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 星期二

反貪總局升級 追海外逃犯

<轉載自2014114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中央批准成立新的反貪總局,由副部級官員掛帥,仍隸屬於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檢)。最高檢稱,將把新反貪局建設成為具戰鬥力、威懾力、公信力、靈敏高效的「中國檢察特色反腐敗專門機構」,集中精力查辦大案要案。中國專家則表示,新的反貪總局將在海外追逃犯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對成立新的反貪總局,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說,是最高檢為適應反腐形勢,對反貪總局的「重新定位」,即減少日常行政事務,強化辦大案要案的職能,「原來指導大案要案較多的情況,將會向主動查處大案要案的局面轉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李拓亦對本報表示,從領導配置來看,由副部級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兼任局長,並不表示不能查更高級別的官員,而是整合整個系統資源,從組織機構和權限上有所提升,更增加反腐的力度和在反腐鬥爭沿正確的方向領導。

學者:方便與外國交涉捉犯

中國目前反腐機構力量分散,反貪總局過去的級別僅為局級,為加強反腐,2007年,又另外成立國家預防腐敗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負責全國預防腐敗工作。不過十八大後落馬的省部級以上高官,全由中紀委宣布調查。但最近展開的海外追逃犯中,紀委也面臨與外國機構對接難的問題。李拓說,成立新反貪局是現實要求,「在抓逃犯要與國外的機構打交道,只能是從政府和司法上去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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