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7日 星期三

「半熟」的長者生活津貼政策

<轉載自20121017日 明報 筆陣版 作者:盧子健 公共事務顧問>  

「成熟一項、推出一項」,是一個動聽的口號,表示政府制訂和推行政策會急市民所急,辦事利落,不會拖拉疲沓。
 
細心想想,上述口號亦表示政策會斬件上台。換句話說,政策與政策之間的延續與協調、個別政策與全局的關係等問題都未有圓熟的考慮。果真如此的話,我們又怎能確定有關政策已經「成熟」?而所謂「成熟一項、推出一項」本身是否有邏輯的犯駁呢?

今年7月新政府上任不久,提出一項關於房屋的新政,讓白表申請者購買二手居屋。在缺乏供應的情况下,這項新政結果是製造了新需求、推高樓價,未見其利,先見其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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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時,特首梁振英亦宣布了設立長者生活津貼,在現行長者生果金制度上加碼,但發放新津貼需要經過入息和資產的申報。當時已有不少政黨和議員反對有關申報,要求政府簡單全面派錢。

最近政府公布了有關政策較多的細節,及準備月底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政府堅持長者生活津貼的發放要受到入息和資產申報的規範,除了因為全面派錢會大大增加政府的財政負擔外,現時政府更加強調的是長者生活津貼的政策目標是扶貧,不是敬老,所以不能全面派錢。

如果一項政府開支是以扶貧為目標,那當然不應該全面派錢,而應該設定標準,令符合貧窮定義的人民才能受惠。問題是﹕政府從來沒有貧窮線,現時要幫助「貧窮」的長者,應依靠什麼標準呢?

香港政府雖然沒有貧窮線,但現行綜援制度有一套申領標準,是一般人士認為不能再低的「貧窮線」。但已經申領綜援的長者不會再去(也不能)申領生活津貼,而另一方面,有些長者本身經濟拮据,但假如與有相當入息的子女同住又或者有定期從子女得到生活費用,可能已不符合申請綜援的資格。

扶貧為什麼只針對長者?

政府並非不知道這些長者的存在,所以才搞出一個長者生活津貼來,協助不至於赤貧但又相對貧窮的長者。不過究竟應該訂出怎樣的標準,找出這批人呢?於是便方便地用原來6569歲人士申領生果金的標準來劃一條線。不過這條線恐怕原來也不是什麼貧窮線。生果金只是每月1090元。真正貧窮的人拿到生果金會管用嗎?

再拉闊一點來看,如果要扶貧,為什麼只針對長者呢?而且似乎只針對沒有工作的長者。單身長者申領生活津貼的入息限額定於每月3600元正。當最低工資提高至每小時30元時,每月工作220小時或以上的長者便已不符資格申領生活津貼。每日工作9小時、每月工作26天,每小時只拿30元最低工資的長者,每月胼手胝足地工作,但不會得到生活津貼,而這位長者難道不算是相對貧窮嗎?


當然,就算不是長者,有工作的中青年人,如果入息不高,一樣會處於貧窮狀態。民間團體一般估計香港貧窮人口在100萬至150萬不等,當中不少是在職貧窮。政府為長者設立特惠生活津貼,那麼這些在職貧窮的人士又為何被忽略呢?

也許,政府考慮到貧窮的長者會是一個獨特的貧窮組別,例如他們再增加入息的機會不大,再加上保健和醫療開支亦會比較多,需要特別照顧。如果真的這樣考慮不無道理,但單是每一個月增加1110元的現金就能解決有困難長者的需要嗎?

長者面對的最大問題是不安全感。縱使手上有一百幾十萬元現金積蓄的長者,他們沒有收入,坐食山崩。這些長者完全不會得到政府任何福利照顧,但他們不會期盼有一天把積蓄用得七七八八,然後申請生活津貼。而他們的積蓄,在太平盛世似乎「好使好用」,但一場大病,可能所餘無幾,跌入貧窮陷阱。

長者貧窮並非派錢所能解決,長者問題亦不單是貧窮問題。香港是一個富裕社會,但因為早期增長快速而又碰上嬰兒潮一代不久前才踏入壯年,既無全民退休保障,醫療基本上由公帑支撐,長者護理服務極為落後。

不宜有一項半熟政策便馬上推出

展望未來30年,人口會急劇老化,政府估計30年後65歲以上長者人數超過250萬,幾乎是人口的三分之一。這個社會挑戰既迫在眉睫,但也有二三十年做工作應付。全民退休保障、社會保險形式的醫療服務、長者護理由醫院轉移至社區和家庭,這幾項才是當下政府應從速着手處理的政策,這些政策一環扣一環,不適宜有一項半熟的政策便馬上推出來,否則可能起到紛擾作用,更難集中精力解決長遠社會問題。

最新推出的長者生活津貼,不能說沒有局部的扶貧作用,但只是「半熟」的扶貧兼長者政策,而且仍是基於政府派錢的哲學。這不是什麼新的帶有改革性質的政策,與上屆政府的思維是差不多的貧乏。新政府若要維新,就要鼓起勇氣處理棘手的長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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