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藍委推釣魚台入法 部會閃躲

<轉載自2012年10月19日 明報加東版 中國版>

釣魚台主權爭議持續延燒,繼宜蘭漁民發動台灣史上最大規模民間護漁行動後,立法院也將有保釣大動作!國民黨立委楊應雄近日打算提出《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將金馬澎湖、東沙、南沙群島及釣魚台列嶼等名稱入法,明確劃定台灣主要離島地區範圍。

楊應雄表示,透過將釣魚台「法制化」舉動,有助於具體展現我捍衛主權的決心,更是維護國家利益的最佳作法。

楊應雄強調,該項提案主要是盼「拋磚引玉」,引起政府重視,透過修法將釣魚台法制化、明確化,並不會改變釣魚台現狀,也是具體宣示主權的溫和方式。他透露,今天上午在立法院會質詢時,他將詢問行政院長陳對該項修法的看法,要求政府明確表態,並呼籲朝野共同支持此案,「幫未來創造具有法理基礎的歷史文件,再不做就會後悔!」

針對楊應雄釣魚台法制化的主張,內政部表示,行政院早在1999年即已公告釣魚台列嶼的領海基線,釣魚台屬台灣領土並無疑議。至於是否應修法將釣魚台的字眼入法?內政部表示,《離島建設條例》的主管機關為經建會,修法的問題宜由經建會說明。

外交部則重申,釣漁台列嶼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台灣擁有釣魚台周邊海域的一切合法權利,至於是否有必要特意修法將釣魚台列為台灣離島,則屬於地方政府或內政部權責,外交部不便置喙。

楊應雄昨表示,日本宣布將釣魚台「國有化」後,引起中日台三方的緊張關係,台灣除召回駐日代表沈斯淳表達強烈抗議,並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外,似乎沒有其他具體作為。

楊應雄指出,他查遍目前所有台灣中央相關法規,包括憲法、法律及法規命令等內容,竟然均未有任何法令條文將釣魚台的名稱載於其中,如此一來,恐將導致釣魚台缺乏在台灣國內法律之地位與規範,當然也無法據此向國際主張釣島主權歸屬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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