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2年10月15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撰文: 麥萃才 香港浸會大學工商管理碩士課程拓展總監>
政府正檢討港鐵「可加可減」票價調整機制,並進行個半月(至10月底)的公眾諮詢。
香港市民每日使用港鐵的服務數以百萬次計,成為民生主要的部分,港鐵加價會影響到市民的生活。兩鐵合併時,港鐵願意採用一個新的票價調整機制的方程式,作為日後調整票價的基準。
機制合理易執行 緣何不公
現時採用港鐵整體票價調整幅度有三個部分,分別是︰⑴0.5*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⑵0.5*工資指數變動;⑶生產力因素。這條公式設定原意是好的,因任何調整價格機制應該有以下的特質︰(a)合理性;(b)客觀性;(c)易於執行及(d)具透明度。公式內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及工資指數是由統計處所提供,因此具有客觀性。
其次是公式中考慮到港鐵的鐵路營運結構。鐵路營運的最大成本是能源及員工工資。在公式之中,港鐵員工的成本增減,會由工資指數變動之中考慮。因此公式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港鐵鐵路營運成本上升,把部分成本轉嫁於消費者身上,不可以說不合理,特別是對於一間上市公司而言,也要向股東交代。
因為港鐵加價與否,視乎統計處公布的數據,而這些數據是公開的,因此具有透明度,而且加價與否,視乎公式計算出的數字。因此執行起來比較直接,易於執行。所以現有機制具備了合理性、客觀性、具透明度及易於執行的特點。但為何這個方式實施了幾年,仍然有很多聲音說港鐵票價調整不公平?
港正值通脹期 難怪有加無減
調整機制是否合理,就要看看有沒有一些因素是以前沒有考慮到,而它又應該放進機制內。例如現有機制中,有一個「生產力因素」,在2013年前設定為0%;在2013年起設定為0.1%。而這個因素是負值,亦即未來港鐵票價加幅,要自動削減0.1%。有這個生產力的考慮是兩鐵合併所產生的協同效應。當公司規模愈大,那麼很多資源可以共用,例如港鐵的路綫愈多,港鐵管理人員增幅未必需要一樣,同一批管理人員可以多負責些的項目,結果成本就減省了。
正因為協同效應存在,因此港鐵的加幅就可以降低。問題是早幾年香港由通縮變成通脹,而現機制實施之時,香港正值通脹時期。因此,「可加可減」機制,變成「有加無減」機制;其次,在開首幾年,生產力因素設定為0%,所以港鐵票價加幅直接反映物價指數變動。
有些人會提出,港鐵加價應該考慮到「市民負擔能力」,而原則上這應該被納入公式之中,問題是怎樣量度「市民的負擔能力」?而考慮這個因素,又怎樣能做到合理、客觀、公平、具有透明度又易執行?
所謂負擔能力,很乎我們怎樣劃分港鐵顧客。顧客之中,有些有自理能力的,另外一些顧客需要由政府及家庭照顧財政的。在沒有能力支付日常交通開支的,有學生及長者,例如一些已退休但沒有收入的人士。學生的交通開支,多由家長支付,而學生在上課或活動,是有實際需要的;如果因為他們家庭支付不起交通費,而令到他們減少學習及交流,是社會不願見到的。至於長者及已退休人士,部分因為財政考慮,未能負擔車資,因此這些人亦需協助。現時政府及港鐵已有一些資助或優惠給予長者及學童,所以應該能照顧到對港鐵服務有需要又未能負擔的人士,剩餘的,便是那些有工作的顧客。
市民負擔能力 難準確量度
要量度這批有工作能力的市民其負擔能力,也有一定難度。因為這些市民的工資差異可以很大。而他們所住的區域遠近,每日所負擔車資的數目分別也可以很大。過往港鐵的票價釐定,按成本效益及距離遠近收費。而加幅通常以劃一的百分比考慮。但問題是,一些住在新界偏遠的居民,每天要到市區上班,車資負擔比較重。雖然鐵路加幅長短程是相若的,似乎是合乎公平原則,但實質支出上,長途客會付較大的絕對車資。市民之所以住新界區,大部分是經濟考慮。但因為負擔能力較遜而要住新界區,但在交通費上又要承擔較大的開支,市民難免有怨言。
內地很多鐵路是政府補貼的,例如北京的地鐵,劃一的收費,不論遠近。那麼富裕的家庭可以住市中心,普通的家庭便住遠一點。住的偏遠的不用負擔高昂的車資,只是在時間上要付出多一點吧。這樣的安排令到住在偏遠的市民,交通費不會大幅增加,以鼓勵市民居住在較遠的地區,政府發展城市之時的彈性較大。壞處是政府要補貼,而車費未能反映營運的成本效益。
定加幅上限 剩餘翌年才加
香港的鐵路收費是另外一個極端。長途與短途的票價差距可以很大,而縮短長途與短途票價的差距,可以是照顧及市民負擔能力的一種方法。其次是在每次加價之時,定有加幅上限。而剩餘的加幅,可以在翌年才加。例如每年加價上限百分之五。如果當年公式算出的加幅是百分之八,那麼這年只能加百分之五,剩餘的百分之三要來年才加,令市民易於接受。當然對於港鐵而言,會造成收入損失,究竟這損失要由港鐵全權承擔,定是政府也要負責,便要探討。
港鐵是公共事業,影響民生,因此要顧及市民的感受。另一方面,它亦是上市公司,要向股東負責,怎樣能取得平衡,便要視乎政府的解難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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