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日 星期五

政府包底設退休基金 四大困難

<轉載自2013419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全民退保多面睇 撰文周基利 香港教育學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教授>
香港大學羅致光博士早前建議,借鏡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中的年金計劃,為香港的長者提供穩定和可預期的收入。上次跟讀者討論了新加坡中央公積金的一些問題,今次想跟大家討論一下此建議。
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要求所有退休人士保留一定的供款於「退休戶口」內,而中央公積金管理局則每月由此支付該退休人士一定款項的退休金,直至戶口結餘完全扣除為止。一般來說,要求保留於退休戶口內的供款,足夠支付20年,但保障卻不保證會延至退休人士離世那天。
1000億元退休基金 多少人受惠?
因此2009年,新加坡加入了一個名為「CPF Life」的年金計劃,由中央公積金管理局負責營運,讓退休人士可以將公積金儲蓄轉為年金計劃,由公積金管理局每月支付一定款項退休金予退休人士,直至退休人士離世為止。
當時這個計劃頗複雜,總共有4個不同方案可供選擇,但今年1月它已簡化成只有兩個選擇:即標準計劃和基本計劃。首先,所有1958年或以後出生的人,如到達55歲時,其公積金退休戶口內有至少4萬坡元的餘額,都要硬性參加計劃,而其他人(即1958年前出生的)則可以在他們5580歲時,在其供款結餘足夠4萬坡元的情況下,自由選擇是否參與該計劃。
標準計劃和基本計劃的基本分別,在於「標準」計劃每月可取得的收入較多,預留作為遺產的款項較少;相反「基本」計劃每月可得的款項較少,但預留作遺產的款項便會比較多。值得留意的是這計劃只減低退休人士的理財風險,卻不會增加供款人退休時可得的整體收入。
扶貧委員會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主席羅致光博士建議,針對貧窮人士的強積金供款不足以應付退休的需要,政府可成立一個約1,000億元的「公共退休基金」,由金融管理局作管理和投資,退休人士可自願參與一個年金計劃,每人每月可取得最少3,500元。以現時市面提供的類似收益規模的年金計劃計算,戶口持有人一次要支付約60萬至70萬元。如退休人士的強積金供款不足的話,便由政府補貼。那究竟有多少人會得到政府的補貼?
筆者用強積金管理局提供的「強積金累算權益計算機」計算(http://www.mpfa.org.hk/eng/mpf_education/mpf_calculators/mpf_accrued_benefits/calculator.jsp),以一位月薪1萬元的打工仔為例,假設其薪金不變,由強積金在2000年實施起開始供款,其中投資回報5%,至來年(即2014年)65歲退休,14年來可累積的結餘只有約30萬元;但若他是在10年後退休(即假設他現年是55歲),則合共24年的累積結餘,便可達至約70萬元。
亦即是說,10年後只有月薪少於1萬元的「打工仔」需要政府津貼。所以隨着強積金愈來愈成熟,若投資回報是理想的話,可以受惠的人只會愈來愈少。
政府包底 市民趨向高風險產品
筆者認為這個建議有四個問題:
第一:強積金的作用是強制有經濟能力的人士,在職時儲蓄起他們一小部分的收入,以供退休之用。基本上,強積金並不能幫助主婦、無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士、甚至低收入人士,因他們的退休生活是需要退休制度中的其他支柱幫助,包括長者綜援、長津、生果金或子女供養等。羅博士的建議是將強積金這條支柱的作用加大,擴闊至弱勢社群,這樣做會否影響強積金的原意呢?
雖然建議的原意是幫助基層市民,但這措施會否對其他供款人有影響?因為這建議有「包底」的性質,這樣或會令供款人盡量減少供款,而投資亦會趨向選擇高風險的產品,因為即使投資失敗,以致供款出現嚴重損失,亦有這政府措施「包底」。
第二:羅博士亦認為這建議需要更多可行性研究及數據,因為政府最關心的,仍是該建議在未來30年或是更長的時間內能否於財政上可持續。筆者認為,既然這建議可能影響強積金供款人的行為,令推算究竟有多少人申請有關計劃非常困難,尤其是要作一些長遠的推算。
以供款「津貼」福利支出 合理否?
第三:其實這建議有可能帶來一個兩難的局面:就是究竟應否延伸至從來沒有供款的人士呢?如果該建議不延伸,那麼這並不能全面幫助有需要的基層市民。如果包括,而又沒有入息或資產審查的話,這建議其實已經是一個以強積金供款與政府共同承擔的「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支出是可以非常大的。
第四:現在低收入人士可能依靠由稅收支付的綜援、長津、生果金過活。雖然這建議能為他們提供一個選擇,避免領取綜援的負面影響。不過,卻要這些人士「付出」強積金的供款,以津貼政府的福利支出,又是否合理呢?為甚麼連這些「貧窮戶」僅有的「棺材本」都要沒收呢?
不過筆者同意政府應考慮完善強積金計劃,提供誘因,以吸引供款人在退休時參加一些年金計劃,以致他們可以在有生之年都可有穩定的收入安享晚年。(系列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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