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

馬英九︰兩岸互不承認 互不否認


<轉載自 2011531日 經濟日報 中國要聞版>

在台灣,總統馬英九表示,兩岸互不承認對方的主權,但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是正視現實、促進和平良方。

指兩德兩韓關係 無法套用

馬英九昨天出席「2011年世界國際法學會亞太區域會議」開幕典禮。他致辭指出,07年競選總統時對於兩岸關係,提出「互不否認」的主張,這是因為體會到49年後的兩岸關係和二戰後兩德、兩韓關係不同,無法比照70年代開始兩德或兩韓的「相互承認」。因此,兩岸關係過去20年快速密切的發展,必須尋找新的理論基礎,這個基礎涵蓋在91年憲法增修條文中。

他指出,台灣政府在92年即宣告對大陸地區主張憲法上的主權,但是已沒有實際上的治權。

馬英九表示,「互不承認」、「互不否認」的涵意,就是兩岸互不承認對方的主權,但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兩岸雙方因為主權主張相互重疊,皆涵蓋彼此全部的領域,因此無法相互承認主權,但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則是務實的承認現狀,「否則,兩岸如何談判,並且如何簽訂15項具有約束力的協議?」

他強調,惟有「互不否認」,才能夠繼續促進兩岸關係繼續保持和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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