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 星期五

美眾院外委會通過 「台灣旅行法草案」

<轉載自20171013 明報 加西版 中國版>

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12日審議通過「台灣旅行法草案」(HR535)

「台灣旅行法草案」是由眾議員夏波、薛爾曼與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於今年1月共同提出。草案中明確指出「美國政府應鼓勵美國和台灣各層級官員的互訪」。

台美自1979年終止外交關係後,台灣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與國防部長無法訪問華府。若草案通過後,包括美國部長級官員、將級軍官及行政部門官員皆可訪台,草案同時也准許台灣高階官員訪美會晤包括美國國防部及國務院在內等官員。
在立法程序部分,本草案經外委會通過後將送交眾院全院,若參、眾兩院都通過,仍須經總統特朗普簽署,方能成為正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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