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

教壞細路

<轉載自 2011310 經濟日報 副刊 欄名:雲海漫遊 撰文:藍海寧>

八歲小孩在示威遊行中被警方施射的胡椒噴霧噴中眼睛不適,他接受訪問時說:「我重以為自己會死。」又指參加遊行只是幫人。不知有沒有記者提出以下問題:「小朋友,你說參加遊行只是幫人,那你在幫甚麼人?」讓孩子經歷如此驚恐場面,令他甚至覺得自己會死,家長當真覺得這是一項適合的公民教育?

不知你可有同感,愈來愈多示威遊行只是為了示威而示威,而不是為了民眾的福祉而遊行。以前我會參加遊行,很自豪香港人能夠同心理性,以和平手段表達意願,但現在的遊行總給我一種混亂粗暴、被政棍利用的感覺,所以避之則吉。

示威不會「教壞細路」,但非理性、暴力的示威一定對小孩子有著很壞的影響。

警員的職責是保護市民,維持治安,面對有恃無恐、囂張激進、刻意衝擊治安的示威者,你覺得警員應該節節後退相讓,還是執行職責,維持治安,保護大部分一心只想和平理性遊行的市民?

年輕人,你們一定要以野蠻無理、拉扯撞擊的方式來表達意願嗎?你們是從哪兒學來的?

部分議員在議會中向跟自己理念不同的官員,輕則惡言辱罵,重則肆意擲香蕉、擲水樽、擲雜物,這些橫蠻表現正是「教壞細路」的好例子,令年輕人誤會表達意願時只要「聲大夾惡」搞破壞,對方就會退讓,自己就能得逞。

哪些議員真心為市民默默工作,哪些是為月入十多萬元的薪津而打工,「做戲交貨」,大家心知肚明。滿口為人民爭取公義,願意花時間搞示威,卻不積極為市民提供實在迫切的服務,瞞得了孩子,騙了民眾,卻無法避過上天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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