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2年11月1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港是港非 撰文: 沈帥青>
本港公屋輪候人數逼近20萬人,要加快上樓,便要增加供應。但增建公屋,遠水難救近火,政府昨表明無意擴大出售公屋計劃,做法合理,否則只會令流轉減慢。
而另一應正視的是糾纏多年的「富戶」問題,遠超出入息限額但又不交回公屋,如何說得過去?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稱,回收單位是公屋供應的重要來源,若把公屋單位售予租戶,無可避免影響公屋單位的流轉及供應。事實上,出售公屋過去被指是「賣大包」,未能幫助上樓,反而令本已緊絀的公屋買少見少,在公屋輪候人數屢創新高之際,沒理由再賣。
有能力卻不搬走 減慢輪候
政府未來3年的公屋建屋量,最多1年只有1.41萬伙,落後每年1.5萬伙的目標,增建公屋,亦難以應付增幅更快的輪候人數。另一增加供應的方法,便是加快公屋「旋轉門」,令有能力購買居屋或私樓的住戶遷出,交還單位予排隊輪候的有需要人士遷入。
公屋富戶問題已為人詬病多年,公屋政策是為了低下層以便宜租金住屋,解決住屋問題,但現存一批富戶,入息超過規限,甚至有能力在私樓市場租置單位,卻以繳交倍半或雙倍租金,繼續住公屋。有住戶甚至已另有居所,沒有住屋需要,但仍以不同原因而不願意交還單位,寧作儲物用途或任由空置。
根據房屋署資料,11/12年度富戶約佔公屋租戶的3.2%(見表)。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月薪逾8萬元仍依舊住在月租3,000多元的公屋。
公屋福利是由納稅人支付,應集中照顧有需要的人,入住時仍然未富起來,沒問題,但入住後經濟能力開始改善並超過資產限制,政府便應促使他們交還公屋單位。
鐵腕手段︰檢討富戶政策
據現行政策,公屋居民住滿10年後才需申報全家入息,若入息超過上限3倍,須繳交雙倍租金,再每隔2年申報入息及資產,屆時若資產超過上限(即入息限額的84倍,3人家庭上限144萬元),須繳交市值租金及1年內遷出。即公屋住戶從遷入至遷走,起碼13年,無疑令公屋流轉速度緩慢。
2010/11年度,公屋富戶逾2.3萬個,但該年度收回富戶單位數目只有770個。社會上有聲音要求收緊政策,政府內部也有作研究,包括考慮調低釐定富戶的入息限額、要求租戶住滿5年就要申報入息等。
不過,從實際處境考量,可以預見將面對公屋住戶反對,而公屋住戶人數不少,為免流失票源,亦未必可獲政黨支持。對上一次富戶政策檢討已有十多年歷史,期間亦有提出,但一直未見出台,當中的難度不難想像。
利誘政策︰重推按揭還款補助金
社會討論的另一招數,是以金錢利誘富戶、閒置戶遷出,即是重推按揭還款補助金。按1988年推出的計劃,合資格的綠表申請家庭交回單位,可享每月5,100元補助金,毋須償還,為期4年,最多24.48萬元,但02年計劃已完結。
政府坐視不理 分化更嚴重
以金錢利誘,可減公屋居民阻力,但補助金由公帑支付,納稅人恐會反對;亦被質疑享有雙重優惠,既已住在公屋享有房屋福利多年,還要資助他們買樓?對於超出資格未能申請公屋、死慳死抵儲錢買樓的人,又公平嗎?
政府加快公屋流轉,必須處理富戶這燙手山芋,無論鐵腕抑或利誘手段,都有一定難度,但不等如可以坐視不理。資源長期被濫用,排不到隊的人望門興歎,排隊中的又要長等,則只會製造更大的社會分化及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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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公屋「終生制」 中彩票可不搬
英國也有協助低收入階層解決住屋問題的公營房屋,住客更可享終生入住權利,即使中巨額彩票,除非自願,否則政府也不能要求他搬走。
400萬人輪候 不乏富翁
上周英國西南部告士打郡一名公營房屋的住戶,被揭發中了彩票,金額足夠買幾間屋,但他堅持不搬,即他仍可享用由納稅人支付的住屋福利,事件引起公眾譁然,認為「終生制」對有需要的輪候者不公平。
英國《每日郵報》2010年報道指英國輪候公屋人士達400萬人,但租戶卻不乏富裕人士,甚至擁有海外物業及遊艇。當地去年建議租戶每5年接受審查,入息高須付較高租金,年收入逾6萬英鎊便失去入住資格,惟只限於新租戶,現有租戶仍可終生住平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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