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9日 星期日

領導幹部家屬從商 中辦出台管理規定

<轉載自2022620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簡稱《規定》),就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經商辦企的適用對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紀律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領導幹部職務層次愈高,對家屬從商的管理要求愈嚴。

層級愈高 禁業要求愈嚴

新華社報道,《規定》的適用對象主要是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廳局級及相當職務層次以上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主要是指投資開公司、擔任私企或外企高級職務、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和有償法律服務等,並對不同層級、不同類別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分別提出禁業要求。

據《規定》,領導幹部每年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應如實填報相關家屬經商辦企情况,有關方面會隨機抽查和重點查核,如發現有違反禁業規定者,一是家屬退出經商,或領導幹部本人退出現職、接受職務調整,並視情况給予相應處分。此外,如有不實報告家屬經商辦企、違反禁業規定,或以委託代持、隱名投資等形式虛假退出,以及利用職權為家屬經商提供便利、謀取私利,將會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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