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養老難長靠公帑 儲蓄更重要

<轉載自2012年10月10日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港是港非 撰文: 沈帥青>
長者生活津貼(特惠生果金)近日引起社會熱議,即使按政府建議設入息資產申報,首年涉及額外開支亦逾62億元。其實,面對人口老化,長者福利開支飈升無可避免,依靠政府援助並非長遠之計,還須推動個人儲蓄及家庭供養的責任。
人口老化問題嚴峻,近日聯合國人口基金會發表報告,表明至2050年,全球的60歲或以上長者人口將超過兩成,當中香港的比例,將達37.4%,即逾340萬,而80歲或以上則將有120萬人。
人老了,退下職場沒有固定收入,支持退休生活的支柱,不外乎靠政府、靠家庭及靠自己。
立法規管供養父母 不如利誘
有政黨要求政府特惠生果金不設資產申報、要求港府設全民退休保障等,無非希望政府保障長者退休生活,但人口老化嚴重,政府又不懂得生金蛋,除了福利開支之外,還有龐大的醫療開支,財政負擔早已預見「難頂」!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周基利指,總不能靠政府派生果金來解決人口老化問題,香港沒有如外國般完善的退休金制度,故須從優化強積金、鼓勵儲蓄及鼓勵子女供養父母等着手。外地有不少地方積極從其他方面入手:
靠子女:台星立法規管
在台灣及新加坡,若不供養父母隨時會犯法,例如在台灣,高收入子女若對低收入或拾荒勉強度日的父母不聞不問,可被控以遺棄罪,須面對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監禁。就算父母資產豐厚,但子女沒有盡撫養責任,父母也可提出民事訴訟,去年台灣法務部提出,若兒女惡意不扶養父母,父母可透過書面、影音等形式舉證,兒女將不得繼承財產!
在新加坡,95年亦通過「贍養父母法」,以立法要求子女負起照顧父母的責任,更設「贍養父母仲裁庭」,在08年便有127宗申請,父母要求仲裁子女須付撫養費。
至於日本,則以「着數」鼓勵,若為年長父母支付非住院醫療保健開支,可獲特別稅務優惠。
周基利指出,本港若跟隨台灣、新加坡立法,效果可能不大,為人父母者,多少願與子女對簿公堂?香港現時靠稅務優惠如供養父母免稅額,若同住免稅額更高,當局可循稅務優惠方向,「利誘」子女供養父母。
靠自己:政府助增加儲蓄誘因
供養父母要鼓勵,但近年未婚人口增加,或選擇不生育,退休後未必有子女可依靠,加上如今不少新一代大高聲呼喊自身難保,更難說供養父母。港人要退休,還是得靠自己儲蓄!
本港設有強積金計劃,可是行政費拉低回報,且供款比率低,不少打工仔已稱無法依賴強積金退休,要保障退休生活,必須有個人儲蓄。
星公積金入息計劃 港可參考
要提高市民多儲蓄的動力,外國政府往往從中推一把,如德國鼓勵國民購買退休保險,提供稅務優惠,更會利用稅務優惠鼓勵公司為員工投保;新西蘭則設國民儲蓄計劃,向參加計劃的國民發放1,000新西蘭元(約6,360港元)的獎賞。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便稱,新加坡政府自09年起設立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CPF Life),讓退休後儲蓄不多的長者,把公積金交由政府管理,換取政府每月發放定額生活費,投放金額愈多,所獲生活費愈多,但政府也為生活費設下限,若數量不足,才由政府資助,他認為計劃值得港人參考。
外地鼓勵個人儲蓄及供養父母的政策,往往有賞有罰,以立法判刑規管子女供養父母,未必獲港人認同,反而可多從獎勵着手,可讓子女盡孝心之餘,又可減低經濟負擔;而推動市民儲蓄更多「老本」,則可減低日後對政府的依賴,這才是長遠之計。



有關本港長者的數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