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日 星期三

港人港地用意佳 關鍵在細節

<轉載自2012103日 經濟日報國事港事 欄名: 房策透視 撰文: 麥萃才 香港浸會大學工商管理碩士課程拓展總監>  
政府在月初提出了「港人港地」政策,原意是避免外來資金與港人爭奪私人物業,於是在賣地中,加入條款,日後落成的物業,在首次銷售及以後的30年內,只能轉讓予香港永久居民(亦即「三粒星」的香港居民)。
這政策最快會在明年實施及推出地皮,地點會在啟德發展區,預計可以建成千多個單位,而有關計劃是先導式,視乎其成效再作檢討。
規管銷售對象 買家或減三成
優先照顧港人住屋的需求,是可以了解的。而世界各地的政府,也有不少類似安排,物業只能向當地居民先出售及轉讓。而土地這個資源,就像麵粉,麵粉可以製作麵包,也可以製造精美蛋糕。但假若麵粉有限,哪種產品能賣貴些,麵粉便會用來生產那些高價產品。同一塊土地,如果不加任何限制的,很大機會用來興建豪宅。因為其附加值最高。但是豪宅的銷售對象不限港人,而是全世界的富人,那麼本地居民的住屋需求便被忽略了。
用回上述比喻,如果麵粉有限又沒有任何限制的話,那麼多數用來製造富裕人士才吃得起的蛋糕,而不會生產平民食用的麵包。
「港人港地」的條款,就像加了生產限制的麵粉,只能生產特定對象所需要的產品,給市場多一個選擇。而「港人港地」的概念好像很簡單,但實施起來,仍然有很多東西值得注意的。有些結果,可能比起原先想像的複雜,希望政府在落實有關措施之時,要充分考慮其中因素及實施之後對市場的影響。
「港人港地」的銷售對象有針對性,只限於香港永久居民中轉讓。而之前政府所買的私人土地,一般沒有這樣的限制,物業建成後,可賣予任何人,包括內地及海外居民。
非本地居民而購買香港物業的,多見於豪宅及個別地區。例如西九文化區的物業,據一些地產代理非正式統計,有近3成是由內地買家所購入。用這個情況推論,如果土地加入「港人港地」的條款,潛在買家最多會減少3成,對於樓價、地價肯定會有影響。而地產代理的估算內地買家,是參考買家的姓氏拼音來考慮的,如果是以普通話拼法,便歸入內地買家。但其實很多姓氏使用內地拼音的買家,可能已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因此加入「港人港地」條款,對於樓價、地價的實質影響或會較為輕微。
禁公司轉讓 明顯限制需求
但「港人港地」的物業除了限制轉讓人士之外,還限制以公司名義轉讓。就算公司的股東全是港人,也不能以公司名義轉讓。其實很多一手的物業,特別是豪宅,為了避免印花稅,往往以用公司形式持有物業。因為營運一間有限公司的成本不少,利用公司形式持有物業,多以貴價的物業為主。但是現時一手市區物業,售價隨時過萬元一呎,那麼500600呎的物業,售價也要500600萬元。因此市區的小型單位,就算以有限公司持有物業也變得符合成本效益。而「港人港地」是禁止以有限公司方式持有物業,明顯地這會限制了需求。
正因為「港人港地」的銷售對象受到限制,非永久居民不能買;又不能以公司名義持有。那麼地價及樓價最終會反映這些限制。換句話說,物業的售價應該比完全沒有銷售限制的物業低。至於真實情況低多少,要視乎「港人港地」的供應量有幾多。而政府以後推出的土地,又會否全部或大部分以「港人港地」形式推出?
無限制出租對象 或可紓租金
「港人港地」在轉讓之時有限制,但在出租之時卻沒有限制。「港人港地」的業主要是香港永久居民,但租客可以不是。因此可以預計,「港人港地」的物業租值,應會與其他沒有限制的物業相若。如果「港人港地」的物業最終售價會比無限制的私人物業售價有折讓,但其租金收益卻相若的話,那麼意味着「港人港地」的物業收益率(Yield rate)較佳,它將會是一個較好的收租物業。那麼「港人港地」的物業,對投資者可能會較為吸引。
有意見認為,現時有很多非本地居民所持有的物業是空置,對於滿足市場住屋需求沒有幫助。但「港人港地」實施後,就算是投資者,因為是港人擁有的關係,就算他們不自用,也會出租,那麼市場上出租的物業數目應該增加,紓緩租金上升的幅度。
倘經濟下滑 承接力會較低
「港人港地」的概念在物業供不應求,樓市處於上升軌時,對於紓緩市民住屋的需求有一定作用。但樓市有升有跌,當樓市下挫之時,「港人港地」可能變成負面的東西。
對於持有「港人港地」物業的業主而言,他們關心的是日後換樓之時,把物業套現的能力是否足夠?而售價又是否夠高?因為條款只限於轉讓給香港永久居民,所以本地經濟是好是壞,對於樓價及承接力會有影響。香港人的購買力與香港經濟盛衰有關,如果再次碰上97亞洲金融風暴那類的事件,「港人港地」的物業轉讓能力會較無限制的物業低。因為外國人及內地人的購買力,不會直接受到香港經濟的影響,沒有限制買家身份的物業,承接力會較大。
「港人港地」有關細節仍未出台,所以其對市場實質影響仍有待探討。但政府推出有關措施之時,其他公營機構又是否跟着實施?例如港鐵沿綫物業、市建局及房協?以市建局為例,很多地盤是以市價收購回來的,但假若整合地盤之後加入「港人港地」的條款,或會影響項目的成本效益,最壞的情況,由盈轉虧,又或者加深虧損。當然市建局進行項目的目標不一定是要賺錢,有時公眾利益是更重要的考慮。但對於港鐵而言,賣樓的收益可能是支付鐵路工程費用的一種渠道。假如有關條該款可能影響項目的財務,甚至影響到項目能否自負盈虧,這些都是推行措施之時有需要考慮的因素。

「港人港地」與無轉售限制物業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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