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1日 星期一

統一台灣之後 還會台獨嗎?

<轉載自2019121 明報 觀點版 撰文:劉瀾昌 資深傳媒人>

統一台灣之後,還會台獨嗎?這個問題似乎太超前,統一都還有相當長的路,能不能統一、如何統一都還是問題,都八字沒一撇,就說統一之後的事情,未免言不及義了吧。一般的統一工作者以及台獨工作者,也許都會這樣說。可是,筆者認為,偏偏統一之難以及統一的模式多樣化,其實就是離不開台灣與大陸統一之後是否還存在再分裂、再台獨的問題。「習五點」提到,「兩制」台灣方案制訂上要「有利於統一後台灣長治久安」,恐怕也是有所指吧。

兩方面影響統一台灣後的長治久安

平實看,統一台灣之後必然還有許許多多風雨。香港回歸20多年的歷史是鏡子。相信,統一台灣之後影響長治久安的問題,一般來說會存在兩大方面。其一,內部動亂。統一台灣,其透過「寧靜的革命」而建立的民主選舉制度,必然保留。大位的爭奪是島內政治鬥爭的最高形式,各政治集團的利益再分配、經濟發展及二次分配,以至貧富矛盾的激化與緩和等等,都可以造成激烈的社會運動。法國的「黃背心」尚如此,素有街頭運動傳統的台灣更不待說,「野百合」、「紅衫軍」、「太陽花」、「八百壯士」,此起彼伏。

其二,就是台獨。

首先,從地理因素看,台灣孤懸海外,與大陸相隔一條平均寬度180公里、平均深度50米的海峽,最深則超過1000米。數百年來,台海皆被視為難以踰越的天塹。1661421日,鄭成功率2萬多將士、戰船數百艘,從金門料羅灣集結出發,次日抵澎湖,輾轉9天才抵台南首戰鹿耳門。至翌年2月,鄭成功才完全收復被荷蘭殖民者統治了38年的台灣。16837月,清福建水師提督施琅亦率兵2萬餘,大敗仍掛明旗的鄭軍,清設台灣府,隸屬於福建省。19世紀西方列強崛起,瓜分中國野心畢露。1874年,日軍入侵台灣,軟弱的清政府雖然對日本妥協,但其簽訂的《北京專約》仍表明中國對整個台灣行使主權,之後更在台灣設省。1883年中法戰爭,法軍亦圖取台灣受挫。惟1894年甲午戰爭清戰敗,割讓台灣給日本達50年之久。抗戰勝利,台、澎、金、馬及南海島礁悉數歸還中國,但是國共內戰結果致兩岸分治至今。歷史清楚表明,台灣是中國最易分離的地區。

統一後台灣必然成中國「第一防線」

進入21世紀,台灣更在亞洲以至國際的大棋盤上扮演「正負手」的特殊角色。長期以來,台灣是美國圍困和遏制中國大陸的「第一島鏈」戰略的重要一環。但是,台灣一旦與大陸統一了,台灣就必然會轉變為整個中國主權、利益和安全的「第一防線」,同時還必然肩負維護中國海外利益的前進基地的責任。舉例說,在之前的南海和東海糾紛中,台灣基本沒有和大陸聯手維護中華民族利益。但是,統一後的台灣就不能不扮演角色了。在南海,大陸已在永暑、赤瓜和渚碧三島構築了3個「永不沉的航母」;統一之後,由台灣控制的南沙群島中最大的天然島嶼太平島,再與3艘「不沉航母」成犄角之勢,「南海局勢」可說穩上加穩,美國搞再多「自由航行」也是浪費油。

至於越南,恐怕要及早打算如何交還佔我之中業島等20多個島礁來換回多些利益。接着,再加上台灣控制的東沙群島,以及台灣本島,那麼最早由民國政府在二戰後劃定的南中國海「十一段線」至今演變成的「九段線」內裏的中國權益,自然得到更大保障。再推展開去,保衛中國在海外的發展利益,包括連接各大洲的海上運輸生命線,還有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發展的權益,台灣都要扮演角色。

還有,當下世界計算GDP(本地生產總值),香港、澳門、台灣,與中國大陸,都是分開計算。如果兩岸統一,都一起計算,與美國的差距不是大大縮小了?而重要的是,北京不必再因分裂被揑住軟肋,不再被分扯力量,那時也不用每時每刻都「設法」要他國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那種局面真是無法想像啊!相信,北京的戰略家天天都盼着這一天到來。

三大要素 影響統一

然而,正因為此,統一之「難」,難於上青天。筆者認為,當前主要影響統一的是三大要素:第一,是中國大陸自己本身,這是決定性的因素;第二,則是台灣島內因素,島內人心向背;第三,美國及外部勢力的因素。國際許多評論家都說,要不是美國等勢力阻撓,兩岸早就統一了。在美國的全球戰略上,台灣一直是圍困遏制中國大陸的棋子;如今,特朗普發動貿易戰,保持美國世界第一的地位,「台灣牌」不是更重要了嗎?需要指出的是,中國作為一個崛起的新興大國與美國作為一個守成大國的角力,必然是長期的。這個角力不但貫穿兩岸統一的全過程,也必然繼續貫穿在統一台灣之後。所以,「統一後的台灣」依然有被作為「台灣牌」的可能,也就依然有被慫恿「台獨」的可能。

筆者認為,從這個角度看,或許就能更清楚認識北京為何視一國兩制為最佳統一模式,而不取那些易造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聯邦、邦聯及其他鬆散的國家制度。當下,北京強調的「一中」是單一制的主權國家,「兩制」從屬於單一制的主權國家之下,如此這般就是要避免邦聯制和聯邦制可能給台獨留下的空間。而且,筆者相信,「兩制」台灣方案,會要求台灣民主選舉出來的最高首長及各級首長,要負有反獨、防獨的法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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