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我對新中國的期望


<轉載自20191031 明報 觀點版 撰文:何濼生 嶺南大學潘蘇通滬港經濟政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剛滿70周歲。去年《中國青年報》有一篇評論指出:「在新時代的大背景下,強調富而好禮、強而有義就是要在大力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基礎上,俯身傾聽人民的內心意願,體察人民的真實需求,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和道德追求。」(2018416日,谷文國)今天中國富起來強起來已經不是夢想。但除了富強,中國確還需要精神上道德上的進步。俟中國在精神上道德上的進步作出有目共睹的實質貢獻,民心自然會歸附。屆時中國的統一大業亦自然水到渠成。

70年來新中國最使人告慰的,除了國家獨立自主之外,我相信就是精神面貌上的變化。今天國人顯出了敢於創新的氣魄,並願意從實踐中嘗試,從錯誤中學習。這種重務實輕教條的態度,正是過去40年改革開放賴以成功的根基。然而,對於締造人心回歸、完成統一大業,這顯然並不足夠。

谷文國提到富而好禮,我認為「禮」正是解決兩岸矛盾、乃至「港獨」等問題的鑰匙。禮就是尊重,尊重即基於人類都應平等相待的考量。在人與人之間的以禮相待,反對謾罵、傷害、不敬的言辭和行動。

期盼「專心為政」的「一黨專政」

我欣賞共和國領導人務實為民的作風,亦見證了中國共產黨的執行力和「為人民服務」的成績。但是《中國憲法》提到「人民民主專政」使人直覺中國的政體屬威權專制,而且憲法聲稱現行的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這論述容易使人覺得共產黨壟斷權力。但我所期盼的中國政體是「專心為政」的「一黨專政」:共產黨只代表執政班子,而非凌駕於人民之上的利益集團,而執政班子都必須透過可靠和公平的機制選拔出來,而且舉凡有心服務國民的人都應有同樣的機會參加選拔。

共和國的領導人和公務員作為「為人民服務」的公僕,要回應國民的切身需求:想民所想、急民所急,並接受輿論監督和法律框架的規範。我稱「俯身傾聽人民的內心意願,體察人民的真實需求」並努力回應為真民主或實質民主(substantive democracy);反而徒具選舉形式、卻無法切實回應國民的需求的,只是虛有其表的「形式民主」(formal democracy)。西方民主政治以多黨競爭、政黨輪替為核心內容的民主,往往造成不同利益的集團爭權奪利,最終造成短視和偏離國家利益的利權交換。由於中國行「一黨專心為政」的政體而這政體屬國家公器,中國有必要維護這制度,但我期盼執政班子能包容甚至歡迎本着善意批評並以完善制度為目的之言論。

須提升領導人選拔透明度和程序公義

有人稱中國的政體為賢治(meritocracy)。執政集團倚靠內部的考核機制選拔賢能肩負重任。但坊間對國內官員擢升和國家領導人的選拔過程所知甚少。為了增加官員考核機制的公信力,有必要大大提升國家領導人選拔條件和過程的透明度。此外,中國更有必要大大提升程序公義,只有認真恪守程序公義才能真正防止濫權和杜絕濫權的嫌疑。基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大原則,法院審案當然要保持客觀專業,不容任何人士干預或施壓。只有司法獨立才能大幅提升國內的法治水平。
有人會問:司法若完全獨立運作,脫離行政監督,豈不變成獨立王國,若胡作非為怎算?

如果在法律框架內,司法完全獨立運作應是沒有問題的。只要有機制保證司法是按照法律原意運作,雖然是由人運作和由人詮釋,法律仍是可信賴的。何况若對裁決不滿任何一方都有權上訴。

要輿論監督有效 新聞自由不可少

個人認為:輿論監督正是保證司法是按照法律原意運作的重要機制之一。輿論監督以外,還可考慮設立由專業主導的司法監督委員會。

要輿論監督有效,新聞自由是必不可少的。我認為維護公眾利益的新聞自由必須要有恰當的法律框架規限:包括不能誹謗、造謠、散播仇恨或傷害任何族群感情等。我認為新聞稿和評論都要有人問責。國內一直以新聞和言論審查來避免「壞影響」。但這樣做並不理想。表面上新聞和言論審查給執政班子掌握輿論的話語權,但事實上卻傷害了自己的話語權。由於「官媒」受審查,新聞也好言論也好,官媒的報道縱使是事實、立論縱使中肯,人家都不大理會。反而西方媒體,縱使報道的是虛假新聞,評論偏頗不公,其公信力仍大大高於我國的官媒,原因是人家號稱有新聞自由。

維繫兩岸統一的 應是中華以禮相待文化

關於中國的統一大業特別是海峽兩岸的關係,個人十分欣賞「一中各表」這說法,但當中最最重要的仍是互相尊重。雖然省對於中央是有從屬關係,但人家若願意稱台灣省是中華民國的一個省,選出的最高領導人是中華民國的總統,我們為何要介意呢?中華民國也好,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好,都只是一個名稱,我希望海峽兩岸都毋須執著,反正都是同一個中國。個人認為:為了統一大業,兩岸的領導人應平等相待。只有平等相待、互相尊重,才有一家人的感覺。台灣和大陸各行不同的制度,不就是現成的一國兩制嗎?

個人認為:香港和大陸的一國兩制是香港以特別行政區的身分處於一國之內。台灣則是以中華民國的身分處於中國之內。台灣的民主選舉選出的總統,無論選到誰當總統,北京都當然確認為中華民國的領導人。由於兩岸都是一國,大陸的邦交國台灣也可視作邦交國。至於國際組織,大陸和台灣都可分別以「中國(大陸)」和「中國(台灣)」參加。個人認為:維繫兩岸統一的應是中華以禮相待的文化。兩岸政制不同,就讓兩地展開和平公平的實驗,將來若併軌固然好;將來不併軌也無所謂。若真的有機會併軌,我們也不要過早定奪哪個制度退下。

我的想像是基於尊重,立足於禮,並想及數千年的華夏文化。

參考文獻:
何濼生,〈中共政權的本質要從實事看〉,灼見名家,2019713
何濼生,〈我對教協的期望〉,灼見名家,2019925
Brian Bridges and Lok Sang Ho, editors, Public Governance in Asia and the Limits of Electoral Democracy, Edward Elgar. 2010
Jason Brennan, The Ethics of Voting.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1
Jason Brennan, Against Democrac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6
Jane Mansbridge, Beyond Adversary Democracy.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83

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後林鄭時代


<轉載自20191030 明報 觀點版 撰文:陳景祥 資深傳媒人>

因處理修訂《逃犯條例》失誤而傳出行政長官要「引咎」下台的消息,早在6月時已經「流傳」,街頭抗爭的「五大訴求」,最初亦包括「特首下台」(後來已不再提);高官「引咎」或「要承擔責任」而辭職,並非香港的政治「傳統」,但絕大部分的政治評論和分析都認為,特首林鄭月娥無力應付目前的亂局,「換馬」也許是其中一條出路。

「換馬」殺傷力較動用駐軍輕

英國《金融時報》上周三刊出報道,指北京計劃明年3月撤換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外交部發言人在例行發布會上嚴辭直斥報道是「別有用心的政治謠言」,強調中央堅定支持特首依法施政……云云。外交部如此高調駁斥,令人對《金融時報》的報道打了折扣,然而,就在發言人反駁之後不久,外交部就把全部文字從官方網站刪除。

換特首的可能性有多大?我想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止暴平亂的進展,如果目前的街頭衝突和暴力破壞仍然無法平息,北京總要作出一個果斷決定。早前政府推出《禁蒙面法》,希望能起阻嚇作用,但看不見成效,而特區政府手頭還可以動用的「武器」已所剩無幾,最終如何解決亂局,還得由北京出手。

運用中央權力,主要不出兩招,一是動用駐港部隊(由特區政府提出請求),一是撤換特首、改組特區政府班子,重新再作部署。兩者比較,「換馬」的殺傷力顯然較輕,估計也可以得到民意支持,應該是較「理性」的抉擇。

換特首與否 香港未來都需大改革

有這種想法的人為數不少,他們對《金融時報》的報道應該不感到意外,甚至有「果然係咁」的反應,故此特首換人的消息在社會上並沒有太大迴響!反而有更多人在想,即使行政長官換人,香港現在的亂局能夠穩定下來嗎?在反修例風暴中冒出來的各種社會矛盾,新的政府班子有能力解決嗎?社會出現的嚴重撕裂,新特首可以化解平復嗎?

換特首與否,香港未來都需要一場大改革,解決以下幾個難題:
.如何重建民眾對政府的信任
.如何重建警民關係,令民眾放下對警隊的敵意
.如何重建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在北京部署的發展規劃中,香港的角色有沒有轉變?
.「粵港澳大灣區」香港還有什麼角色?反修例風波中港人的「反中」情緒,會否令香港在大灣區的作用大減?
.年輕一代反社會、抗拒國家、自決和港獨的傾向,將令香港「失去兩代人」,特區政府會有什麼對策?
.政制改革、雙普選是「五大訴求」之一,「和理非」代表人物如張炳良教授(運輸及房屋局前局長)也提出應盡快重啓政改,特區政府會如何回應?
香港國際形象因這次修例風波受到多大衝擊?美國如果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對香港會造成什麼影響?
.香港的經濟基礎有沒有受到動搖?陷入衰退之後,本地經濟可以靠什麼重拾上升動力(2003年有「自由行」,2008年靠物業市場,如今又如何)?
.房屋是深層次問題,本屆政府滿腹大計,但受挫於反修例風波,政府還是否可以開展一系列計劃如「明日大嶼」填海、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土地等?政府施政如何能得到民意和立法會支持?

北京對雙普選只會限得更嚴

後林鄭月娥年代,香港面對的是一個更脆弱的政治環境,官民之間缺乏互信,社會上因政見分歧而導致水火不容;香港在幾個月之間變成無領導、無方向、無安全感的城市,瀰漫着一片信心危機,情况比1980年代初主權談判時期更差!

香港政局發展,主要視乎北京的意向,北京把反修例的街頭抗爭定性為顏色革命,是外國勢力插手、意圖奪取香港的管治權。外媒和西方陣營的解說,則把街頭暴力行動說成是港人爭取民主自由、反對北京干預。說過了,「五大訴求」之中,最關鍵也最難有「共識」的,是實現雙普選,因為涉及政權落入什麼人手中的大問題,經過反修例一役,北京對雙普選只會限得更嚴而不會放鬆。

普選進程一拖再拖,即使現在起步,從草擬文件、諮詢公眾、立法會辯論,到通過落實執行,起碼要一屆立法會任期(4年),現在算來,2047年之前香港還有多少時間去落實雙普選?

特殊窗口或2047前「完成歷史任務」

從回歸初期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到近幾年北京強調一國先行、中央有全面管治權,北京對香港管治的思路、如何為香港定位,以至中央和特區之間的關係等,都在不斷調整。過去北京會盡量避免被說成「干預香港」,現在不但百無禁忌,更理直氣壯,背後原因,相信是跟中國崛起、內地產生了強烈的「制度自信」有關;兩制之中香港的特殊性、尤其跟西方銜接的特殊價值,在北京眼中已經沒有多大借鑑作用!香港剩下來的,或許只是功能上可以為內地提供服務的特殊窗口,而這個窗口的作用,可能在2047年前就完成了歷史任務!

內地經歷了30多年市場開放、融入世界經濟秩序之後,國力大增,但在這個過程中,內地政治體制和主流意識形態並沒有出現任何轉變,不但沒有向西方模式傾斜,反而對自身體制及發展模式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自信!北京為香港定位,是融入以內地為主導的粵港澳大灣區規劃,以香港是大灣區其中一員的身分作為「亮點」,而非如過去般保持香港「單獨成員」的角色(香港在APEC(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世貿等國際組織都是以獨立成員身分參與)。

下台接班無關宏旨 港府代入角色就夠

陳坤耀教授最近接受《明報》專訪,提出「一個大膽建議」,「就是向中央要求,公開把50年不變的承諾延期30年」,他的意思,應是讓香港有更充裕時間發展普選。這個良好願望,在內地「制度自信」底氣十足的情况下,到底有多大機會實現?到了2047年,香港的「西方聯繫」對內地還有多大價值?在北京眼中,這些香港價值或許已不重要。

反修例風波一役,相信會令北京重新評估香港的作用和管治模式;林鄭下台與否已經不再重要,誰接班也無關宏旨,到北京的全盤策略出台,在台上的特區政府班子只需代入角色、「做好本分」就足夠。至於香港在全國的規劃中,重要性將無可避免逐步淡化。

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政府不要誤判「和理非」

<轉載自20191029 明報 觀點版 撰文:盧子健 公共事務顧問>

因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而引起的抗爭運動,其中一個突出的現象是「和理非」與勇武的抗爭者「不割席」。以運動中人的說法,就是「核爆都不會割」。

71日示威者強行衝入立法會大樓並加以破壞,超越很多市民原來接受的界線。當時不少親政府人士估計和理非會與有關行動割席,民意會逆轉。但事實上沒有。後來警方差不多封殺所有遊行,似乎是想嚇退和理非示威者,但數以十萬計的市民照樣參與多次警方反對的遊行。再後來政府運用《緊急法》權力實施《禁蒙面法》,但仍有大量市民戴口罩參與集會遊行。

過往似乎政治冷感、奉公守法、珍惜和平的香港市民好像突然之間轉了性,對抗爭者的暴力非常容忍。正是因為有和理非群眾對勇武和前線的抗爭者的強大支持,令到運動經歷了約4個月而不衰。

「不割席」簡單強大理由:政權「太過分」

政府可能無法明白和理非的取態,並且希望他們因為愈來愈多的前線暴力而跟勇武的抗爭者割席。但如果他們有貼地聆聽市民的聲音,誠心反省自己的過失,就明白和理非不與勇武割席有一個簡單但又非常強大的理由,就是政權「太過分」。「太過分」有3方面:是非、公義、安全。如果政權不在這3方面大徹大悟,化解市民的憤怒,抗爭運動不會平息。和理非寧願「攬炒」,都不會跟勇武割席。

首先,是非。這一場抗爭運動的出現,是政權錯在先,而運動持續不斷,是因為政權一錯再錯。但到今天,政權有真心誠意的認錯道歉嗎?有的只是為引起「社會紛爭」道歉,或者為「意外」引起的不幸道歉。而眾多犯嚴重錯誤的管治班子成員和親政府政客還安坐高位,甚至譴責什麼什麼暴徒和暴行。這是何等的荒誕。

學術機構的民意調查顯示,大約四成的市民認為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但更多的人認為警方使用過度武力,更多的人認為引起社會動亂的主要責任首先是政府,其次是警隊。民心明辨是非。他們並非盲目支持勇武前線的行為,但認為這些行為主要是政府和警隊導致。如果政權繼續打壓抗爭運動、堅持錯誤,我作為一個和理非為什麼要和勇武割席,袖手旁觀容忍政權的惡行?

都是不公義受害者 怎會不站同一陣線?

其次,公義。警暴差不多是市民的共識。民意調查顯示,接近九成市民支持成立有法定調查權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有接近七成市民同意「警方使用過分武力」講法和同意大規模重組警隊。不少示威者確實觸犯法律,執法者對其予以逮捕是應有之義。但由612日在立法會大樓周圍爆發的警民衝突至今,太多表面證據顯示警員對示威者施加過分武力、對無辜市民使用不當武力和濫捕。還有很多被捕者及其律師指控在拘留期間受到虐待或者不合理待遇。執筆之時,在百多天激烈衝突中,除了噴藍清真寺外,警隊未有就任何一件事道歉,最多是「不完美、可以改善」。就算是噴藍清真寺,也只是因為想「保護」清真寺。而對於那幾位真的是想保護清真寺而在現場被藍水噴中的人,一句對不起也沒有。

香港是一個資訊發達的社會。今次抗爭運動有大量媒體直播,另外有大量市民親身走上街頭。對警隊表現,他們心中有一把秤。不少勇武抗爭者犯錯犯法,但他們面對執法者的強大武力,隨時被捕,有機會被虐打,有機會被判刑。但警員呢?他們蒙了面,沒有編號,不出示委任證,市民可以怎樣討回公道?更甚者是那些高官好官我自為之,還煞有介事地好像努力修補自己破壞的社會和經濟,並無任何處分。重大的不公義帶來重大的憤怒,和理非和勇武都是不公義的受害者,他們又怎會不站在同一陣線?

香港變警察城市 必然衰落

最後,安全。現時超過一半市民對警隊零信任,約七成市民要求大規模重組警隊。執法者不守規不守法,是非常可怕。和理非一般年紀較長,知道在上世紀70年代肅清警隊貪污前,無法無天的警員有多可怕。不少人認為,721元朗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是抗爭運動的轉捩點,因為市民因此覺得警隊不再公正執法。往後幾個月,警員不斷介入政治,批評政務司長、批評特首、批評大學校長等等,另外又辱罵議員、記者、市民。香港變成警察城市,不單單是示威者不安全,一般市民也不安全,投資者也不安全,香港必然衰落。果真如此的話,和理非與勇武一起抗爭,大不了攬炒一場,也不比香港變成警察城市差。

政權反省、擔責、與民和解 能令這城市復興

平情而論,香港市民以至抗爭運動的要求毫不過分。如果政權繼續顛倒是非、踐踏公義、危害公眾安全,和理非不會因為政權虛情假意的小動作而離棄抗爭運動。再大規模的暴力鎮壓只會帶來無盡的抗爭,政權除了保住自己的權威外,其實一無所得。抗爭者會帶着良心犧牲,但執政者將會滿手鮮血走向地獄。如果政權能夠認真反省,承擔責任,與民和解,以香港人的頑強和創意,一定能夠令這個城市復興。

2019年10月27日 星期日

俄羅斯稱重回非洲 難望中非關係項背


<轉載自20191027 明報 社評>

俄羅斯上周在索契召開首屆俄非峰會,非洲所有國家悉數有領導人或代表出席,總統普京宣布重回非洲。非洲是唯一尚未工業化的大洲,發展前景誘人,法國剛舉行過法非峰會,美國也提出振興非洲的計劃,但形格勢禁,都難與中國在非洲競爭。中國雖然在非洲的影響逐步提升,但也存在隱憂。

非洲54個國家擁有12億人口,經濟發展相對落後,但有很多天然資源蘊藏豐富,黃金和鑽石產量更是全球領先,過去曾成為歐洲殖民者垂涎之物,大半個非洲都曾經淪為殖民地,直到1960年代才掀起獨立高潮。由於國家數量多,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中成為舉足輕重力量,1971年中國恢復聯合國席位,毛澤東就稱是由非洲國家「抬進去」的。

莫斯科不再獨沽武器 圖核電技術進軍非洲

普京宣布重回非洲,原因是俄羅斯在蘇聯時期,在與冷戰的大背景下,曾經協助非洲很多國家擺脫殖民統治。蘇聯解體後,莫斯科在非洲影響力迅速下降,而今俄羅斯表示與非洲發展關係是外交重點,一般認為是由於俄羅斯目前被歐美制裁,非洲則有待開發,俄羅斯也希望分一杯羹。

俄羅斯目前與非洲的年貿易額200億美元,普京宣布要在未來五年翻一番,目標不算冒進,因為基數不高。俄向非洲出口數額最大的是武器及軍工產品,非洲很多國家之間和國內不時還有局部戰爭,對武器需求甚殷,但只靠輸出武器畢竟不是可持續發展之道,俄羅斯向非洲國家落力推銷的是核能發電廠,今次索契峰會跟18國簽訂意向書,如果都能兌現,當可促成貿易額翻番目標。俄羅斯核能產品是否價廉物美另作別論,但核電廠建設還需要資金和培訓當地人員的配套,這些俄羅斯是否有足夠競爭力則未見先例。

非洲國家什麼都缺,唯獨不缺上門推銷的,今次索契峰會,前提是俄羅斯宣布免去非洲國家200億美元債務,驟眼看十分誘人,但其實當中很多債款已拖欠幾十年,極小部分是新債,對非洲國家來說,並非實在受惠,跟中國比較就更加「微不足道」了。

中非合作論壇每三年舉行一次,自2000年首次召開以來,兩次部長會議後舉行一次峰會,幾乎每次中國都會免除最不發達非洲國家未償還債務,至今已經免去幾百億美元債務。去年在北京舉行的峰會,國家主席習近平宣布將會投資600億美元,協助非洲國家,涉及醫療、交通基建、農業等項目,還在培訓人才方面投入大量的資源。這種做法,被西方批評為「金元外交」。

中國已由過去以援助方式改變為商業化運作模式,投資項目先做可行性研究,簽訂貸款協議,但運作並不暢順。比如投資埃塞俄比亞的輕軌客運火車,由於當地經常停電,加上某些地區仍有戰亂,虧損連年,當地政府要將還款期從10年推延到30年。

中非合作基礎堅實 盱衡可行性防風險

雖然如此,由於中國的基建技術和成本控制是別國難以比擬的,而基建對於長遠發展不可或缺,非洲國家求之不得,加上中國以價廉物美的輕工產品,換回礦產資源,故中非之間貿易額達到一年2040億美元,中國已連續10年是非洲最大的貿易伙伴,而且搶佔市場先機,為今後進一步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美國對於中國影響力在非洲「擴張」十分警惕,特朗普上台後,宣布加強扶持非洲,但也只是區區的5000萬美元。去年美國提出振興非洲計劃,鼓勵民間加大對非洲的投資,但口惠而實不至,遭非洲國家冷待。美國舉辦美非商務高峰論壇,原定出席的商務部長羅斯臨時缺席,今年特朗普在聯合國大會上講話,隻字未提非洲。去年特朗普在談及移民問題時,更以不雅字眼形容非洲,引起非洲國家強烈抗議。

除卻情緒化的因素外,美國與非洲的貿易結構過於單一,四分之三的進口來自南非與兩個石油出口國,其他幾十個非洲國家與美國的貿易微不足道。美國與非洲的貿易額和對非洲的投資額,在過去幾年一直處於下降趨勢,美國在非洲的影響力,難以跟中國抗衡。

歐盟跟非洲的貿易雖然頻繁廣泛,但歐洲多國曾經殖民非洲,而今又極力限制非洲人移民歐洲,舊恨新仇交織,非洲國家跟歐洲的關係,進步空間障礙甚多。

非洲正在崛起,雖然還有一些國家仍然不斷處於戰亂當中,但大部分國家正在逐步邁向工業化,去年的整體經濟增速達到4.3%,高於全球平均比例,一些國家比如埃塞俄比亞甚至有雙位數增長。一個龐大的非洲市場,容得下多個國際勢力進軍,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有一套成功的經驗,而且在互惠條件方面比其他國家都有利,加上傳統上中國跟非洲友誼源遠流長,對中非進一步發展關係十分有利,但必須要審慎,不能為投資而不顧可行性,以免到頭來血本無歸,人財兩空。

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蔡英文政府,你們正在消費的是一屍兩命


<轉載自20191024 明報 社評>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洗黑錢罪刑滿出獄,何時才能赴台投案,仍是未知之數,台北當局未停政治操作,短短數天說法一改再改,將原本可以簡化處理的事情,弄得愈來愈複雜,對死者家屬以至陳同佳而言,都是一種精神折磨。台方口說陳同佳可以申請赴台,實際卻拒人千里;口說願意「對等、尊重」協作,卻又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提出形同跨境執法的要求。但願蔡英文政府以死者家屬和司法公義為念,司法歸司法,不要繼續拿這宗一屍兩命案件「政治消費」。

台方政治操作不休 陳同佳投案「被押後」

陳同佳出獄,承認做了無可挽救的錯事,除了向死者家屬鞠躬道歉,亦向社會及香港人說對不起,重申願意赴台受審及服刑,希望死者安息、家屬釋懷。數年前的荃灣石棺案,潛逃台灣的疑犯,在台港警方配合下,由港警「陪同」返港。先例在前,倘若台方有誠意,陳同佳赴台自首,理應水到渠成,問題是台北當局眼中最在意的,似乎是政治盤算而非司法公義。陳同佳縱有投案之心,也不知何時方能赴台。

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一屍兩命,關鍵證據都在當地,港方處理無從,唯有台灣司法機構才能還死者家屬一個公道,然而上周陳同佳表示願意自首後,台北當局卻揚言背後有政治陰謀,拒絕「收人」。台方一邊強調,根據台灣法律,陳同佳是「投案」而非「自首」,不會減刑,變相以「可判死刑」阻嚇陳同佳,另一邊更將陳同佳列入「入境管制名單」。台北當局的做法,惹來「自閹司法主權」質疑,直至挺不過島內輿論批評,前天蔡英文政府才改口,卻又反指港府「放棄司法管轄權」,台方唯有「仗義出手」。

台北當局政治操作未有罷休,除了不斷指控港府拒負司法責任,討嘴上便宜,還聲稱要派警員來港「押解」陳同佳返台。觀乎港府強烈反應,台方的打算,顯然不像荃灣石棺案般由「警員陪同搭飛機」那麼簡單,而是要在港「跨境執法」,無視香港司法管轄權。這種橫蠻霸道做法,當然不能接受。

在台灣,泛政治化情况一向受人詬病,政治操作凌駕司法,百聞不如一見。無論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長蔡清祥,全是修讀法律出身,可是在陳同佳投案風波中,他們不少言論,似乎都把法律基本理念拋諸腦後,無論是要港府繼續拘留釋囚,還是跨境執法「押解疑犯」,都叫人看傻了眼;台灣陸委會一再就陳同佳案指指點點,亦惹來檢方和法律界反感,「指導辦案」之說不脛而走,有損台灣司法公信。

陳同佳投案,既不是引渡,也不是移交,就是「通緝犯投案」。事件最荒謬之處,就是頒下通緝令的一方,竟然不斷製造障礙,妨礙疑犯投案。為了自圓其說,蔡英文政府內政部長昨天改口,聲稱「從沒不讓陳同佳入境」,只要陳現身台灣,便會立即將他「逮捕」,可是隸屬內政部的移民署一日不撤陳同佳的入境管制,所謂「可到台灣申請入境」,不過是混淆視聽的語言偽術。

阻撓通緝對象投案 兇案死者豈能瞑目

蔡英文政府多番聲稱,台港必須有正式「司法互助」,才能接受陳同佳投案,云云,然而政治現實是,近年台北當局多次跟印尼、大馬、肯尼亞和歐洲多國政府交涉,要求將電訊詐騙案疑犯遣返台灣,台方和這些國家也沒有簽署司法互助協議。蔡英文政府為了抗衡大陸,經常強調要捍衛「司法主權」,爭取外國政府遣返涉及電訊詐騙案的台灣人,而非交予大陸,可是對於涉嫌謀殺的陳同佳有意投案,台方卻是諸多留難,出現「香港反送中、台灣反送台」的荒謬情况,難免令人質疑蔡英文是否真的在乎司法正義或人權。

台北當局的政治操作叫人瞠目結舌,藍營固然不斷加強攻擊火力,就連綠營內也有批評聲音,前副總統呂秀蓮便奚落蔡英文是否「有點像林鄭月娥」,又批評蔡自詡「民主巨人」,處理疑犯投案卻如此懦弱。有親綠學者亦指出,蔡英文政府處理陳同佳案犯錯,沒理由一開始就拒絕陳同佳赴台,當局以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為由拒絕自首,是「邏輯不通」。

香港反修例風暴,成為綠營「政治消費」的提款機,可是台北當局處理陳同佳投案,明顯有損蔡英文「顧主權、護台灣、撐人權」的「正義」形象,反映台北當局一遇兩岸議題,眼中只有政治,法律也得靠邊站。台北市長柯文哲形容,蔡英文政府的做法,是「典型把司法當政治工具」。在香港,律政司長鄭若驊表示,陳同佳向台方提供哪些證據,他有自主權,倘若台方有任何要求,只要本港法律容許,港府會盡量配合。陳同佳赴台投案,只要台方有誠意,無論是兩地警方工作層面接觸,還是證據方面的技術安排,總可有商有量,問題在於台北當局是否願意停止政治操作。蔡英文政府繼續「消費」這宗一屍兩命案件,漁取政治利益,死者在天之靈豈能瞑目,家屬活於人間又豈能釋懷?

The case of Chan Tong-kai

Chan Tong-kai, the suspect of the Taiwan murder case, has been released from prison having served his sentence for money laundering. It remains uncertain when he can surrender himself to Taiwan. The Taipei authorities have not stopped their political manoeuvring, changing their positions repeatedly over the past few days and making a matter that could have been handled in a simple manner more and more complicated. To the family of the victim and Chan himself, this is a kind of psychological torture.

After being released from jail, Chan admitted that he had made an irredeemable mistake. He apologised to the victim's family with his head bowed as well as to society and Hong Kong people, at the same time reiterating that he was willing to go to Taiwan to stand trial and serve time. He also expressed hope that the victim would rest in peace and her family would feel a sense of release. In the body-in-concrete case at Tsuen Wan several years ago, the suspects fled to Taiwan and were "accompanied" by Hong Kong police on their trip back to Hong Kong thanks to cooperation between Taiwan and Hong Kong police. With such a precedent, if the Taiwan authorities are sincere, Chan's self-surrender to Taiwan should go smoothly. However, it seems that what the Taiwan authorities care about most is political calculation rather than judicial justice. Even if Chan is willing to turn himself in, it is uncertain when he can travel to Taiwan.

Chan's alleged murder of his girlfriend in Taiwan also resulted in the death of the baby she was expecting. All the key evidence is there, making it impossible for Hong Kong to handle the case. Only the Taiwanese judiciary can deliver justice on behalf of the victim's family. However, after Chan stated his willingness to turn himself in last week, the Taipei authorities declared that there was a political conspiracy and refused to allow Chan to enter Taiwan.

To make themselves sound plausible, the Minister of the Interior of Tsai Ing-wen's administration changed his stance yesterday and claimed that they had "never barred Chan from entering Taiwan", and that as long as he appeared in Taiwan, they would "arrest" him. However, as long as the 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 which is under th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does not remove Chan's entrance limitation, the theory that Chan "can apply for entrance to Taiwan" is nothing but sophistry intended to obfuscate matters. President Tsai Ing-wen, President of the Executive Yuan Su Tseng-chang, Minister of the Interior Hsu Kuo-yung, and Minister of Justice Tsai Ching-hsiang are all law graduates. However, amid the row over Chan's proposed self-surrender, what they have said seems to indicate that they have pushed some basic legal concepts to the back of their minds.

The anti-amendment storm in Hong Kong has become an ATM machine for the green camp's political spending. However, the Taipei authorities are handling Chan's proposed self-surrender in a way that undermines Tsai's "righteous" image as a guardian of "sovereignty, Taiwan and human rights". This shows that when handling issues concerning the Taiwan Strait, the Taipei authorities can only see politics in complete disregard of the law. Ko Wen-je, mayor of Taipei, describes the Tsai administration's practice as "a typical way to treat the judiciary as a political tool". In Hong Kong, Secretary for Justice Teresa Cheng has said that Chan has the autonomy to decide what evidence to provide for the Taiwan authorities. She has also said that if the Taiwan government has any demands,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will act accordingly as long as the law permits so. As long as the Taiwan authorities are sincere, negotiation is always possible, be it work-level contacts between police of the two regions or technical arrangements concerning evidence. The question is whether the Taipei authorities are willing to stop political manoeuvring.

蔡英文政府,你們正在消費的是一屍兩命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洗黑錢罪刑滿出獄,何時才能赴台投案,仍是未知之數,台北當局未停政治操作,短短數天說法一改再改,將原本可以簡化處理的事情,弄得愈來愈複雜,對死者家屬以至陳同佳而言,都是一種精神折磨。

陳同佳出獄,承認做了無可挽救的錯事,除了向死者家屬鞠躬道歉,亦向社會及香港人說對不起,重申願意赴台受審及服刑,希望死者安息、家屬釋懷。數年前的荃灣石棺案,潛逃台灣的疑犯,在台港警方配合下,由港警「陪同」返港。先例在前,倘若台方有誠意,陳同佳赴台自首,理應水到渠成,問題是台北當局眼中最在意的,似乎是政治盤算而非司法公義。陳同佳縱有投案之心,也不知何時方能赴台。

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一屍兩命,關鍵證據都在當地,港方處理無從,唯有台灣司法機構才能還死者家屬一個公道,然而上周陳同佳表示願意自首後,台北當局卻揚言背後有政治陰謀,拒絕「收人」。

為了自圓其說,蔡英文政府內政部長昨天改口,聲稱「從沒不讓陳同佳入境」,只要陳現身台灣,便會立即將他「逮捕」,可是隸屬內政部的移民署一日不撤陳同佳的入境管制,所謂「可到台灣申請入境」,不過是混淆視聽的語言偽術。無論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長蔡清祥,全是修讀法律出身,可是在陳同佳投案風波中,他們不少言論,似乎都把法律基本理念拋諸腦後。

香港反修例風暴,成為綠營「政治消費」的提款機,可是台北當局處理陳同佳投案,明顯有損蔡英文「顧主權、護台灣、撐人權」的「正義」形象,反映台北當局一遇兩岸議題,眼中只有政治,法律也得靠邊站。台北市長柯文哲形容,蔡英文政府的做法,是「典型把司法當政治工具」。在香港,律政司長鄭若驊表示,陳同佳向台方提供哪些證據,他有自主權,倘若台方有任何要求,只要本港法律容許,港府會盡量配合。只要台方有誠意,無論是兩地警方工作層面接觸,還是證據方面的技術安排,總可有商有量,問題在於台北當局是否願意停止政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