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經改要成功 中央集權還須民權

<轉載自20131114 經濟日報 社評>

三中全會決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以黨領改革,此應是要藉中央集權,打破政令不出中南海之困。惟集權非專權,中央要藉此遏利益集團,還須力推民主法治,贏人民協力。
集權非專權 民主法治要力推

前天閉幕的中共三中全會被市場指欠新意,中港股市昨下挫,但與其說會議令市場失望,不如說市場期望過高。因三中全會是為未來十年定改革大框架,具體政策料在會後才陸續出台,若現在就說中央改革力度不足,恐是誤判。
況且,三中全會推改革有一重大突破,就是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由黨中央集權親抓改革。外界雖憂此會架空國務院權力,惟此實是中國推動改革的政治現實。

上屆胡溫政府由國務院擔改革重任,惟十年來改革無成,關鍵正是地方諸侯、國企等利益集團阻力極大,在領導人權威不足、政府權力不夠下,缺乏政治能量推開改革攔路石。
今屆習李班子應汲取了此教訓,深知只有中央集權,樹立更大政治權威,才有望從上而下力推改革,打破政令不出中南海之困。就如中央推土地改革,讓農民流轉土地,就要有能量對抗諸侯、財團的抵制;又如要推市場化,中央須有更大權威,才能力遏國企洶湧而來的反彈。中央沒權,一切改革都是空談。

然而,中央集權不能是專權,站在人民的對立面。因人民亦是諸侯欺壓、財團剝削的受害者,在遏制利益集團上,中央與人民利益一致。故中央集權應非收繳人民權力,反而應力推民主、法治,向人民放權,才更有利中央贏取人民協力,增添改革能量。
一是中央決策要民主化。此須進一步賦予人民對政策具諮詢權、參與權,令中央政策在陽光下施行,讓中央政令更貼近民意;中央亦要授人民監督權,讓13億人民廣泛監督諸侯、國企的違規行為,協助中央打破利益集團阻撓。

二是要認真建設法治。三中全會倡深化司法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只有切實履行此承諾,才能鼓勵人民以法律維權,矯正利益集團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中央要做到集權而不專權,須提防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要透過向人民放權,除監督利益集團,更可監督中央,如此既有利中央贏取人民協力,齊闖改革關,更有利中央建立國際形象,證明集權中央非西方國家眼中的政治倒退,防止抹黑。

權大責更大 實現公義中國夢
中央必須明白,權力愈大,責任亦愈大,中央集權後更須做出改革實績,實現人民對追求公平正義、社會和諧的中國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