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菲揚言禁輸傭 台:另有選擇

<轉載自20121115日 明報 加東被 中國版>

據《中國時報》報道﹕菲律賓家庭類外勞赴台相關費用到底誰來付?菲國要求台灣僱主負擔,但勞委會堅持不能轉嫁台灣僱主。由於雙方喬不攏,菲國官員14日嗆聲,若台灣政府無法配合,不排除中斷菲勞輸台;勞委會也回嗆,還有其他外勞來源國可選擇,盼雙方透過既有協商機制溝通。

中介業:菲退出台市場 不智

台菲勞工會議原訂上周在台舉行,菲國代表先口頭拋出台灣僱主負擔家庭類外勞赴台費用的議題,遭勞委會婉拒,隔日會議隨即告吹。

根據中央社14日發自馬尼拉的報道,一名不願具名的菲國官員受訪指出,如果台灣政府無法配合,不排除「關閉台灣市場」。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長陳瑞嘉回應,菲國法律規定當地中介業者不能向輸出勞工收中介費,但並未落實,菲國政府應自己落實法律,要求菲國中介業者不能違法,而不是把這筆錢轉嫁到台灣僱主。

陳瑞嘉說,菲勞相關赴台費約新台幣6.3萬多元,都是付給菲國中介,沒道理由台灣僱主負擔;台灣僱主已負擔1.58萬多元的登記介紹費給台灣中介,每年並給台灣中介2,000元服務費。

他還說,外勞輸出是市場機制,菲勞不來,台灣僱主還有其他國家選擇,勞委會持續和外交部開發其他來源國。目前,台灣家庭類外勞薪資(1.58萬多元)高於鄰近的香港、新加坡,菲國片面中止菲勞赴台,只會損及自己國民權益。

國際勞協籲檢討中介費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陳秀蓮說,家庭類菲勞除了要負擔母國6萬多元中介費,赴台後,台灣中介又收取第一年每月1,800元、第二年1,700元和第三年1,500元的服務費,菲勞還沒賺到錢,就貸款十幾萬元應付雙方中介費,政府應該徹底檢討合理中介費。

目前在台菲勞以產業類7萬多名居多,家事類有2萬多名,僅次於印尼,但仍遠低於印尼的15萬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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