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6日 星期一

「中國這十年」大陸對台政策特點

<轉載自2022927 明報 觀點版 撰文:柳金財 台灣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

上周大陸舉行「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系統性闡釋自「十八大」習近平主政以來,大陸對台政策實施戰略、成效及其兩岸關係發展影響,不僅充分展現對台政策戰略自信及定力,也突顯其試圖牢牢把握兩岸關係發展之主導權和主動權,從維護兩岸和平穩定到推進統一進程;同時,倡議「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提供對台政策遵循之行動綱領。從「中國這十年」對台政策之持續與變遷來看,極具清晰性、一致性、連貫性及可預測性,強調原則堅定性和策略靈活性,及「硬更硬、軟更軟」之雙主軸政策結構特性。

先前新華社提出5組關鍵詞涵蓋總體方略,分別是「國家統一、民族復興」;「結束政治對立、實現持久和平」;「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反對台獨分裂」;「融合發展、共同市場」;「文化傳承、心靈契合」。這顯示總體方略可謂全方位涵蓋既有對台政策框架,包括國族建構、終止敵對、反對台獨、融合漸統、文化認同等面向,兼具對台政策傳承與創新、戰略目標設定與策略選擇之意涵。

以九二共識區隔對待台方團體人物

首先,是深化「九二共識」,推動兩岸高層會晤。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政治基礎上,推動兩岸政治交往,實現兩岸領導人會晤、直接對話溝通,成為兩岸發展新里程碑。雙方兩岸事務主管部門在共同政治基礎上,建立常態化聯繫溝通機制,實現互訪、開通熱線,尤其是2015117日,兩岸領導人自1949年以來首次會晤的「馬習會」(馬英九及習近平),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致力在民族復興的主題達成共識,鞏固深化九二共識作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共同政治基礎的關鍵地位和作用。顯見,九二共識是「國家統一、民族復興」的政治基礎,也是「兩岸共識」的關鍵核心。

其次,建立與台灣政黨和社會組織、團體及人員對話交往的政治基礎,形成國家統一及民族復興的統一戰線。大陸當局堅持一中原則和九二共識,推進兩岸政黨黨際交流,與台灣有關政黨、團體和人士,就兩岸關係與民族未來開展對話協商,探索「兩制」台灣方案;通過會見、函電往來等形式,與有關黨派、團體和代表人士保持交往;共同舉辦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兩岸和平發展論壇、國共兩黨對話交流活動;與台灣社會政黨、團體和各界人士代表,圍繞「兩岸關係與民族復興」開展對話協商、發布共同倡議。

這突顯大陸對台政策「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反對台獨」,着重與堅持「九二共識」的政黨、社會組織對話及協商,運用「九二共識」作為區隔對待。例如與國民黨、新黨及親民黨具「九二共識」的政黨對話及協商,與接受「兩岸一家親」的民眾黨開展城市交流,惟無法與不接受「九二共識」的民進黨重啟對話協商機制。「九二共識」成為大陸當局建構國家統一,及民族復興目標之統一戰線的最佳模式與抉擇。

從「政府本位」轉向「社會本位」

復次,推動兩岸融合,給予台胞「同等待遇」措施。大陸對台政策思維逐漸從「政府本位」思考,轉向「社會本位」,倡議「以人民為中心」的政策發展思路,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推動兩岸和平、融合發展,促進兩岸交流合作,保障台灣民眾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包括一系列同等待遇,例如實行「卡式台胞證」、實現福建向金門供水、發出台灣居民居住證,及逐步為台灣民眾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同等待遇,持續率先同台灣民眾分享大陸發展機遇。

具體而論,大陸對台政策強調「融合發展、共同市場」,因此兩岸貿易和台商對大陸投資顯著增長。2011年兩岸貿易額為1600.3億美元,至2021年增至3283.4億美元。於2011年,台商投資大陸項目累計85,772個;至2021年底,達到累計124,142個,增長44.7%。大陸已成為台灣的最大貿易出口市場、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地、台商對外投資第一大目的地。

再者,從中華文化復興、國族建構深化民族文化共同體。大陸對台政策重視「文化傳承、心靈契合」,強化兩岸人員的教育文化歷史傳遞、往來,與各界交流持續擴大。基於團結廣大台灣民眾,排除台獨分裂勢力干擾阻撓,推動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雙方亦舉辦海峽論壇、上海台北城市論壇、海峽青年論壇等一系列兩岸交流活動。2011年,兩岸人員往來710萬人次,其中台灣民眾赴大陸526萬人次;2019年兩岸人員往來約900萬人次,當中台灣民眾到大陸有超過600萬人次。兩岸民眾的文化、歷史及認同地位逐漸強化,甚至具有兩岸政策參與權。

展現對台戰略自信與定力

最後,強調對台政策戰略自信與定力。大陸當局強調已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強調「反獨促統」,認為台灣問題事關國家核心利益和民族感情,但絕不為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中共十八以來,即堅決遏制外部勢力干涉台灣問題,有效震懾並挫敗台獨分裂行徑,採取有力行動打擊、遏制各種謀獨挑釁,已宣布兩波台獨制裁清單。同時,大陸揭櫫的《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提到,「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為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為實現統一的最佳方式,體現中華智慧及台灣現實。

大陸當局強調,統一的「時、勢、義」始終在大陸這一邊 ,宣稱反對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的力量更強,實現國家統一的意志和決心更加堅定;也提出統一是歷史大勢,充滿「歷史自信」。習近平多次強調「歷史自信」,要達成兩個「百年目標」,其中新中國建國100周年要達成現代化強國、國家完全統一及民族復興的目標,此為對中共百年建黨歷史及未來建國百年的自信和高度認同。

這種「歷史自信」展現出一種「統一自信」,而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及中共對台工作決策部署,展現出對台政策的戰略自信與定力。從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到「結束政治對立、實現持久和平」,最終利於推動兩岸統一及民族復興之目標。

2022年9月25日 星期日

貪腐土壤仍在滋長 外來監督不可或缺

<轉載自2022926 明報 社評>

習近平2012年中共十八大就任總書記,開始雷厲風行打擊貪污腐敗,10年以來夙興夜寐,陸續打掉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孫政才和令計劃等中共和軍隊高層的六大「貪腐老將」,並且宣布反腐永遠在路上,剛剛又宣判了孫力軍等6人的「政治團伙」,成績斐然。可是,這些「貪腐新星」不但在十八大以來不收斂,還變本加厲,說明中共要令到幹部不想貪、不敢貪、不能貪,這個目標還沒有達到。寄望即將召開的中共二十大,能夠提出一套更加完備的制度,讓發現貪腐行為的官員和百姓,想舉報、敢舉報、能舉報。

傅政華十八大以後連升三級 被判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自十八大以來,全國檢察機關一共立案偵查貪腐案438萬件和470萬人。大規模查處貪腐,中共稱之為刮骨療毒式的自我革命,其動機以及成績都不容置疑。習近平上任後旋即頒布「八項規定」,對黨員幹部在施政和個人行為準則提出嚴格要求,並且在2016年進一步提出不想貪、不敢貪、不能貪,要從機制上有所保證,及後修改了《中共紀律處分條例》,將各種要求及處分方式條文化。

習近平對於打擊貪腐,是以從嚴治黨的角度開展和進行的,對黨員要求嚴格,一旦發現違規,嚴肅懲處,藉此達到不敢貪的目的。周永康等「六大老虎」被控多項罪名,都因為受賄被判無期徒刑。這次孫力軍等6人的「政治團伙」也被控多項罪名,其中孫力軍、傅政華和王立科3人因受賄罪,被判死刑緩刑,但緩刑過後轉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從處罰程度看,確實是更加嚴格,至於殺雞儆猴是否能夠令幹部不敢貪,卻不能樂觀。

官員因為巨額受賄而得到終身監禁的處分,已經是極限了,國際上絕大多數國家對於貪污罪都不會判處和執行死刑的。孫力軍等3人獲刑終身監禁是根據受賄罪名,但他們被指控的還有對中共而言更嚴重的罪行。孫力軍被指:「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製造散佈政治謠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撈取政治資本;為實現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操弄權術,在黨內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形成利益集團,成伙作勢控制要害部門,嚴重破壞黨的團結統一,嚴重危害政治安全。」而有關政治野心、政治品質和拉幫結派等罪行,並非《刑法》規定,而是按照中共黨內的紀律處分條例,現在的判刑,名義上是按《刑法》違反受賄規定,實質上是因為「嚴重危害政治安全」違反黨內條例。

沒有人會對孫力軍等人的刑罰有意見,明面上按照《刑法》,實質懲處違反黨規,給出的信號是含糊的,幹部或許會認為,即使貪污巨款,只要不在黨內搞拉幫結派,就不會被重判。所以,能否起到不敢貪的作用,還是存在疑問。

至於如何達至不想貪,是通過要求黨員幹部不斷重讀黨章、反覆重溫入黨誓言、不停表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然而,從傅政華和王立科等人的罪行看,他們「從未真正忠誠於黨和人民,徹底喪失黨性原則」,即是說他們從入黨一刻,就從未忠誠過,反覆要求他們「不忘初心」是毫無作用的,反而會令基層黨員反感,為什麼從未忠誠過的黨員,卻可以步步高陞,竊居高位。

官員從基層邊貪邊升級 內部監督機制未能臻善

要真正做到令黨員幹部不能貪,只有制度保證才能有效。從孫力軍等6人被起訴的罪名看,干犯的罪行都是從他們任職基層開始,而他們都在中共十八大以後平步青雲,傅政華從北京市公安局長連升三級,至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和司法部長。不禁令人疑惑,為什麼他們在每升一級的時候,都沒有經過嚴格審核。財政部門要求開支要公開招標、審計部門對財政預算結算每年審計、組織部門對幹部表現每年考核,但他們幾十年來貪贓枉法,卻一直毫無察覺,是否說明對於限制幹部不能貪的制度失效,值得深思。

任何制度的執行都需要監督,中共採取的做法是由中紀委定時派出工作組到各基層單位實施監督,每到一個地方,都公開接受舉報的電話,也主動邀請基層幹部發表意見,確實起到很大的作用,很多貪腐案件都是通過這個辦法揭發和查處的。然而,如果紀委工作組辦事不力,或者官官相護,作用也會大打折扣,而且在平常狀態下如何接受群眾檢舉貪腐情况,也缺乏行之有效的機制。

內部監督未能完全發揮效應,貪腐土壤會繼續滋長,外部監督可以與內部監督互為補足,舉報渠道應該廣泛且敞開大門,甚至應該給予鼓勵措施,才能做到令熟悉政府部門運作的內部官員,以及必須與政府部門打交道的老百姓能舉報,中央需要保護舉報者,令他們不會被打擊報復,才能令他們敢舉報,而有關舉報得到認真調查和公正處置,才能令人想舉報。缺乏外部監督,貪官還會肆無忌憚地「前腐後繼」。

External Monitoring is Essential for Stamping Out Corruption

When Xi Jinping took office as General Secretary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CCP) at the party's 18th National Congress in 2012, he began to crack down on corruption. Since then, he has ousted Zhou Yongkang, Bo Xilai, Guo Boxiong, Xu Caihou, Sun Zhengcai and Ling Jihua, the so-called top six "hardened corrupt officials" in the CCP and the upper echelons of the army. He has also announced that anti-corruption is always in progress, and has just meted out sentencing to the "political gang" of six people including Sun Lijun.

When Xi Jinping took office as General Secretary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CCP) at the party's 18th National Congress in 2012, he began to crack down on corruption. Since then, he has ousted Zhou Yongkang, Bo Xilai, Guo Boxiong, Xu Caihou, Sun Zhengcai and Ling Jihua, the so-called top six "hardened corrupt officials" in the CCP and the upper echelons of the army. He has also announced that anti-corruption is always in progress, and has just meted out sentencing to the "political gang" of six people including Sun Lijun.

Sun Lijun has been accused of "harbouring extremely inflated political ambition and having extremely vicious political quality. He has an extremely distorted view on power and political achievements, arbitrarily commenting on the overall policy directions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CP. He has manufactured and spread political rumours. He is seemingly obedient but clandestinely hostile, deceiving both his seniors and subordinates to gain political capital. To realise his personal political objectives, he has employed all sorts of unscrupulous means to manipulate power. He has created his faction within the party to cultivate his individual influence and formed vested interests to control key departments, thus seriously damaging the unity of the party and endangering political security." The crimes related to political ambition, political quality and faction forming are not delineated in the Criminal Law, but have been establ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isciplinary regulations within the CCP. On the surface, the sentencing was based on the provisions on bribery in the Criminal Law, but in essence was due to the "serious endangerment of political security", a violation of party regulations.

No one will disagree with the punishment of Sun Lijun and others. On the surface, the sentencing was based on the Criminal Law, but the actual punishment was for their violation of party rules. The message that has been sent is ambiguous. Some party cadres might think that even if a large amount of money is involved in bribery, as long as they do not form their own cliques within the party, they will not be punished severely. Therefore, it is still questionable whether the sentencing can deter people from corruption.

Only institutions can effectively guarantee that party members and cadres are deterred from taking bribes. Judging from the charges against six people including Sun Lijun, the crimes they committed all started when they began down low in the hierarchy. One cannot help but wonder why they did not go through strict examinations every time they were promoted. Financial departments require expenditure items to be put out to tender. Audit departments audit final financial budgets every year. Organisation departments evaluate the performance of cadres yearly. But Sun and others have been corrupted for decades, and no one was able to uncover their corruption. It is food for thought whether the system for preventing cadres from corruption is effective.

Internal oversight has not been fully effective, and the soil of corruption will continue to grow. External oversight and internal oversight can complement each other. Channels for reporting should be wide open, and incentives should even be offered so that domestic officials familiar with the workings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ordinary people who have to deal with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re able to blow the whistle. The central government needs to protect whistleblowers so that they will not be subject to reprisal. Only then can they dare to blow the whistle, and relevant reports will be seriously investigated and dealt with fairly. This, in turn, makes people want to blow the whistle. Without external oversight, corrupt officials will engage in corruption one after another and with no qualms.

貪腐土壤仍在滋長 外來監督不可或缺

習近平2012年中共十八大就任總書記,開始雷厲風行打擊貪污腐敗,陸續打掉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孫政才和令計劃等中共和軍隊高層的六大「貪腐老將」,並且宣布反腐永遠在路上,剛剛又宣判了孫力軍等6人的「政治團伙」。

孫力軍被指:「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製造散佈政治謠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撈取政治資本;為實現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操弄權術,在黨內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形成利益集團,成伙作勢控制要害部門,嚴重破壞黨的團結統一,嚴重危害政治安全。」而有關政治野心、政治品質和拉幫結派等罪行,並非《刑法》規定,而是按照中共黨內的紀律處分條例,現在的判刑,名義上是按《刑法》違反受賄規定,實質上是因為「嚴重危害政治安全」違反黨內條例。

沒有人會對孫力軍等人的刑罰有意見,表面上按照《刑法》,實質懲處違反黨規,給出的信號是含糊的,幹部或許會認為,即使貪污巨款,只要不在黨內搞拉幫結派,就不會被重判。所以,能否起到不敢貪的作用,還是存在疑問。

要真正做到令黨員幹部不能貪,只有制度保證才能有效。從孫力軍等6人被起訴的罪名看,干犯的罪行都是從他們任職基層開始,不禁令人疑惑,為什麼他們在每升一級的時候,都沒有經過嚴格審核。財政部門要求開支要公開招標、審計部門對財政預算結算每年審計、組織部門對幹部表現每年考核,但他們幾十年來貪贓枉法,卻一直毫無察覺,是否說明對於限制幹部不能貪的制度失效,值得深思。

內部監督未能完全發揮效應,貪腐土壤會繼續滋長,外部監督可以與內部監督互為補足,舉報渠道應該廣泛且敞開大門,甚至應該給予鼓勵措施,才能做到令熟悉政府部門運作的內部官員,以及必須與政府部門打交道的老百姓舉報,中央需要保護舉報者,令他們不會被打擊報復,才能令他們敢舉報,而有關舉報得到認真調查和公正處置,才能令人想舉報。缺乏外部監督,貪官還會肆無忌憚地「前腐後繼」。

聯大期間 紐約台僑再發起「聲援入聯」行動

 <轉載自2022925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在紐約的台灣社團代表23日於聯合國大會期間,在聯合國總部大樓附近的東河舉行「聲援台灣入聯」海上宣傳活動,遊艇船上綁有「維持台灣自由」及「台灣現在入聯」的黃黑色布條,並行駛至自由女神像附近,籲國際正視台灣訴求。17日,紐約台僑亦在曼哈頓區發起入聯遊行。台灣1971年退出聯合國,近30年來政府積極爭取參與。紐約台灣入聯年度遊行也已有30年歷史,前兩年因新冠疫情而停辦。



內地學者:台灣政策法 根本改寫美一中政策

<轉載自2022925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就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日前通過《台灣政策法案》,有內地學者分析,這是美國對台政策從戰略模糊走向戰略清晰重要一步,若最終立法將從根本改寫美國的一中政策。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涉台事務研究中心研究員李環21日在「中美聚焦」(China & US Focus)網站發文。指該法案涵蓋的行政事務雜項和有關制裁規範,突顯美國對台關係實質提升,矛頭指向拒止北京統一進程。若法案成為法律,將是美台關係質變,「美方不支持『台獨』成為紙面文字,支持『一中一台』成為事實」。當前中美關係仍處困難期,雙方較量還將持續較長時間,美國利用台灣試探北京底線的「邊緣行動」不會停止,北京需做好「破局」萬全準備。

李環指出,即使美國會最終未通過法案或總統未簽署,也會成為日後國會續推類似法案的基礎,何况推動法案過程本身就是美國民主、共和兩黨就台灣凝聚共識的過程,也是美國對台政策由戰略模糊轉戰略清晰的過程。

綜合研判近年美國在台灣問題上動向,尤其是今年以來美方增加試探北京底線的力度,不能低估法案通過機率,甚至可說通過機率很高。

2022年9月21日 星期三

中央台辦: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最佳方式 陸委會斥舊調謊言 堅持「兩岸互不隸屬」

<轉載自2022922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美國總統拜登日前稱若中國大陸對台動武,美國將保衛台灣。中央台辦昨日(21日)表示,推進祖國完全統一面臨著新的形勢,不過統一的時、勢、義始終在祖國大陸這一邊,並再次強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大陸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又描繪「兩岸統一後」的前景。不過,對此台陸委會批評,這是「一廂情願、罔顧事實」的促統舊調與虛假謊言。

在昨日召開的「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中央台辦副主任陳元豐表示,在國內國際兩個大局都發生深刻複雜變化的時代背景下,推進祖國完全統一面臨着新的形勢。強調統一的時、勢、義始終在祖國大陸這一邊,「任何勢力的阻撓破壞,都無法改變祖國統一的歷史大勢」。中央台辦宣傳局局長、新聞發言人馬曉光重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大陸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也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

馬曉光又描繪和平統一後的情景(見表),稱「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實現形式會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况,兩岸統一後,台灣同胞可以在和平安寧的狀態下生活和工作。祖國大陸將更有條件、更好地照顧台灣同胞。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

稱將根據形勢變化 提出法律新舉措

對此,陸委會晚間指出,這個政治炒作「與台灣人民無關,我民眾絕不會接受任何侵犯我主權的政治主張與路徑」。《聯合報》報道,陸委會表示,北京當局「一國兩制」只是陳腔濫調,「台灣致力維護台海和平、堅持『兩岸互不隸屬』、堅拒『一國兩制』,這才是當前的台海現狀」。強調台灣前途由2,300萬台灣人民決定,「不會任由對岸插手」。

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近日通過《台灣政策法》,昨在記者會上,有媒體問大陸是否考慮推出《反分裂國家法》實施細則或另外制定《國家統一法》時,朱鳳蓮稱,朱鳳蓮說,《憲法》、《反分裂國家法》、《國家安全法》等國家法律對此已有明確規定,為「推進祖國統一,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她表示,大陸將持續加強運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打擊台獨分裂勢力,推進祖國統一進程」,並將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進一步推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圖謀及行徑的法治新舉措,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專家:不統不獨現狀難維持

有媒體關切大陸「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有沒有時間表?」,馬曉光則沒有正面回應,僅稱,「我願意再次重申,我們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願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

對此,中央社引述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榮譽教授趙春山表示,台灣目前的不統、不獨現狀很難維持下去,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二十大後會改變目前現狀,將來要注意陸方的促統手段。



2022年9月18日 星期日

台灣政策法過首關 美戰略模糊變清晰

<轉載自2022918 明報 社評>

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上周三(14日)以17票贊成、5票反對通過《台灣政策法》,該法案被視為是1979年《台灣關係法》後,美國對台政策的全面重塑,是一部明目張膽宣示「一中一台」的法案。儘管通過的修訂版,對有關台灣主權象徵的條文有所虛化,但對美台軍事合作的條文,被認為是美國對台戰略最清晰的「模糊」,將「一中政策」掏空得「只剩下一層膜」。該案最終成為法律需時仍久,但成事機會頗高,中方已作強烈表態。該法會否將中美關係推至破裂邊緣,甚至成為壓斷中美關係駱駝脊背的最後一條稻草,未來幾個月值得關注。

2022台灣政策法》(Taiwan Policy Act of 2022)出籠的背景,既有美國國內的政治因素,11月將舉行的國會中期選舉,民主共和兩黨鬥得你死我活,此時都要爭奪對華強硬的旗幟,來突顯政治正確;背後亦有民進黨「台獨」勢力推波助瀾以及台美之間的利益交換。法案兩名領銜發起人,民主黨籍的參議院外委會主席梅南德茲(Bob Menendez)與共和黨籍參議員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4月曾率團訪台,與蔡英文等台灣高層會晤,格雷厄姆當時曾表示希望台灣採購波音飛機;兩人於6月聯手提出「台灣政策法」草案,並令法案順利排上議程;830日,台灣華航董事會就決定,訂購16架波音787-9客機,被質疑是受「政治施壓」;該法案在上周闖過「首關」,台灣當局馬上表達「感謝」,有台灣媒體人調侃道,「難道不會覺得有錢能使參議員推磨嗎?」

疑買飛機換議員提案 條文雖微調實質未變

獲通過的「台灣政策法」與最初的版本相較,部分條款作了些微調整,例如將駐美國的「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更名為「台灣代表處」,稱屬「國會意見」;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長任命,不再要求如駐外大使般需經參議院「確認」;將台灣當作「主要非北約盟友」(Major NonNATO Ally)方面,表述由原來的「指定」(designated),調整為台灣「應該」(shall)像MNNA般「被對待」(treated)。這些修訂,據說既是避免削弱政府行動的靈活性,也是怕刺激北京對台動武。

梅南德茲在投票後說,該法案不會改變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或戰略模糊性。事實上,該法的要害是,將台灣「主權未定論」法律化,大幅提升美台軍事關係,同時對大陸對台的武統行動作出威嚇。例如,法案針對聯合國恢復中國席位的第2758號決議稱,該決議並未處理台灣代表權問題,亦未含任何攸關「台灣主權」的聲明。這是悍然撕毀中美3個聯合公報,直接挑戰中方底線的提法;法案規定,未來5年美國將向台灣提供65億美元軍事援助,授權增售台灣有助嚇阻「侵略」的武器,並優先處理台灣軍購申請;法案還要求美台建立包含沙盤推演、軍事演習在內的全面訓練計劃,讓兩軍熟悉,發展「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來增進台灣防衛能力。這等於修改「台灣關係法」,對台軍售不再限於「防禦性武器」,甚至讓美軍未來介入、接管台灣整體防務、訓練活動,難怪被指是「最清晰的戰略模糊」。

推美台軍隊互通性 為統一提供新動力

美國立法程序繁瑣費時,「台灣政策法」還須在明年1月本屆國會期滿前,於參、眾兩院全會通過,才能交總統簽署生效,而該法案現在眾議院尚無對應草案。在未來4個月內,既有118日的國會中期選舉,還有感恩節及聖誕節假期,時間相當緊迫。惟以美國目前的反華大氣候看,該案成法只是時間問題。

北京已表達對該法案的強烈反對,呼籲美方「停止推動」該法案,國家主席習近平近日在出訪中亞時強調,「任何國家都無權做台灣問題的裁判官」,亦有針對該法的意味。事實上,自從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上月訪台之後,北京對美國府院在台灣問題的立場差異不再抱有幻想。

下月中共將召開二十大,確定未來5年甚至更長時間的方針大計,11月中旬是G20峰會和APEC峰會,習近平或與拜登舉行首場峰會,1126日台灣將舉行「九合一」縣市長選舉,無論「台灣政策法」何時通過,都不會打亂中國完成統一的既定部署和節奏。在佩洛西訪台、中國發表第三份「台灣問題白皮書」後,中美關係和台海戰略格局的新常態已然成形,「台灣政策法」既不會提前也不會拖慢兩岸統一的時程,只不過令北京對民進黨的台獨企圖、美國的虛偽本質,進一步確定,亦為中國統一提供新的動力與契機。

2022年9月16日 星期五

和而不同尋求共贏 中俄戰略合作牢固

<轉載自2022917 明報 社評>

國家主席習近平訪問中亞,出席上海合作組織(下稱「上合」)峰會,與俄國總統普京會晤是此行重頭戲。上合發展多年,已成為一個立足歐亞大陸的非西方陣營重要政治平台,中俄作為兩大成員國,對於重塑世界多極化秩序,目的一致,這亦是新時代中俄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係的基石。普京在台海問題上支持中國,不等於北京要支持俄羅斯的特別軍事行動。普京說珍視中國在烏克蘭危機所持的「平衡」立場,折射了中俄戰略伙伴關係「和而不同求共贏」的本質。習近平強調,中俄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問題上相互有力支持,突顯中俄關係穩固,不會因西方施壓離間而分化。

重構更公平國際秩序 上合成重要政治平台

今次是新冠疫情爆發後,習近平首度外訪,行程本身已突顯了國際新形勢下北京對中亞和上合的重視。文明衝突本非無可避免,百多年前盛行於西方的海權陸權之爭,亦不過是一種想像出來的國際關係分析框架,然而當下世界格局,卻隱然朝着這些鬥爭方向發展。過去廿多年,以西方利益為核心的世界秩序出現動搖,加深西方危機感與不安感,伊斯蘭世界、俄羅斯和中國等非西方文明,先後成為西方眼中主要威脅源頭。本世紀初上合成立,成員只有中俄及4個中亞前蘇聯加盟國。及至近年,南亞次大陸的印度巴基斯坦相繼加入,文明源遠流長的伊朗,亦在今次會議成為正式會員,至於「對話伙伴」則涵蓋沙特、土耳其、埃及等中東伊斯蘭國家。時至今日,上合已變成立足歐亞大陸大片地區的非西方陣營平台,反映了重構更公平合理國際秩序的願望。

今屆上合峰會,多達15國領導人出席,元首之間的互動會晤,惹人關注。北約東擴折射了俄國與西方的地緣政治根本矛盾,危機積累多年,俄烏戰爭是一次大攤牌,美國西方孤立制裁俄羅斯。這次上合峰會,普京分別會晤中印兩國元首,當然有展示「外交不孤立」之意。

2019年習普會,中俄發表聯合聲明,將兩國關係提升為「新時代中俄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係」。今年初普京訪華,兩國聲明更提到,中俄「友好沒有止境,合作沒有禁區」,「加強戰略協作不針對第3國,也不受第3國和國際形勢變幻影響」,時任副外長樂玉成更指中俄關係「上不封頂,沒有終點站,只有加油站」。俄軍侵烏後,西方一邊默許印度與俄交往購油,一邊不斷向華施壓,離間中俄,令到是次習普會特別惹人關注。

根據俄方媒體報道,會上普京一再將矛頭指向美國,形容「建立單極世界的企圖最近表現得絕對醜陋」,又在台海問題上力挺北京,強調一中原則,「譴責美國及其附庸在台海的挑釁行為」。會後新華社發稿,則提到中方願同俄方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問題上相互有力支持,然而值得留意是,整篇通稿,無論是習近平還是普京說話的段落,均無提及烏克蘭。通稿有關習近平說話的內容,主要是從戰略高度,談論兩國合作大方向,唯一觸及的具體議題是台灣問題。習近平重申中方堅決反對台獨,「讚賞俄羅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相比之下,俄媒報道則有提及烏克蘭,普京「讚賞」中方在烏克蘭問題上的「平衡立場」,「我們理解你們(中方)在這個問題上的疑問和關切」。

戰略合作伙伴非同盟 習普會體現中俄友好

西方認定中俄欲在台海和烏克蘭問題互換支持,實現「擴張野心」,云云。習普會前,克宮幕僚表示,習普將討論烏克蘭和台灣問題,即時引起甚多想像。誠然,中俄對烏克蘭危機歷史來龍去脈,看法甚為一致,但有關習普會的報道,可以清楚看到中方對烏克蘭事態發展是「有疑問」的,普京對此表示「理解」,又說過去已多次闡述立場,可視為反映雙方「和而不同」的外交辭令。習普互相讚賞,「堅持一中」光明正大,也是聯合國立場,至於普京「珍惜中方在烏克蘭問題上的平衡立場」,一邊說明中方在烏戰中沒有站邊,一邊亦顯示俄方對北京這一取態滿意。中方眼中,烏克蘭是主權國,台灣不是,兩者不能相提並論,新華社通稿不提烏克蘭,不予任何人將台灣與烏克蘭問題綑綁炒作的空間,也許是考慮之一。

西方強權外交邏輯,拉幫結派、弱肉強食、勝者全取是常態,不少人亦習慣將中俄關係,放入此框架分析,甚至將中俄戰略伙伴關係,描繪成「邪惡軸心同盟」,然而戰略伙伴與同盟關係,乃是兩碼子的事。就以美國為例,美日美韓同盟有軍事協防性質,榮枯與共;相比之下,美星是戰略伙伴,雙方就共同利益和關切策略地合作,僅此而已,新加坡方面便一再拒絕在中美鬥爭站邊

中俄關係上不封頂,戰略合作沒有禁區,不等於兩國是同盟關係,所謂「誰是小兄弟」、「誰佔誰便宜」等討論都是偽命題。今年3月,中國駐美國大使秦剛便強調,中俄不結盟,「不是同盟關係」。更公平合理的國際秩序,既是中俄戰略合作的核心共同目標,也是上合推動的方向。印巴印中矛盾重重,一樣可以作為上合成員,推進共同利益。中俄就一些事宜看法有分歧,也不等於戰略伙伴關係面臨倒退。今次習普會所體現的,正是和而不同謀共贏的新型大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