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5日 星期一

垃圾政策鑿市民一筆 環保效益成疑

<轉載自202426 明報 觀點版 撰文:阮穎嫻 港大經管學院講師>

近來關於垃圾徵費的討論「㷫烚烚」,有市民陸續提出垃圾徵費的漏洞,數數吓都講到幾十個,還有立法會議員提出垃圾徵費30問。查看紀錄,原來我第一次寫垃圾徵費是2013年;2018年再寫。最早在2000年,時任政務司長陳方安生已提出「實施廢物處置收費制度」,2005年時任環境運輸及工務局長廖秀冬推出《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到現在2024年終於推行。

有趣的地方是,看看以前關於垃圾徵費的民意調查,市民傾向支持垃圾徵費:2013年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曾做民調,當時五成半市民原則上贊成引入「廢物按量收費」;56.4%受訪市民贊成以「預繳式專用垃圾袋」徵費。但真正要做的時候,個個喊驚。無他,因為支持垃圾徵費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有公民意識;惟真正要付出成本,大家就想「縮沙」。

垃圾按量徵費,是以經濟方法促使市民減少產生廢物,但徵費的同時,應該令垃圾回收更方便。市民減少產生廢物的方法,不外乎小學已經開始學的3R——reduce(減廢)、reuse(重用)、recycle(回收)。在3R之中,減少製造廢物和重用的一個後果,就是市民減少購物和消費。這與一路以來用消費券鼓勵市民消費購物、振興經濟的政策,背道而馳。3R中只有回收一項,可能對消費的影響較小;不過垃圾徵費這一項政策本身,並沒有令回收比減廢和重用相對吸引。

重徵費輕回收 乃東施效顰

其他發達地區推行垃圾徵費時,積極提倡回收,配套做得非常好,香港則多年無寸進。我在2018年已寫過,香港在回收方面好落後,而到2024年依然無變,主要在回收的實際情况上。台灣、韓國、北歐等在平時倒垃圾的地方,已經一併有回收設施,住戶可以將垃圾分類後一次過丟棄;而收費只是收無辦法分類回收的物品。

即使港人在垃圾徵費後如政府所願,700萬人認真分類回收,本港回收容量卻根本不足以應付。例如去年聖誕長假,「綠在區區」回收爆滿,堆滿一地,環保署的反應是發警告信。即使是平日,我相信很多港人都試過把回收物資拿到按樽機、廚餘機,才發現按樽機和廚餘機都是滿的,無奈要丟進垃圾桶的情况。由2021法案通過後,政府有3年時間增強回收能力,但市民所見,無甚安排。在落地層面,因為回收配套根本未做好,令原來有意回收的人望而卻步。

我以前是有認真做回收的人,會將膠樽、鋁罐、廢紙、舊衣服分類,儲一堆就放到附近的回收箱。之後有傳媒發現,原來部分回收物資只會重新撈在一起,送去堆填區。這就浪費了把東西洗乾淨排整齊、希望資源得到重生的善心,還浪費了家裏堆放待回收物品的空間。正常人被騙過一次,都不願再回收了。

以香港高樓大廈的狀况,回收箱要每一層都有,才能配合垃圾徵費。但香港空間狹小,人都不夠住,還要堆放回收物,其處理成本比其他國家高,未必適合做此類政策,這在很多年前已經廣泛討論過。至於家用廚餘機,外國廚房大若香港一間屋,當然有空間裝。香港很多家庭都無法用此方法減少廚餘。公共屋邨最近才裝廚餘機,為什麼不在20212023年較早時安裝,讓市民適應?廚餘機又是否應付到幾百戶夜晚丟廚餘的需求?20212023年環境局除了為不可降解膠袋招標及設計細孔公共垃圾桶之外,究竟有何準備?

做好回收 減廢才有出路

不久之前有紙盒回收廠事件:全港唯一私營紙包盒回收廠「喵坊Mil Mill」,科技園不予其廠房用地續約,大概理由是產業非高科技,不符發展取向。全港唯一商業營運紙盒回收廠無處容身,還有新加坡招手的新聞。環保署其後以公營介入方式招標紙盒回收承辦商,喵坊也有入標;到後者覓得廠房,環保署才撤標,繼續讓其私人營運。私人營運都做到回收業,值得鼓勵,但因為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政策不協調,導致回收業差點流失。做好回收業,是垃圾徵費重要一環。無回收業,就無需求;無需求,即是送去堆填。浪費時間事小,欺騙良心事大。

環境局除了垃圾徵費,也要做好統籌和監督廢物回收的工作,同時提高回收能力及市民的環保意識,與垃圾徵費雙管齊下,一方面減少廢物,另一方面由於有回收一條出路,減少對市民消費意欲的打擊。反之,環境局現在沒有提供替代方法,基本上只是「鑿市民一筆」,大家只是付錢,然後更麻煩地倒垃圾,所以引起民怨。雖官員強調徵費為環保不為稅收,惟實行的結果就是稅收多了。不計成本,267萬個家庭,每月30元,每年差不多收到10億元,以後還可能加價。這些費用,是否可用來推動回收?

近來環保部門官員面對傳媒,一再強調違規處罰,甚至為了堵塞「漏洞」,竟然減少公共垃圾桶數量,並縮小洞口。環境局是否應該將精力放在加強推廣減廢方法,及解決回收渠道,而不是着重罰則?市民去到「投降點」,幾乎寧願政府直接收錢了事,不要製造膠袋,妨礙他們生活。這是重罰則、輕教育的結果。

規劃不周只顧懲罰 損商戶水泥廠營商

垃圾徵費令商戶百上加斤。有做中小企的老闆,非常擔心同事拿垃圾回公司丟掉。幾十個同事加起來,可以有幾多垃圾?公司垃圾亦要找人分類清理或回收,成為商業成本。本身香港零售食肆已無競爭力,垃圾徵費即商戶要加價,部分成本將轉嫁消費者。

事實上,環保署並不是第一次無考慮實際情况、只顧懲罰,市民擔心並不是無的放矢。如果大家記得,長實在油塘有個樓盤,賣到1.5萬元一呎,成為逆市奇葩「一Q清」;但賣處是有水泥廠在附近,因此只可以賣到萬五蚊一呎。惟原來水泥廠一直都在那區運作多年,只是政府把工業區重新規劃做其他用途,於是才有住宅旁的水泥廠。水泥廠由環保署發牌,環保署在其經營幾十年後決定不再續牌。

正如垃圾徵費,要搞環保事業,必須給別人出路,例如一早規劃好水泥廠搬遷方案,讓別人繼續營業,做到改善住宅環境及保障營商雙贏局面。不給別人出路,貿然拒絕續牌,可見各部門協調與長遠規劃不足。紙包飲品回收廠如是,水泥廠也如是。每天仗着法令法規,監控市民丟垃圾,懲罰商家,哪來有社會向心力和贏得市民信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