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5日 星期日

PPRB失衡的單聲道

<轉載自202015 副刊>

PPRB(又稱P記),這個稱呼,曾經只是政府或傳媒溝通時對警察公共關係科的常用語,可是自5年前佔中開始,以至「反送中」運動半年以來的PPRB四點鐘記者會,PPRB這個詞已成為街知巷聞的入屋語,令人想起「警方發言人」一字排開講出各種令人匪夷所思、挑戰人類常識極限的回應。

這個在六七暴動後成立的警察單位,多年來曾經維持着一個「結構平衡」的制度美,組合中既有警官主管,亦有政府新聞處的新聞主任,以確保除治安思量外,政府新聞資訊發放是準確及面向群眾;但這一切於過去幾年已完全扭曲,PPRB中警察人員比例不斷提高,至今在近百人編制中,警察與新聞主任比例已成七三傾側之局,內裏充斥着只有警察為先的思維,PPRB亦由雙聲道,變成一個失衡單聲道的小喇叭,無論如何出力調校,結果都是播放出難堪入耳的聲響,更遑論要達至有效傳達正確資訊的功能。

香港政府各部門的新聞資訊發布,向來由政府新聞處的新聞主任職系人員負責;而紀律部隊基於特殊性,各有安排,如警隊、消防、海關、懲教,新聞處派出總新聞主任或首席新聞主任帶領新聞官,派駐到該部門與該部隊人員合作,以處理新聞資訊發布;入境處、廉署即直接由入境或廉政主任負責資訊發放。

在警隊,由於新聞資訊過往多涉及刑事罪行等敏感資料發放,警察於掌握資訊在調查中的敏感度及治安考量有其角色,故警察公共關係科(Police Public Relations Branch, PPRB)的設計,由一名總警司擔任主管,與派駐警隊的新聞處總新聞主任及其人員合作,以便有效向傳媒及社會發放資訊。

這個設計本身的好處,一方面PPRB有警官「大sir」出馬,才有能力到各刑偵單位取得核心資訊,例如一宗名人綁架案,案件主管關注新聞出街後可能「撕票」及對調查案件有重大影響,警察總是「查案主導」傾向「唔講好過講」,故要由PPRB的警察出馬作權衡,而同時新聞主任的角色,即就公眾關注提供意見,如刑案涉高官名人,在公眾利益哪些因素下要適時作披露及回應等。

佔中後 增派警察到PPRB工作

有鑑於此,對新聞主任而言,在PPRB新聞室工作,也是該處人員的一個少林寺,因每日涉及龐大的罪案資訊,發放原則、安排、公眾安全私隱考量,以至在爭分奪秒的罪案資訊中,公平地處理傳媒查詢等。

另一邊廂,過往PPRB進入公眾視線,通常是警匪名電影片尾字幕中,看見對「警察公共關係科」的拍攝鳴謝,因為自PPRB成立,便一直負責警隊公眾形象及與社會溝通,故一切涉及警察制服的電影拍攝,劇本要交PPRB審閱,在平衡創作自由之餘不涉破壞警隊形象,經批准後電影公司才能向指定劇服公司訂拍攝用的警察制服,供演戲之用,無論是《警察故事》、《無間道》到 《寒戰》也如是,曾有外地電影單位來港拍成人AV電影想借警服,PPRB拒絕其申請。另PPRB也負責少年警訊的運作,希望在青少年間傳遞警隊的信息。

從上可見,PPRB一直負責要有效發布治安及罪案資訊,以及維持警隊形象的角色,這個安排在回歸前殖民地時期,到回歸以來的佔中前,一直相安無事,運作良好。在2014年時佔領運動,928當日金鐘的87枚催淚彈令警隊國際及本地形象大跌,警隊檢視資訊發布安排及人手後,結果決定增強PPRB的兵力(警察人員數量),以「重建」警隊形象,埋藏下現今資訊傾側及失衡的開端。

崗位吃重 有利日後仕途

這幾年,全球政府均面對資訊爆炸的挑戰,警隊本身亦不例外,一方面新聞處近年積弱、人力資源有限,警方有的是資源,開始增派警察到PPRB工作,而警隊中人也視被派駐到PPRB工作為有利日後仕途發展的崗位,主管PPRB的警司級人員,也被視為能內部直達天庭,日常地參與處長級管理層,如與一哥及七小福(七名高級助理處長或以上人員)的決策會議,故也會甄選內部被視為有潛質的警官出任。

每名一哥上任不久,都會挑選其心儀警官出任PPRB總警司的要職,以組班確切表達其領導下的警隊形象;過往亦曾有不合適出任此崗位的警官,因無法達至與傳媒有效溝通的角色而被調走,如鄧竟成上任後,被視為行事過度低調的PPRB總警司「蔡太」蔡黃鳳儀被調離。傳統以來,派駐警隊總新聞主任的角色吃重,需要負責統籌及陪同一哥各式主要活動的新聞發布工作,不少一哥都明白,有別警官傳統yes sir聽命訓練,新聞官可提供有別警隊的其他聲音及分析。

不過,「反送中」運動以來,警隊高層高度管理資訊發布,新聞處人員角色並不顯著,警察主導下出現各種怪現象,如警隊發言人不時會驚人地發布未經查核的「錯誤資訊」,如12月初曾誤指示威者在尖沙嘴投擲煙霧餅,但傳媒查證發現並無其事;元旦遊行又誤指警方首發催淚彈時間是黃昏7時,但公眾拍到警察下午5時已在灣仔擲催淚彈,官方信息錯亂,凡此都令警隊失信於公眾。

最令公眾感到難以入目及置信的,是警方發言人常在記者會講出脫離常識的盲撐言論,如人稱「er er sir」的高級警司江永祥,對防暴警在商場撞途人行徑,會形容為有男子迎面走向警員「雙方都互不讓路引起碰撞,講聲唔該借歪,就可以解決」的事件;防暴警在元旦遊行強行扯走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眼罩射胡椒噴霧的不合理行徑,即形容為是可令「驅散更有效」; 以及在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形容721元朗白衣人港鐵站襲擊事件,兩名軍裝警接報到場並離開,並非「逃走」,反而是「由於一班人帶領示威者到元朗牽引整件事」,並着巿民「將畫面拉闊嚟睇」的言論。凡此種種,令人不禁想到平時最擅長「災難應變小組」的警隊,其PPRB才是真正「災難自製小組」。

傳媒朋友? 阻撓採訪

警察公共關係科,顧名思義,應是與公共社會建立聯絡及關係的單位,擔當警察與巿民溝通橋樑角色,但公眾這半年見到的是一個對社會各界沒有互相尊重態度的「警方發言人」,口中稱對方為「傳媒朋友」,實際在現場及具體上反協助前線警阻撓採訪,警隊可以凌駕各式專業,無論新聞處、醫護、教育界、社工,PPRB所展現的警隊都是一副唯我獨尊、處處樹敵的態度,最愛跨專業指點江山,活在警察自身3萬人世界的回音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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