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7日 星期五

8成人做業主 港人會更快樂?

<轉載自20151127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房策透視 撰文: 麥萃才 香港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
有土斯有財,是傳統中國人的思想,安居樂業,是不少人的夢想。團結香港基金早前提出補貼置業計劃,表示現時香港的問題,是窮人借不到錢置業,等到他們向上流,成為中產之後,樓價再升,始終無法置業,因此建議,讓未來政府推出的資助房屋,能給居民購買,而其中一個重點,就是補價機制。
建議日後所有新建成公屋和居屋單位,市民可先付一半樓價購買,並由政府擔保向銀行申請九成至九成半按揭,協助有能力置業者。基金會認為這並非雙重補貼只是分階段付款。有關計劃目標是讓八成人做業主。因為補價的不確定性大幅削減,居民可以鎖定補價的金額,令到上車更容易。如果實施這個計劃,香港人自置物業的比率就會提升,而原本住資助房屋的居民,就能變做業主,擁有自己的資產。當樓價上升之時,擁有的財富就會上升,達到財富增值的效果,加強他們對香港的歸屬感。
八成港人能成為業主,是否一件好事?自置居所比率愈高地區,經濟發展是否愈好?在高自置居所地區中,人們會否感到更幸福?撇除計劃是否可行,先要了解高自置居所比率與經濟發展的關係。
2014年的歐洲國家為例,自置居所比率最高的幾個國家,分別是羅馬尼亞、斯洛伐克及立陶宛;而最低自置居所比率的國家是奧地利、德國及瑞士,見表一。自置居所比率較高的國家,是否經濟較為發達?如果從人均國民產值來衡量,似乎是相反結果。
愈多人做業主 國民產值反低
表一顯示,歐洲最高自置居所比率的3個國家,其人均國民產值(GDP per Capita)只介乎萬多至兩萬多元一年。相反,自置居所比率最低的奧地利、德國及瑞士,其人均國民產值在四萬至六萬美元之間。如果自置居所比率與平均每人國民產值有關的,關係似乎是負面,最少從歐洲的數據看到。
有些分析認為,自置居所比率高的地方,為何其國民產值會較低?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流動性。當一個人落地生根,擁有一個自置物業,就會有很少誘因去搬離他住的社區。如果政府要發展新工業區或商業區,這些勞動力便較難搬去最需要他們的地區。其次是城市發展之時,需要收地,把租戶搬遷遠較搬遷業主容易,一個地方自置居所比率愈高,愈難把土地收回,用來發展。
當然這些是西方社會的看法,在亞洲區又怎樣?表二顯示出亞洲四小龍,加上中國和日本的比較。很多時會聽到,香港競爭對手新加坡,其經濟發展遠比香港優勝,而其成功的原因,有人會認為是新加坡組屋的成功。新加坡的自置居所比率達90.3%,是十分高的水平。正因為大部分人有自置物業,有個人資產,當樓價上升之時,人們的財富也跟着攀升,於是他們就更有心情在工作上拼殺,安居樂業。這個解釋看似合情合理,但是事實的全部嗎?
四小龍之中,以人均國民產值來說,排名最高是新加坡,香港已經是排名第二,南韓第三,台灣第四。有趣的是,第二高自置居所比率的竟是台灣,達87%,與新加坡距離不遠!而香港的比率是51%,南韓是53.6%,兩者比率相若。日本的自置居所比率也不算高,只有61.9%,相反中國的自置居所比率就達到90%!所以從數據來看,自置居所比率與國民產值之間,未必存有很大關係。
自置居所比率與市民的快樂程度又有沒有關係?聯合國在年初公布了《2015年世界快樂報告》(World Happiness Report),這份報告由哥倫比亞大學負責撰寫的,涵蓋全球百多個國家及地區。從報告可以知道,各地區的快樂程度排名及評分(見表一及表二)。在歐洲,自置居所比率較高的三個國家,其開心指數卻排名較低!似乎開心程度高低,與自置居所比例呈反比!
亞洲四小龍之中,快樂程度排名最高是新加坡,其次是台灣。而南韓及香港排名較低。如果單以亞洲四小龍作比較,似乎是自置居所比率與快樂程度關係成正比。但如果加入日本與中國再作比較,自置居所比率與快樂程度未必再是有正相關了。
港人不快樂 因樓貴租更貴
為何要調升自置居所比率?假設是當市民能自置居所,有瓦遮頭,便會安居樂業,對社會穩定發展重要。但事實上,香港市民對於樓市的不滿,主要幾個原因:
樓價太高,負擔比率全球最高,極不合理,想初次置業,十分困難。香港住宅的租金也不便宜,市民負擔也感吃力。租金近年愈來愈高,租戶負擔不起的話,便要大屋搬細屋,細屋搬劏房,造成居住質素下跌,這樣容易造成市民不滿。
平均每人居住面積十分細小,相比其他國家,香港人居住的平均面積小得可憐。生活空間狹小,感到壓迫,人與人之間容易產生摩擦,缺乏緩衝空間。於是居所不能成為一個幸福「家」,未能產生歸屬感。可見香港人快樂程度排名較低,未必與自置居所比率高低有很大關係。看看快樂程度排名全球第一的瑞士,其自置居所比率甚至比香港低!
須增私樓供應 或推租金管制
私人物業的產權,有以下幾個特點:(a)就是使用權,用來居住,解決住的問題,亦是消費(consumption)行為。(b)就是轉讓權,可以把物業出租,收回報酬,屬於投資(investment)行為;及(c)出售權,可以把物業套現,如果物業價值就賺取回報;如果物業貶值就要承擔風險,也屬於投資行為。如果要解決住的問題,政府只需要保證全港有足夠物業落成,足夠分配給市民便可。
無論是私人物業或政府興建的出租物業,都能解決住的問題。而問題是,如果家庭入息不高,便要政府的公營房屋協助;如果入息超越申請公營房屋的限制,便要租住私人物業。私人物業的租金,是由市場所釐定的,如果因為私人物業供應不足,租金飈升,這些入息超過申請公共房屋限額的家庭,便要捱貴租,造成夾心階層的怨氣。
私樓租金的上升,是由供求關係所決定。而租金波動的風險,在賣家市場的情況下,往往由租戶所承擔。如果租戶未能承擔租金,便要搬走,造成生活不便,未能安居。如果租戶不想承擔租金上升的風險,解決辦法之一就是購買自己的物業,永遠不用再捱貴租;但這樣做要承擔很大的財政壓力,包括準備首期及相關的交易費用。很多受夠租金年年增加的租戶,因為缺乏首期而未能上車,惟有繼續捱貴租,累積怨氣。
如果純粹要解決居住的問題,減少這批夾心階層的怨氣,解決辦法可以是:提高公營房屋的入息限額,讓更多家庭可以租住廉租屋,這樣私樓租金上升的風險便與他們無關;進行私樓租金管制,這方法香港以前也實施過,但這是很差的辦法,使到市場分配機制受影響,未能有效地分配資源,業主出租物業的意願降,反以減少出租物業供應;增加私樓供應,當供應增加到某個點,租金便會沒法上升,如果供過於求,租金甚至會下跌。
港青無創業夢 只為一間蝸居?
購買物業所擁有的,包括全產權。除了自用之外(消費的特性),還包括出租權(賺取回報)以及轉讓權(套現及資本增值)。後兩者特性基本是投資工具的特性。任何投資物品都是有風險的,但未必人人喜歡承擔風險。瑞士、德國的自置居所比率不高,但快樂指數排名較高,是因為當地租金較易負擔,沒有香港那麼昂貴。年輕一代,如果不想因為買樓而一生擔起一身債的話,他可以選擇租樓,那麼每月薪金所節省下來的部分,可以追逐人生其他目標!但在香港的年輕一代,剛大學畢業的工資平均有萬二元以上,但一個三四百呎的小型單位,租金也要萬多元,一個人根本租不起,要兩個人租,但也佔去他們收入的四五成!符合他們預算,只有幾千元的劏房,但其居住質素與其地點也不理想。
早前有機構做了調查,看看香港有收入年輕人(1835歲)的夢想。結果29%受訪者的夢想是買樓、擁有更理想工作或創業(18%)及環遊世界或旅遊(14%)。而內地年輕人多希望創業,成為馬雲第二,幹一番事業。但香港的年輕人,只希望能置業,便是人生目標。這種想法是很悲哀的,其實住屋是必需品,而年輕人竟然把它當成夢想。是覺得擁有物業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身份的象徵,代表財富有一定的水平?還是物業可以升值創富?

事實上,選擇創業者很難購買物業,因為沒有固定收入,難向銀行造按揭,除非事業有成,用資產融資。如果畢業找份穩定工作,就會較容易取得銀行按揭。結果香港的學生就較少出來創業,而寧願找份好的工作,儲蓄買樓。這樣香港的社會便缺乏創業、創新精神,社會發展會受到限制。而究其原因,住屋是問題的根源之一,必須要解決的。(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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