興天下,與制度性仍相差甚遠。

鄧小平當時既要保辛苦打下來的江山,但在制度上卻非黨總書記、國家主席及軍委主席;既要緊握槍桿子,但又明顯名不順,在閱兵時便惟有權宜「首長好」來化解這種尷尬情況。這種中間落墨的手腕,體現了鄧小平現實政治的智慧。

要知道以鄧小平當時的軍威,要取得上述三個制度性身份,理應是探囊取物般輕易,但他若把從制度性產生的黨政軍一把手全數撤換,便形同篡弒,對中共政權的傷害不亞於毛澤東。所以,鄧小平便惟有以「非正式權力」去扶正政府的「正式權威」。以一個不存在於體制任何架構之內的稱謂:「首長」,來稱呼自己。

非正式權力影響大 具排他性

根據美籍華裔政治學家鄒讜的解釋,非正式權力必須有一個正式權威作對象,並與「非正式政治」有着密切的關係,原因是兩者存在着「構建」與「被構建」的關係。「正式權力」與「正式政治」的對比,鄒讜的形容非常貼切,他認為正式權力與正式政治在政治上是公開性、開放性的;相反,非正式權力與非正式政治是私人性與神秘性的。這種私人性與神秘性說明了非正式權力存在一種排他性。

這種私人,講求「與他人的關係」間的互動權力關係,並非由成文法律、制度或正式關係上建立,卻可以對各持份者構成即時及實質性的影響。鄧小平以他的軍威與開國元勳的身份,在建構改革開放之後的中共政府的正式權威便是最佳一例。

閱兵改稱呼做起 體現制度化

不過,經過多年的實踐,國家政治制度的非正式權力,出現很多約定俗成的「儀式化」甚至「非依制度」化,對正式權威造成了實際的威脅。根據中山大學政治學系黃冬婭教授指出,中國的政治一直進來是由「少數高層政治精英和等級化的官僚機構支配」。由這群精英衍生出來的官僚系統,都不願意遵從一套穩定的規則和程式。原因是一黨體制不容許組織外的獨立利益,所以在爭取本身的利益時往往採用「內部運作方式」,而不是依賴制度。

因此,當非正式權力並非在扶正正式權威,而是在腐蝕甚至是取代正式權威時,官僚制度便無法正常運轉,甚至出現亂政,多年之前,國內「我爸是李剛」背後現實的問題,正是非正式權力衍生的副作用。

習近平就是看到這一點,不能讓非正式權力影響到中共在法理上的政權,便在太平之時,由軍隊的稱呼開始做起,把一切回歸到正式的政治體制之內,「主席好」背後的邏輯便在於此。

2017年8月4日 星期五

反擊印度 中國打法理輿論牌

<轉載自201784 明報 中國版 欄名:北京聞風 撰文:鍾鳴九>

中國外交部本月2日發布《印度邊防部隊在中印邊界錫金段越界進入中國領土的事實和中國的立場》,透露截至7月底,印度仍有40多人和1台推土機在中國領土上非法滯留。文件列出15條觀點,從法理、歷史、現地、外交態度四方面陳述立場,還附有印軍越界照片(圖)及歷史文件。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表示,發布文件目的,是向國際社會進一步說明這次印軍越界事件的事實真相,全面闡述中國政府立場。至此,中國官方開始打出法理輿論牌,反擊印度挑釁。
習兩講話警告入侵後果
內地國際問題專家表示,官方如此詳細解釋問題,已經明確表明其底線,不排除在緊急情况下採取行動。而且文件中罕見用到「侵入中國領土」的說法,表明事態嚴重。從618日印軍進入中國境內起,雙方在洞朗地區對峙已逾一個月,中方一直保持軍事克制,但軍事威懾節奏漸緊。
73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內蒙古朱日和基地閱兵並發表講話,提及中國軍隊「有信心、有能力打敗一切來犯之敵」。81日,在出席慶祝建軍90周年大會時,習近平說,中國人民珍愛和平,但中國也有戰勝一切侵略的信心。這一表態對印軍的入侵也有警告之意。而中國邊防部隊也採取緊急應對措施,將進一步加強針對性部署和訓練。
不丹網友稱未請印度幫助
與此同時,針對印度部分媒體近日發表一些歪曲歷史的文章,誘導國際輿論,官方新華社上周在海外社交媒體發布英文短片《印中邊境對峙,印度錯在哪?》,引發強烈反響。海外三大社交網站流覽量突破40萬次,逾2000條留言中,外國網友力挺中國的不在少數,不丹網友更表示從未因中國在洞朗修路而尋求印度幫助。
2016年以來,中印關係進入多事之秋。除了第三方勢力介入、戰略競爭、莫迪現實主義政策傾向等原因,中印邊界問題本身的複雜性亦不可低估。目前雖然中印兩方欠缺戰略互信,矛盾加劇,但龍象合作而非抗衡,對地區和平及民眾福祉都有好處。對中國來說,無論是「騷肌肉」還是「輿論戰」,最終目的在於化解矛盾、維護和平。

今年9月,金磚國家峰會將在廈門舉行;中國將盡地主之誼營造良好外交氛圍,但也需要雙方相向而行。早前中國政府向駐華外交官通報中印邊界對峙情况時表示,「中方一直保持克制,但不會永遠保持耐心」。印度採取拖延策略,不排除激發中國選擇「不得不」策略的可能。

《基本法》講原則留彈性 勿作繭自縛墨守成規

<轉載自201784 明報 社評>
行政會議成員、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發表網誌,批評過去10年特區政府採取「守財奴」政策,拖經濟後腿,強調遵守《基本法》「量入為出」原則,不等於墨守成規。任何憲法的制定,總有其特定歷史時空,不可能預視未來社會種種變遷和需要,不少學者亦主張憲法是「活」的,需要因應社會變化而調整詮釋,不能生硬理解憲法條文。「量入為出」是一個好的理財原則,然而並非「絕對真理」,教條化看待《基本法》一些字眼和條文,無視現實環境需要,只會窒礙社會發展和進步。
基本法規定量入為出 任志剛提倡彈性處理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倡「理財新哲學」,主張「投資未來」。任志剛被視為林太財金事務「三大靠山」之一,其觀點主張自然格外受到注目。任志剛提出的一個核心問題,是特區政府「有否好好利用《基本法》第107條框架內容推動大眾利益」,而非囿於條款文字,作繭自縛放棄作為。適逢近日香港社會亦就一地兩檢是否符合《基本法》出現爭拗,今次任志剛所引發的討論,其實亦是一個機會,讓社會可以細心思考《基本法》。
《基本法》第107條訂明,政府「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基本法》1980年代中起草,1990年正式頒布,條文的制定無可避免是受到當時政經社會環境和意識形態的影響。以「量入為出」為例,這套理財哲學一直是英國殖民地管治傳統,殖民地政府不應為宗主國帶來任何財政包袱,所以特別強調財政自給自足。戰後港英政府定下財政儲備指標,70年代財政司夏鼎基提出「積極不干預政策」,強調小政府大市場,規定「財政開支不能超過收入八成」,量入為出更成了「金科玉律」。
隨着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北京擔心英方使詐,在政權移交前掏空香港財富,所以對「量入為出」原則也相當重視,1989年港英政府拋出「玫瑰園計劃」興建新機場,北京便質疑有可能花光本港財政儲備,強調不能「你請客我付鈔」。將「量入為出」寫入《基本法》,固然是要確保特區政府審慎理財,亦跟獨特歷史時空息息相關。然而正如任志剛指出,遵守《基本法》的理財原則,不等於墨守成規,放棄以務實態度和適當彈性,審時度勢處理具體問題;「力求」收支平衡不排除力有不逮,「避免」赤字亦不代表不能發生。
當然,適度彈性看待《基本法》條文,不代表可以嚴重偏離,視規定如無物,審慎理財是特區政府應有之義,不過何謂「力求收支平衡」,卻可以有廣義和狹義的解讀。任志剛認為,合理的做法應該是在一個經濟周期達至收支平衡,讓政府有更大空間採取逆周期措施刺激經濟,甚至短暫利用赤字預算,積極投資未來提高生產力,沒必要生硬理解為必須「年年做到收支平衡」。教條主義者對於這種解讀大有可能嗤之以鼻,質疑所謂「經濟周期」定義不清,只是「鑽空子」,違反《基本法》,然而過度狹義理解條文也不利因事制宜,不符公眾利益,甚至窒礙社會發展。
一地兩檢到理財哲學 善用法律框架促公益
外國學者對於如何理解憲法條文和精神,有兩大主流,一派強調條文字眼和原意(稱為Originalism),另一派則認為憲法是「活」的(即所謂Living Constitution),主張因應社會變遷去實踐憲法。有美國憲法學者便指出,美國是全球其中一個最難修憲的國家,然而透過改變詮釋,毋須動輒修憲,一樣可因應社會需要,讓憲法與時並進,最明顯的例子就是1930年代羅斯福推出「新政」(New Deal)應付大蕭條,當中多項措施,例如由聯邦政府規管金融市場、建立全國社會保障等,均賦予聯邦政府巨大權力,改變個人和州跟聯邦政府的關係,引發連串違憲爭議,最終聯邦最高法院一錘定音,確認「新政」大多數創新措施合憲,為美國揭開一個憲法新時代。香港奉行一國兩制,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特殊性也不能與一個國家的憲法相提並論,不過以「憲法是活」的觀點看待《基本法》,顯然有參考價值。
現時特區政府坐擁近萬億元財政儲備,遠比港英時代雄厚,理應好好運用,積極投資未來。其實《基本法》條文也刻意留下彈性,例如只是訂明「財政預算」需要量入為出,並非對「財政實况」作出規限;至於財政預算與經濟增長率「相適應」的說法,更是預留了相當大的發揮空間。以教條主義看待第107條,結果必然是鼓勵政府當守財奴,以今時今日本港財政情况而論,絕不應該。由一地兩檢到「量入為出」的討論,都牽涉如何理解《基本法》條文,以及善用《基本法》框架推動公眾利益的問題,如何在秉持原則之餘容許彈性處理,值得深思。

Principles of the Basic Law should be understood flexibly
JOSEPH YAM, a member of the Executive Council as well as former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has in his blog launched an attack on the HKSAR government's "miserly" fiscal policy over the past ten years, which he thinks has held back the economy. Yam stresses that the principle of "keeping the expenditure within the limits of revenues" as stated in the Basic Law does not mean that one has to be stuck in a groove.
The "new fiscal philosophy" embraced by Chief Executive Carrie Lam comes with the theme "investing in the future". Joseph Yam, who is regarded as one of the three "giants" that Carrie Lam relies on concerning fiscal affairs, has quite understandably attracted attention for what he thinks and what he proposes. A key question that has been raised by Joseph Yam is whether the HKSAR government has "made good use of the framework provided by Article 107 of the Basic Law to advance the public interest" rather than be restricted by the clause, trammel itself and surrender its ability to achieve big things. Recently, as Hong Kong society has disagreed with each other on whether the "co-location" arrangements comply with the Basic Law, the discussion provoked by Joseph Yam's comments has in fact offered us a chance to contemplate the Basic Law carefully.
Article 107 of the Basic Law states that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hall follow the principle of keeping the expenditure within the limits of revenues in drawing up its budget, and strive to achieve a fiscal balance, avoid deficits and keep the budget commensurate with the growth rate of its gross domestic product." The Basic Law was drafted in the mid-1980s and officially published in 1990. The drafting of its clauses was, inevitably, affected by the socioeconomic status and zeitgeist of that time. "Keeping the expenditure within the limits of revenues", for example, was a fiscal philosophy traditionally maintained by British colonial governments. As colonial governments were not supposed to increase the financial burden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re was a lot of emphasis on fiscal self-sufficiency. After the second world war, the British colonial government set a target for its fiscal reserves. In the 1970s, Charles Haddon-Cave proposed the policy of "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 emphasised "small government and big market" and required that "fiscal expenditure should not exceed 80 per cent of revenues". "Keeping the expenditure within the limits of revenues" became a rigid rule.
When China and Britain negotiated on Hong Kong's future, the Beijing authorities, worried that Britain might employ artifice and hollow out Hong Kong's fiscal reserves before the handover, attached much importance to the "keeping the expenditure within the limits of revenues" principle as well. In 1989, the British colonial government proposed the Rose Garden Project and the building of the new airport. The Beijing authorities argued that the project could cost Hong Kong's entire fiscal reserves, stressing that "you might want to give someone a treat, but I will not foot the bill." The inclusion of "keeping the expenditure within the limits of revenues" was no doubt aimed at ensuring that the SAR government would manage the finances prudently. But it was also inextricably entwined with the specific time in history. However, just as Joseph Yam has said, to comply with the fiscal principles of the Basic Law does not mean that we have to be stuck in a groove and stop being pragmatic and flexible and handle specific problems in a way that befits the time and circumstances. While we "strive to achieve a fiscal balance", we might fall short of the goal. We should "avoid" deficits, but it does not mean that deficits must not be allowed to exist.
Of course, treating the clauses of the Basic Law with an appropriate amount of flexibility does not mean that we can wildly depart from them and view them as nothing. Managing Hong Kong's finances prudently is what the HKSAR government should do.
From the co-location arrangements to "keeping the expenditure within the limits of revenues", these discussions are all about how the clauses of the Basic Law should be understood and how we can make use of the framework of the Basic Law to advance the public interest. It is food for thought how we can adhere to our principles in a way that also allows flexibility.
《基本法》講原則留彈性 勿作繭自縛墨守成規
行政會議成員、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發表網誌,批評過去10年特區政府採取「守財奴」政策,拖經濟後腿,強調遵守《基本法》「量入為出」原則,不等於墨守成規。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倡「理財新哲學」,主張「投資未來」。任志剛被視為林太財金事務「三大靠山」之一,其觀點主張自然格外受到注目。任志剛提出的一個核心問題,是特區政府「有否好好利用《基本法》第107條框架內容推動大眾利益」,而非囿於條款文字,作繭自縛放棄作為。適逢近日香港社會亦就一地兩檢是否符合《基本法》出現爭拗,今次任志剛所引發的討論,其實亦是一個機會,讓社會可以細心思考《基本法》。
《基本法》第107條訂明,政府「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基本法》1980年代中起草,1990年正式頒布,條文的制定無可避免是受到當時政經社會環境和意識形態的影響。以「量入為出」為例,這套理財哲學一直是英國殖民地管治傳統,殖民地政府不應為宗主國帶來任何財政包袱,所以特別強調財政自給自足。戰後港英政府定下財政儲備指標,70年代財政司夏鼎基提出「積極不干預政策」,強調小政府大市場,規定「財政開支不能超過收入八成」,量入為出更成了「金科玉律」。
隨着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北京擔心英方使詐,在政權移交前掏空香港財富,所以對「量入為出」原則也相當重視,1989年港英政府拋出「玫瑰園計劃」興建新機場,北京便質疑有可能花光本港財政儲備,強調不能「你請客我付鈔」。將「量入為出」寫入《基本法》,固然是要確保特區政府審慎理財,亦跟獨特歷史時空息息相關。然而正如任志剛指出,遵守《基本法》的理財原則,不等於墨守成規,放棄以務實態度和適當彈性,審時度勢處理具體問題;「力求」收支平衡不排除力有不逮,「避免」赤字亦不代表不能發生。
當然,適度彈性看待《基本法》條文,不代表可以嚴重偏離,視規定如無物,審慎理財是特區政府應有之義。

由一地兩檢到「量入為出」的討論,都牽涉如何理解《基本法》條文,以及善用《基本法》框架推動公眾利益的問題,如何在秉持原則之餘容許彈性處理,值得深思。

2017年8月3日 星期四

越南抗議中國在永興島建戲院

<轉載自201783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位於海南三沙永興島的海南省電影有限公司「三沙銀龍電影院」,上月22日正式啟用並舉行首映儀式,據指每天至少會有一部電影上映。越南外交部1日對此表達抗議,稱中國此舉無法改變越方對西沙群島擁有主權的事實。

越南外交部發言人黎氏秋恆(Le Thi Thu Hang)周二發聲明,稱越南擁有足夠歷史與法律依據,可證明對「黃沙群島」(即西沙群島)和「長沙群島」(即南沙群島)擁有主權。
黎氏秋恆強調,中國在永興島興建電影院的行為,已侵犯越南對黃沙群島的主權,違反國際法,要求中方不要再讓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2017年8月1日 星期二

中國籌建永暑礁守備部隊

<轉載自201781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在解放軍建軍90周年前夕,海南省委書記劉賜貴前日上午率領海南省「八一」擁軍第一慰問團,先後來到海南省軍區和永暑守備部隊籌建辦,慰問駐瓊軍警部隊官兵,送上節日的祝賀。

《海南日報》報道,南海艦隊副政委兼南海艦隊航空兵部政委蔡善飛、航天發射基地政委王經中、武警海南總隊政委王天祥等參加活動。顯示此前擔任四川西昌衛星發射中心政委的王經中少將,已出任海南文昌衛星發射基地政委一職。

報道透露的另一個重要信息,是中國已準備籌建永暑守備部隊。1988年,中國在永暑礁建設海洋觀察站後,永暑礁的守備由海軍南沙守備區負責。2014年,永暑礁開始填海造陸,在2015年的時候永暑礁的島陸面積僅次於美濟礁和渚碧礁,成為為南沙群島第三大島。如今永暑礁已修建機場及醫院等設施。

習近平閱兵玄機 傳備戰自保信息

<轉載自201781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大國博弈 撰文: 凌鵾 經濟分析員>
日前中國為紀念建軍90周年。首次進行了建軍節閱兵,這也是建國以來第二次在北京之外的閱兵,情況比較特殊,作為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儀式上發表了講話,言簡意賅地傳達了重要的備戰信息。

向外展示先進武器 振軍心

習近平上任後首次閱兵是2014年在天安門,當年適逢建國65周年按規閱兵,今次則在定規之外,而且選在全國最大設備最先進的內蒙朱日和基地進行,並強調野戰化實戰化,與實戰無關的花巧東西盡可能取消,凸顯了全力備戰思維。這次閱兵自有重要的形勢考慮:(一)國際形勢令強軍備戰的需要上升,這點如下述在習講話中透露了玄機。(二)近年軍隊經歷了打軍中大老虎的肅貪行動和多項重大體制改革,有必要由閱兵來鼓舞新隊伍及新領導班子士氣。

(三)近年不斷有新武器服役,可借閱兵公諸天下以振軍威及震懾外敵。這次據報有四成屬新裝備,包括J20J16新型戰機,和東風31AG最新型洲際導彈等。核武器亦分別排列,顯示了備戰不單針對常規戰,還涵蓋核戰。

無論如何,建軍90周年確是值得紀念的時刻,回顧期間軍隊的變化實令人驚歎。當年裝備落後的革命游擊武裝,經20多年奮戰終於「槍桿子裏出政權」讓中共上台,到今天更成為全球前列軍事大國。例如J20令中國成了美國之後僅有的裝備第五代戰機的國家,無人機也是在美國之外的最大規模使用國。這些發展都已超過「老師」俄國而青出於藍。最近的一件「平常」事又引起了廣泛關注,同樣顯示了中國軍力的突飛猛進:周前由三艦組成的小艦隊遠赴波羅的海與俄軍進行聯合演習,乃中國首次有軍艦進入歐洲心臟海區,引起了歐洲多國上下及北約的重視。特別是經過英倫海峽時英軍按例派出「老爺」艦陪行,引來了英國網民嘲諷,有人更指出當年鴉片戰爭英國海軍打敗中國時如何威武,現時舊艦與中國的新式戰艦相比自慚形穢,顯示了歷史時代的大變。總之,中國已初步建立了可在全球作業的藍水海軍。

惹美出手阻撓 中國崛起之危

大約同期間還有另一支中國的三艘艦隊在地中海訪問,並曾與意大利等國進行聯合演習。中國的首個海外軍港則剛在非洲的吉布提投入使用。

當然,中國建軍不是為了到處耀武揚威或推行炮艦政策,而是為了自保。習近平閱兵講話中國最重要的一點是,指出當前「天下並不太平,和平需要保衞」,原因主要是中國比歷史上任何時間都接近民族復興目標,故也比歷史上任何時間都要建強大軍隊。習近平不便明說,其實簡單地說這乃「崛起之危」;中國崛起必定衝擊美國的全球獨霸及「一哥」地位,故反華鷹派必想及早以武力干預,以期阻止或中斷中國的崛起。

這殊非杞人憂天,而是有實迹可尋。早在克林頓政府末段,鷹派為阻中美合作炮製了誤炸使館的惡行。小布殊2001年上台後本想「整」中國,並引致海南撞機事件,其後因殺出拉登才轉移視綫反恐。但後來仍部署「重返亞洲」的包圍中國策略,並由奧巴馬政府全力執行。

去年中,美國曾派雙航母進犯南海,習近平急調大軍迎戰,最後因美方臨陣退縮才告無事。現時在特朗普主政下,中美關係暫有緩解迹象,但情況甚不穩定,正如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最近所說:須防中美關係「脫軌」,既要避免熱戰也不要冷和平。大使是否因收到情報或分析後發出預警?

軍備競賽 武力遏華時機已過

總之,習近平強軍備戰乃有備無患之明智及必然選擇,筆者相信美國要以武力阻止中國崛起的時機已過:小布殊時期可以,而奧巴馬早期還可,現在已很難了。正如美方評估顯示美國軍力正處Third Offset時期,不足以震懾中俄,故特朗普計劃大灑金錢擴大軍力,令美軍再次強大,但中國仍須防美國因國內政經陷入困局時會對外作軍事冒險。何況今後即使中美熱戰可免,軍備競賽難免且已在進行中。


當年列根政府推出「星戰計劃」,想通過軍備競賽拖垮蘇聯,今次可看看是誰拖垮誰?

一地兩檢 重在從簡

<轉載自201781 明報 筆陣版 撰文:胡逸山 馬來西亞首相前政治秘書>
近日,有關中國高鐵香港站的一地兩檢安排倡議,似乎再次在香港引發牽涉到一國兩制的各種議論。急於高鐵趕快通行香港者對此倡議當然如逢甘霖、讚賞有加;對此倡議有所保留者,看來則深恐此項安排會形同在香港土地上「認同」實行不同於香港所實行的法律(即中國內地的法律),而此先例一開,以後相似的安排可被多次「複製」,從而形成香港的法律在香港土地上的實施範圍會被持續「萎縮」。
一國兩制的政治現實
我在本欄曾指出,依我多年來赴港與觀察本港的時勢動態來說,我認為許多港人與內地有關方面對一國兩制的理念與實踐,好像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許多港人尤其就一國兩制上好像除了把香港與中國內地應該實施兩種不同的社會、政治與法律等制度當作是理所當然外,好像還預設了一個(起碼從彼等的角度來看)「不言而喻」的「前提」,即隨着時間的進展,中國內地的制度會愈來愈像香港,所以香港「50年不變」等承諾,對彼等來說也就「順水推舟」,問題不大了。在香港回歸以前與以後的好一段日子裏,坦白說因為香港的經濟與社會水平還是領先於中國內地,所以這些「理所當然」與「不言而喻」也就更為深植在一些港人的心窩裏了。但當隨着中國內地經濟起飛,這些港人愈來愈覺得,不是內地需要愈來愈「香港化」,而是香港似乎需要愈來愈「內地化」時,彼等內心裏的矛盾也就愈來愈突顯出來了,在好些時候甚至會以行動彰顯出來。
反之,中國內地有關方面看來在一國兩制上的立場也很鮮明,主要就是先有「一國」方談得上有「兩制」,而且因為中國內地有關方面與香港的關係實際上也是中央與地方之間的上下級關係,那麼在促進「一國」的大前提下,「兩制」看來也還是有一定程度的權宜性的,也是予取予奪的,起碼理所當然也是應由有關方面來詮釋、定調的。此所以香港的《基本法》也列明,即便該法的最終詮釋權,也不是在香港的終審法院手中,而是在中國內地的全國人大手中的。况且,尤其是在近年來,有關方面對於嚴格執行此種一國兩制理念的決心,也還是無比堅決的。那麼,在上述的上下級關係的現實下,香港對於有關方面的一國兩制定調也還是必須就範的。至於被一些港人奉為國際條約的《中英聯合聲明》,無論其法理上的屬性為何,現實就是一方面中方已公開表明把其視為「歷史文件」,而在經濟上一蹶不振(甚至還需要張開雙手拉中資)、為了脫歐瑣務已然忙得不可開交的英國看來也對履行在該聲明下的義務即便有心但也無力。所以無論從什麼角度來看,一國兩制如何定義、如何實施,看來都不是這些港人得以說的算的。換句話說,一地兩檢無論開不開個什麼先例也好,對於一國兩制的詮釋或實踐的掌控,沒有很顯著的影響。這是政治現實。
以上是一國兩制的現實「大」情况,而在中國內地的高鐵延伸進入香港的相對「小」情况裏,大家也就因而必須清楚理解到,除非香港方面完全不要高鐵進入本港(譬如港人如要乘高鐵可到深圳去乘,不過那當然會對乘客造成很大程度的不便),或要高鐵在深港口岸處為了邊防等檢驗而停頓(那當然對於高鐵的高速運行前提造成巨大影響),否則一地兩檢看起來還是勢在必行的。也有些方面提出,內地與香港兩地檢驗人員可在高鐵列車上如車長查票般對乘客進行有關的邊防等檢驗。就這「車上檢查」模式我也有點他方的經驗可以分享。
歐洲車上檢寬鬆 港難適用
我在歐洲生活時以及過後赴那裏時也偏喜乘火車(未必是高鐵)。火車在通行已簽署《神根公約》(Schengen Agreement)邊界相通協定的在歐陸上的歐盟各國時,當然毋須多次通關,但火車如開入或開出非歐盟的瑞士等國家時,瑞士方或神根成員國方通常的確會有邊防官員上車查看證件等。但坦白說,這些國家之間除了近年來因為來自中東與北非的難民大量奔向歐洲而收緊邊界之外,向來對於彼此之間的邊界邊防、國民往來都相對寬鬆,所謂邊檢許多時候也只是「意思意思」而已。尤其如瑞士南方相鄰於意大利的邊界,有幾段瑞士國土就如幾顆牙根般「嵌入」意大利北部,偏偏又有瑞士的鐵路橫向地連接這幾段瑞士國土,所以無可避免地會越過意大利的國土。眼看意大利與瑞士方面都很踏實與「識做」,在火車一離開瑞士的第一段時,就都派幾名邊防官員上車看來好像抽樣式地檢查乘客證件一番,可能還相互打個招呼寒暄幾句(瑞士南部那一帶也是意大利語區);到了火車進入最終一段瑞士國土前,意方官員即行「收工」下車(當然那在險峻的山地裏可不是高鐵),大家好像皆大歡喜。但在香港與中國內地雖然同屬一國但看來對居民出入境的嚴格檢查都極為重視的前提下,這種相對寬鬆的上車檢驗模式,看來還是不太適用。
反之,在我老家馬來西亞沙巴州與隔壁的砂勞越州之間,則有汶萊這個獨立國家,也有兩顆「牙根」國土「嵌入」馬國境內,而貫通這兩州一國的公路也穿過這兩段汶萊國土。但基於馬汶兩國雖然友好,惟對邊防檢查還是各自嚴格執行的現實下,這條公路的使用者可是要通過兩國所設立的總共8個關卡,其中的時間延誤可想而知。
以前在瑞士日內瓦工作,尤其周末結束,依依不捨地從度過短暫休假的法國乘火車回到雖然瀕臨瑞法邊界的日內瓦,火車也還是直接開入日內瓦市中心的火車站,站裏除了有瑞士的關卡外,赫然也有法國的關卡。而貫穿英法海峽的「歐洲之星」高鐵,在倫敦與巴黎的車站,也相互設有對方的關卡。這些實際的通關安排,大致上也類似於以後香港的一地兩檢。

這個世界是很現實的,要乘中國內地的高鐵,就如要搭上中國的經濟發展快車般,也就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按照彼等的規矩來辦事。而香港人一向也是很現實的,對於這一點應該也心領神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