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2年10月9日 明報 港聞版>
除了公屋住戶,房委會亦訪問1650名於2009至2011年購買二手居屋單位的業主。調查顯示,相對於只給公屋租戶購買的居屋第二市場,公開市場內已補價居屋的買家更有能力一次過付款購買單位,比例達20%;而有82%公開市場的買家表示,居屋單位價格較私樓低是購買主因。
房委會最新調查發現,2007至2011年期間,每年第二市場的居屋單位成交量,平均只有約2000宗,成交價中位數約165萬元;同期公開市場的居屋成交量,每年介乎5400至8800宗,成交價中位數約180萬元。
買家財力高於第二市場
調查顯示,同期第二市場買家的平均年齡為46歲,較公開市場買家的39歲高;而家庭人數方面,公開市場買家有42%是1人或2人的小型家庭,比率較第二市場買家的28%為高。
調查又顯示,有10%第二市場買家是一次過付款購買居屋單位,但公開市場買家一次過付款的比例高達20%;平均入息方面,公開市場買家的家庭月入中位數為2.74萬元,較第二市場買家的2.6萬元高。按揭還款額佔入息比例中位數方面,第二市場買家平均佔27%,公開市場買家則佔20%,反映公開市場買家的經濟能力,均較第二市場買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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