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標準工時闖關 勞資要雙贏

<轉載自20121019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港是港非 撰文: 沈帥青>
工黨在立法會動議促請政府訂立標準工時,但面對商界的反對聲音,動議遭否決。繼最低工資後,標準工時成為僱主、僱員的另一場拉鋸戰,標準工時在多國推行均遇阻力,如南韓的每周40小時,也須先處理僱主反彈才能推行,香港政黨如何攻防?
民間爭取標準工時立法多年,工黨一直要求定於每周44小時,讓打工仔可取得工作與生活平衡。至前年,前特首曾蔭權宣布會研究就標準工時立法,特首梁振英在其競選政綱中,也表明會成立專責委員會,研究推動標準工時的立法工作。
立法惹爭拗 須關注僱主感受
打工仔滿心歡喜,但標準工時勢令企業成本增加,僱主反彈是預計之內。工黨昨日提出立法會動議,要求政府在今個立法年度內提交條例草案,但在功能組別票數不足下遭否決。多名商界議員皆指出,最低工資現時已對中小企影響甚大,政府不應再干預人力市場。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標準工時問題遠比最低工資複雜,須勞資雙方有共識,若要在一兩年內立法,不切合現實。
事實上,歐美及亞洲逾百個國家均已實施標準工時,當中包括亞洲四小龍的南韓、台灣、新加坡,不少曾為此出現勞資爭拗,以南韓為例,04年南韓政府擬把每周44小時的標準工時調低至每周40小時,便遭到商界力阻,但最終議案通過,當中如何令僱主「讓步」,香港不妨參考︰
削假期福利
根據南韓《勞工標準法》,僱員可享每月1天的有薪例假,女性僱員更有1天有薪月事假期,不過為了爭取議案通過,一天的有薪假期被廢除,女性的月事假期亦由有薪變無薪。南韓政府更要為僱員的年假日數設定上限25天,變相以「減假」來抵銷僱主的部分成本開支。
豁免5人以下企業
南韓亦以豁免措施來令標準工時修訂通過,如豁免5人或以下的企業,其他企業則設7年過渡期,首年先在過千名僱員的大型企業推行,次年在超過300人的企業推行,如此類推。
豁免做法在其他國家亦頗為普遍,例如新加坡會豁免海員、家庭傭工;台灣亦會豁免工作特質難以實施標準工時的工種。
本港是否要推行標準工時,須顧及香港的競爭力及生產力,也要考慮本港的獨特因素︰
標準工時︰打工仔固然希望工時愈少愈好,比起外地如法國的35小時、美國的40小時,香港現時每周工時中位數是45小時,但法定每周工時若遠少於45小時,則僱主成本會上升,加上還要顧全香港的競爭力,社會是否可以找到平衡三方利益的落腳點?
逾時上限及超時補水︰標準工時下不等如無加班,但卻會設逾時工作時數的上限及薪酬。本港向來有加班文化,打工仔也明白加班難以避免,但標準工時會否增加補水成本,則也是僱主所關注。
部分職業難計工時 宜設豁免
根據瑞銀今年的報告,南韓首爾即使設立標準工時後,每年人均工作時數仍達2,308小時,高於本港的2,296小時,因當地僱主寧多付超時補水費用,讓員工加班。
豁免行業︰本港的經濟大多是白領及服務性行業,已非藍領年代,部分如設計、會計等,工作效益是否可以時數來衡量?另需要隨時候命如醫生、消防、警察等亦難以規限工時。本港可參考歐美,有部分職業豁免不受規範,而非無所限制。
港人每年平均工作2,296小時,全球排第5,市民不滿工時過長,有議員昨更指,本港剩男剩女多,禍首之一便是工時長,所以須就標準工時立法。能否減少剩男剩女是後話,但在提高打工仔的福利之際,如何保持本港競爭力,又可在僱主與僱員利益之間找到平衡點才是關鍵,否則這場拉鋸戰只會造成勞資進一步分化,更難有望「闖關」。



外地推行標準工時安排。
 
港人工時中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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