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領土爭議從來是難題

<轉載自2010922 明報 筆陣版 作者:盧子健>
 
日本當局無理拘留中國漁民,中國人民和香港市民都非常憤慨。中國政府已多次向日本當局提出抗議和警告。中國民間,包括在香港和台灣,也有很多人民自發的保釣活動。他們都希望能做一點事,保衛釣魚台。
 
可是,領土爭議從來是極難處理的問題,多數時候並沒有簡單的處理方法。釣魚台問題亦不例外。
 
世界上大多數領土爭議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有些歷史之長更是以百年計算。在亞洲或者其他第三世界國家為主體的地區,大多數領土爭議是1819世紀時西方列強到處擴張侵略所遺留下來的問題。
 
中國的陸地邊界以千里計,幾乎沒有一段是沒有爭議的。新中國建立初期,與北朝鮮、蘇聯、蒙古、印度、緬甸、越南等國的關係基本上良好,以為可以相安無事。但1962年爆發了中印的邊境戰,69年又爆發了中蘇邊境戰。至79年,中越打仗雖然主要是由柬埔寨問題引起,但中越邊境領土爭議亦是成因之一。
 
在這些爭議之中,有些是當年中國被鄰近強國欺負而被強佔領土,包括蘇聯的前身俄羅斯和日本,但有些爭議中涉及雙方都是西方侵略的受害者﹕印度曾被英國統治,越南曾被法國統治。這些獨立後的國家很多時繼承了前殖民地宗主國的立場,想繼續佔據中國的土地。
 
在領土爭議中,鮮見有任何一個國家自願退讓。縱使有些爭議方其實十分理虧,仍會堅持立場。日本對釣魚台的立場是一例。日本自己也是受害者,其北方四島在上世紀二次大戰後為蘇聯佔領。至今無論是蘇聯或者俄羅斯都拒絕把北方四島歸還給日本。
 
所以,領土爭議甚少和平解決。縱使是友好國家亦很少在領土爭議中讓步。西班牙和英國都是歐盟成員國,但各自對直布羅陀的主權立場都沒有轉變。
 
在某些情下,因為政治現實的需要,領土爭議雙方或者願意協議和解,例如中共建政之初就是採取這個睦鄰政策以換取恢復經濟的空間,但這些協議過了一段時間仍然可能被翻案。說到底,民族主義立場幾乎是所有政府——不管左中右的意識形態——都會執著堅持。
 
近幾十年,領土爭議由陸地延伸到海洋。中國有數千里長的海岸,於是要面對更多的領土爭議。
 
釣魚台問題早在上世紀60年代後期浮現。美國當年把二次大戰期間佔領的琉球群島交回日本,把釣魚台也包括在內。當時掀起了海外和香港大規模的保釣運動。
 
釣魚台是島嶼,是受海洋包圍的土地。保釣運動出現不久,聯合國開始手制訂國際海洋法,掀起了新一波的主權紛爭,只不過這次由陸地延伸至海洋。
 
中國在1974年與當時的南越打了一場仗,收回西沙群島。在1988年,中國與越南就南沙群島若干島嶼的控制權亦打過仗。現在南中國海內的南沙、西沙群島與鄰近海洋、釣魚台以及東海水域,都存在主權和開發權的爭議。這些爭議都沒有解決象。
 
從上述討論可見領土爭議形成的種種原因,構築一個非常複雜的圖像,真的難以決定從何著手。但主權爭議最棘手之處還在於﹕佔據就已經是「百分之九十」的主權。
 
除非是兵戎相見,或者是有一方在軍事上有絕對的優勢,否則誰是實質控制著爭議中的土地或者海洋,無論其道理有多強,就已經有「百分之九十」的主權在手。
 
日本目前在釣魚台的行為,正好就是應用這個「原則」。佔據我們領土的又何止日本。在南中國海,越南、菲律賓和馬來西亞都在南沙群島中不同島礁,或者是駐軍,或者是設置帶有主權象徵的設施。
 
保衛釣魚台容易掀動億萬中國人民的心,包含著上世紀日本侵略中國的慘痛回憶,但其實東南亞諸國佔領南海諸島,同樣是國人所不能忽視。
 
但如前所述,除非兵戎相見,否則短期內對這些佔據中國領土的行為並沒有簡單的解決方法。在此情況下,是否完全無可奈何,什麼都不做呢?
 
亦不至於此。首先,我們對爭議中的土地或者海洋絕對不能放棄,即使是已被他人佔據的也不能放棄,因為縱使對方有「百分之九十」的主權在手,我們也不能放棄餘下的「百分之十」!
 
其次,對爭議對方的新的侵犯性動作必須高度警覺,在有需要時嚴肅抵制。現狀不理想但又已經存在,有時忍受是無可奈何。但倘若爭議對方以新動作改變現狀,即絕不能軟弱忍受,否則對方得寸進尺。現時日本的做法就是搞新的小動作,象徵性地把司法管轄權延伸至釣魚台。
 
最後,如果我們有機會佔據爭議中的土地或者海洋,絕對不必手軟。例如共同開發東海本來是中國因應與日本發展友好關係而作的妥協。如果日本喜歡各自單方面採取行動,我們根本不必客氣,可積極單方面開發東海、加強在該海域內的巡邏,確立和鞏固對爭議地帶的實質控制權。強硬不是為了出口氣,而是為長遠的國家利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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