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辣招不辣」 焉能壓需求

<轉載自2013923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樓市辣招 撰文: 關焯照 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委員及經濟學家 (作者長期從事金融與計量經濟研究、曾於中文大學經濟系任教授)>

個多星期前,「立法會草案委員會」復會。代表地產界的議員即急不及待猛烈抨擊政府堅持不考慮豁免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徵收買家印花稅(Buyer Stamp Duty),變相剝削市民選擇的權利。

有泛民議員更指出買家印花稅的最大缺點,是投資者可找香港市民代為購買物業,然後為它作秘密信託。另外,代表商界的議員也質疑政府未有界定何謂「樓市回復正常時撤招」,令希望置業的市民無所適從。

辣招非對症下藥 但不能不用

筆者認為當政府推出任何新的稅項時,無可避免要面對既得利益者和社會上不同界別的批評。只要政府是以整體市民的利益為首,根本不用對那些批評和質疑太過介懷。

現在香港面對的樓市泡沫風險是前所未見的。根據筆者的計算,2013年第二季家庭入息中位數是21,900港元,要購買一層約500呎的私樓單位便要用上13年收入。遠遠高於過去30年的平均數8年,反映普通家庭的置業負擔能力變得非常差和樓價極度泡沫化,現在入市置業簡直是接火棒。

雖然樓市泡沫來自兩大因素:(一)近年新樓落成量低企,引至本地樓市出現供不應求的問題和(二)超低息環境。理論上,被市場人士形容為「辣招」的買家印花稅(另一項「辣招」是雙倍印花稅)並未能對症下藥,但在樓宇供應量和超低息環境正常化前,「辣招」可視為「無辦法中的辦法」,政府總不能任由樓價飈升而坐視不理。

在討論是否修訂「辣招」(或稱為「辣招」減辣)時,筆者希望讀者能夠從以下3個角度來分析「辣招」的重要性。

第一,管理需求措施,例如買家印花稅的目的是遏抑需求。從2013年上半年的低成交量來看(見表一),「辣招」的確發揮其預期作用。至於在控制樓價上升方面則似乎欠缺表現。根據差估署制定的「全港樓價指數」最新結果顯示,整體樓價仍然繼續創新高。但如果讀者留意大型單位(100平方米或以上)的價格走勢,在最近幾個月,「辣招」已令這類型的單位價格下降。只是因為較小型單位(69.9平方米或以下)價格仍然處於升勢,才令本地整體樓價仍能出現微升的狀態。

麵粉價已降 麵包價勢跌

在「辣招」的影響下,地產發展商對後市也開始看淡。以最近幾次政府賣地為例,成交價均遠低過預期,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因為地產發展商掌握的市場資訊較市民為多。現時地產商只願意以較低的「麵粉價」買入地皮,那麼「麵包價」又焉能不跌。因此,大家不妨忍耐些,待大型單位的價格下降趨勢蔓延至較小型單位,整體樓價便會展開真正跌浪。

第二,筆者認為「辣招」的大方向和意義是正確,所以不需要作出修訂。假若政府因屈服於政治壓力而為辣招「減辣」,這不但會傷害「辣招」的威力,而且更影響將來政府制定重要政策的公信力(Credibility),在這方面,政府必須擇善固執。

第三,議員提出的質疑和修訂是有商榷的餘地。例如,在2006212日遺產稅被取消後,一般的市民是沒有太大的「稅務利益」(Tax Benefits)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加上買家印花稅是針對境外買家和炒家,所以對真正置業者影響不大。而最重要是,在201011月推出第一次特別印花稅後,很多樓市投資者以有限公司名義購買物業以避過這稅項。現時的買家印花稅不過是針對特別印花稅的漏洞,作出補救吧!

至於投資者以香港市民代為購買物業的可能性是不可以抹殺,但這類投資者是要面對「道德風險」(Moral Hazard)。因為「代購者」是可以賣出物業取去金錢,就算有秘密信託,投資者也不會採取法律行動追討「代購者」,因為投資者和「代購者」的購買物業方法,是一個欺騙政府的行為,一旦被揭發,他們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在此情況下,究竟有幾多投資者會以身犯險呢?大家心知肚明。另外,政府是很難阻止有心犯罪的人不去犯罪,最重要是釐清法律責任。

豁免看似合理 恐開逃稅之門

至於豁免慈善機構的提議看來很合理,但這也可變為投資者逃稅的方法,原因是香港慈善機構是不受監管的。君不見近年有不少機構以「慈善機構」為名,請市民「扮演義工」賣旗籌款,這正好證明政府未有為慈善機構立下準則,投資者有很大誘因成立慈善機構,以避開買家印花稅的!
筆者始終認為「辣招」減辣,弊多於利,各位議員,請三思!



 
 
 
 
樓宇買賣合約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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