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香港打不死


<轉載自2019年12月18日 明報 觀點版 撰文:陳景祥 資深傳媒人>

澳門回歸20周年,習近平主席今天起訪澳門3天,出席新一屆政府就職典禮;這些官式活動,向來不是香港的「大新聞」,但據報道習主席此行會宣布一系列措施推動澳門經濟多元化發展,包括在澳門建立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評論界「反應熱烈」,紛紛討論北京是否想借澳門另建金融中心取代香港。

路透社的報道引述「相關官員」說法,指「以往中國都把金融行業的優惠政策全留給香港,但以後打算加以分散」。所謂「以後」,很明顯是指今年6月開始的反修例風波出現強烈「反中」情緒,令北京深懷戒心,必須安排金融業「分散發展」,減輕對香港的依賴。

「澳交所」應非港交所直接競爭對手

澳門發展證券市場並非近期提出,早在今年2月公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內,已提出中央會「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澳門金融管理局隨即委託國際顧問公司開展可行性研究。當時提出這個構想,一是希望令澳門經濟多元化、不要過度依靠賭業;其次是澳門可以發展「特色金融」,包括綠色金融平台、創新金融和特色金融。

內地媒體引述廣東金融監督管理局長何曉軍稱,廣東現有600家上市公司,但有4.5萬家國家級新興企業,上市公司的數量只佔廣東國家級新興企業約1.8%,反映深交所和上交所不能滿足廣東要進一步協助省內企業上市的計劃。老實說,對保薦人有利可圖、能找到投資者的企業,哪有交易所不安排上市的?

連深交所和上交所也不願做的生意,才放到未來的澳門交易所去掛牌,這些企業的質素和風險水平偏低,應是客觀事實!對香港來說,這些企業的吸引力也應極其有限!從這個角度看,澳門交易所理應不會是港交所的直接競爭對手。

京要把「金融中心」分散 顯而易見

內地城市對於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很感興趣,而且野心勃勃。上海在2006年11月27日公布《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十一五」規劃》,列出一系列目標,要加強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到2009年4月29日,國務院正式以文件形式公布,「明確地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國家戰略定位」。當年有不少評論都認為,中央全力支持上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危矣!10年過去,上海的金融業不斷發展,但並沒有「取代」香港。

深圳金融業起步較遲,到2003年市政府才公布《深圳市支持金融業發展若干規定》,接着到2007年深圳金融「十一五」規劃提出要「建成中國一流的現代化、國際化的金融中心城市」;不過,深圳一直都沒有如上海般得到中央支持,故此深圳明言會「背靠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並稱這是深圳的獨特市場優勢。

然而,到了今年8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倡議深圳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外匯管理改革,評論家又很認真地指:深圳將會取代香港。這種預言式的「預測」會否實現,只能走着瞧;事實上,北京要把「金融中心」分散到內地不同城市(現在包括澳門),則是顯而易見的。

上海、深圳以外,還有前海。國務院在2010年8月26日制定《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目標是在2020年建成「世界服務貿易重要基地」,在評論員筆下,成為另一次「香港會被取代」的預言!

除了上面幾個中央欽點的城市,廣州、杭州(阿里巴巴發展金融科技)、天津(央行前行長戴相龍主政期間)都說過要做金融中心,而不少金融圈的人都說,北京在天子腳下,是全國政治中樞,它才是真正的金融中心!

光靠3招 內地城市就無法超越香港

按內地體制,城市定位和發展都是由中央規劃、給予政策,然後按中央的部署行事,故此哪個城市想當金融中心,最重要是先得到中央批准,而不是依照市場條件、自身優勢、制度競爭力等條件發展而成。

香港能夠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內地金融界認為主因是背靠祖國、乘着大陸資本市場快速發展而冒起;無可否認,這是一個原因,但更重要的是香港擁有幾個特點,是大陸城市無法「仿效」的,包括法治制度、資金自由進出、資訊自由流通;不用多,光靠這3招,內地城市就無法超越香港。

國際上三大金融中心——紐約、倫敦和香港都是用英語的普通法體系,它們主導了全球金融市場大部分交易;可以說,香港在法治制度上能取信於國際,內地城市固然難以競爭,澳門也因為承襲葡萄牙的大陸法而遜於香港。

有人故意歪曲 把香港說成正沉淪

外人看香港,經常會得出「香港早晚會被大陸城市趕過」,淪為次要角色,但內地人的看法卻相當樂觀。當北京公布「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意見」時,重慶前市長、現任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在一次主題演講中表示,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存在的意義不能只用GDP來衡量,有關深圳取代香港的說法是「小兒科言論」;香港和上海、深圳等其他經濟金融中心城市的根本區別,就是香港行一國兩制,中國再開放,也不會搞資本主義制度,而香港正是一個實施資本主義市場體系的經貿中心。

這些並非什麼高論,只是一直有人刻意迴避,或故意歪曲(把香港GDP佔全國的百分比下降,說成是香港變得「微不足道」),把香港說成是正在沉淪。一場反修例風暴,香港更成「眾矢之的」,連澳門搞證券市場也說成是要取代香港;這不是杞人憂天,而是故意誇大其詞。

周邊城市發展不意味香港會被取代

澳門如果找到一個獨特定位,發展自己的金融市場,對澳門經濟多元化肯定是好事。澳門向來對香港高度依附,澳門元跟港元「掛鈎」,澳門富商很多都同時在香港經營,且多以香港為中心,橫跨港澳兩地。

澳門金融業並不發達,多以代銷香港保險或其他金融產品為主(參考〈澳門pk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格隆匯),如果澳門發展金融業,無論在人才及市場機會等方面,都將有利於香港,香港應該樂見澳門發展金融市場。

香港周邊城市的發展,並不意味着香港就會被取代;香港打不死,靠的不是中央規劃,而是我們的制度優勢。

馬來西亞向聯合國申請於南海劃專屬經濟區引華反對


<轉載自2019年12月18日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圍繞著南海問題的爭議不斷,馬來西亞上周向聯合國提交意見書,尋求在南海北部劃出馬來西亞的專屬經濟區。中國政府周二(17日)對此表示抗議,形容有關舉動侵犯中方主權,要求聯合國拒絕馬方申請。與此同時,越南政府同日指出,希望中國明年能在南海表現克制,避免再派石油勘探船到其專屬經濟區。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任何國家都可在距其海岸線最多200海里處主張專屬經濟區,而中國聲稱對南海的大部分區域擁有主權,每年更有價值超過3.4萬億美元的貨物通過南海運輸。有英媒報道指,馬來西亞在上周四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在其專屬經濟區之外,還有一些地區可能存在主權主張重疊的情況。

報道引述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發予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的外交照會稱,中方認為馬來西亞的申請嚴重侵犯中國在南海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強調中國在南海擁有歷史性的權利。目前馬來西亞當局、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及中國外交部尚未就報道作出回應。

另一方面,中國石油探勘船和護衛艦今年7月進入越南專屬經濟海域數月,引發越南抗議中國侵犯主權後,越南副外長阮國勇在新加坡的東南亞研究所一場演講中,表示中國在南海的活動令人非常擔憂,且會帶來威脅,「不只是越南,其他國家都感到在未來可能遭到威脅」。

他又指出,希望越南明年出任東盟輪任主席國時,中國會克制在南海的活動,並稱其他東盟國家並非支持中方的行動,只是沒有用同樣方式抗議。

中國海警巡航釣島 宣示捍衛主權

<轉載自2019年12月18日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中國海警局官方12月17日微博消息,17日中國海警2301艦艇編隊在釣魚台「領海」內巡航。而在這段時間內,中國海軍艦艇編隊通過宮古海峽,中國海警編隊剛好在釣魚台海域內航行,兩者之間是否有關聯,都引發相關海域國家的關注。

過去,針對日方關注海警轉隸武警部隊後對釣魚台局勢的影響,中國國防部新聞發言人任國強曾表示,不管是什麼力量巡航釣魚台,中國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決心意志堅定不移。中方有能力、有信心、有決心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

而在中國海警成為武警部隊的一員之後,外媒就曾猜測中國海警的建制是模仿美國海岸防衛隊,是要和日本海上自衛隊抗衡。當時任國強回應,中國海警轉隸武警部隊的相關工作是按照《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安排有序推進。要強調的是海警轉隸武警部隊後,中方有能力、有信心、有決心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

海警轉隸武警部隊,職能任務是否會發生什麼變化?日本方面高度關注在中日有爭議的東海海域負責公務執法活動的中國海警是否接受中央軍委指揮。

當時任國強表示,中央軍委領導並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是國家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更強調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固有領土,中方堅決捍衛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在海警轉隸武警後,將從公務船巡航釣魚台變成武警部隊巡航。

日方對中國海警改革非常關注,還宣布成立水陸機動團,被認為是針對中國方面的反制。任國強也強調,不管是什麼力量巡航釣魚台,中國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決心意志堅定不移。

中方對日本軍事方面的一些動向保持密切關注。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固有領土,這絕不是日本搞小動作就可以改變的。



















中國海警艦艇編隊2019年12月17日在釣魚台海域巡航。圖為福建海警隊航行訓練。

2019年12月15日 星期日

奧斯爾斥穆斯林國家坐視華迫害維族 土耳其評論家:因認可獨裁思維 重經濟利益

<轉載自2019年12月15日 明報 國際版>

德國籍土耳其裔足球明星奧斯爾在個人社交網站貼出詩句,炮轟中國政府迫害新疆的維吾爾族群,又指摘穆斯林世界對北京做法袖手旁觀。其說法引起內地輿論的強烈反彈,亦突顯西方近年似乎比穆斯林世界更重視維族議題的奇怪現象。有土耳其政評家認為,穆斯林國家的領袖看重對華經濟利益,私下也認可與中方相近的獨裁思維,加上民眾反西方多於反華,故形成上述現象。

本身是穆斯林的奧斯爾(Mesut Ozil)上周五(13日)在Instagram貼相,背景是疆獨人士視為「東突厥斯坦國旗」的星月藍旗,以土耳其語寫上批評中國迫害維吾爾人的詩句,提到「可蘭經被焚燒,清真寺被關閉,宗教學校被禁止……(維族)男人被強行帶走關進集中營,其家人被迫跟中國人一起生活,女人被迫嫁給中國男子」。其後他批評穆斯林世界對此噤聲,背叛維吾爾弟兄姊妹,「他們豈不知道『默許暴行即為暴行罪孽』?」

穆斯林世界轉軚撐華 西方嘩然

這說法在內地輿論激起強烈反彈(見另稿),但有關穆斯林世界冷待維族苦難的質疑聲音確是方興未艾。以奧斯爾父母的祖國土耳其為例,因突厥語族近親,該國向來是維吾爾異見者的最主要收容國家,也被指是東突分離分子的溫牀,總統埃爾多安以往經常發聲,例如2009年「七五事件」後曾譴責北京「屠殺」維族。惟因應中土關係改善,埃爾多安轉趨低調,直至今年2月才開腔敦促中方關閉「再教育營」。到他7月訪華,內地官媒又引述他指「中國新疆地區各民族居民在中國發展繁榮中幸福地生活是個事實」,惹來為討好北京而轉軚的批評。

另一例子是,在歐洲多國聯同日本和加拿大合共22國在7月發表聯署聲明、要求中國尊重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和停止任意羈押後,中方不久即取得50國聯署「打對台」,當中不乏伊斯蘭合作組織(OIC)成員國,令西方輿論嘩然。

中東受惠「帶路」 穆斯林反西方多於反華

土耳其政治評論家阿克約爾(Mustafa Akyol)今年1月在《紐約時報》撰文,質疑穆斯林世界對維吾爾人「再教育營」基本上保持沉默,直指如果類似事件在其他地方發生,穆斯林世界的反應定必大不相同。

阿克約爾對這現象提出3套解讀,首先是跟身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保持友好有利可圖——OIC的57個成員國中有20個以中國為最大貿易伙伴,「一帶一路」計劃也可令不少中東國家受惠。其次是中國宣稱做法前提是「根除政府敵人和社會叛徒以恢復法律和秩序」,而穆斯林國家大多由獨裁政權管治,其領袖可「理解」中方做法,「這是他們自己的語言」。最後是穆斯林社群大多認定「西方」才是壓迫者,尤其是伊斯蘭主義者認為穆斯林應跟其他反西方勢力聯手,故傾向不批評中國。阿克約爾形容,這種思維令人想起所謂的「文明衝突論」。

2019年12月12日 星期四

國際專家道不足 監警改革難迴避

<轉載自2019年12月12日 明報 社評>

監警會早前委聘5名國際專家,協助審視反修例風暴警方行動及工作,未料監警會中期報告尚未出爐,卻率先傳出國際專家小組退出的消息。雖然監警會強調專家小組並非請辭,然而外界觀感卻是另一回事。監警會委聘外國專家,原意是增強公信力,這次專家小組「告退」,再次反映監警會在權力和制度方面存在重大缺失,突顯獨立調查委員會的重要。反修例風暴對香港的衝擊前所未見,以往「行之有效」做法,未必能有效處理眼前問題,政府需要面對監警會獨立性和權力不足的事實,深入改革,讓監警會擁有獨立調查權,否則很難得到公眾信任。

監警會權力不足 國際專家小組「告退」

反修例風暴持續半年,警方執法成為爭議焦點之一,「警暴」指控不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9月初宣布撤回修例,以及由監警會審視警方6月以來的執法行動。監警會除了加入新成員,亦成立國際專家小組,協助審視與大型公眾活動相關的警務工作及程序,提供專業建議。監警會委聘的5名國際專家來頭不小,當中包括曾經處理2011年英國騷亂的英國警察監察局前總督察Sir Denis O'Connor。

監警會成員由行政長官任命,反對者認為監警會被親政府人士把持,當局委聘外國專家協助,希望提高監警會工作的公信力,問題是監警會制度「先天不足」,就算找來再權威的專家也無法彌補缺陷。上月有國際專家小組成員提及,監警會調查權力及範圍存在結構限制,阻礙取得連貫及有代表性的證據,必須提高能力,包括可以迅速獲得警方及其他組織的重要文件,以及傳召目擊證人取得證供。昨天《華爾街日報》和法新社報道,國際專家小組認為,監警會的權力及獨立調查能力有重大不足,未符港人要求,小組無法就有關問題與監警會取得共識,決定「告退」。

究竟專家小組是否「辭職」,各方理解不一。監警會認為,專家小組已提供意見讓監警會撰寫報告,「現階段工作結束」,小組現時是「先退出工作」而不是請辭,監警會主席仍與小組保持緊密接觸。根據報道內容,專家小組所用字眼是「stand aside」,若要咬文嚼字,當然可以斟酌一番,然而小組的說法,明顯反映他們與監警會意見不合,這次告退就算不是辭職,明顯有劃清界線意味。

監警會一再表示,《監警會條例》並未賦予監警會調查權力,他們必須根據法定權限工作,不過國際專家小組顯然認為,若不解決調查權力和範圍的結構限制,工作很難推展下去。小組表示,如果監警會增加所需權力並提供中期報告初稿,會繼續支持監警會。若將有關說法反過來看,小組似乎認為,雙方繼續合作的重要前提,是必須加強監警會權力。政府必須面對監警會獨立性和權力不足的現實,不能掩耳盜鈴。

「行之有效」舊規不管用 調查改革兩條腿走路

比起先進發達國家的監警機構,香港監警會的權力和制度設計明顯有所不及。以英國和加拿大為例,兩地監警機構均有獨立調查權。在英國,如果警方行動導致國民嚴重受傷或身亡,案件必須轉介監警機構調查;加拿大的監警機構更可直接處理投訴,並有蒐證等權力。反觀香港監警會並無獨立調查權,亦沒有權力傳召證人,不能直接處理市民投訴,一切由警隊投訴警察課負責跟進,之後再把「須匯報」投訴個案,向監警會提交調查報告。監警會只負責審視、觀察及覆檢警方對「須匯報」投訴個案的處理及調查。這樣的投訴處理機制,本質是由警方「自己人查自己人」,如果警方不積極配合提供資料,監警會很難有效跟進投訴。

香港監警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早已惹人詬病,反修例風暴更令問題顯著放大,很多人不信任警方,也不相信在現有監警制度下,投訴警方個案能得到公平處理。另外,監警會人手有限,也難以處理反修例風暴以來大量的警民衝突投訴個案。政府遲遲未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理由之一是香港有「行之有效」的法定機制,處理涉及警方執法的投訴和爭議,應當按機制交由監警會審視。問題是監警會的制度設計,根本無法有效處理反修例風暴這種規模的警民衝突糾紛。以往所謂「行之有效」的做法不再管用,政府必須面對現實。

國際專家小組成員認為,監警會的權力及獨立調查能力,不足以應付近期事件的規模。監警會主席梁定邦亦認同,目前是時候改革監警會。反修例風暴以來,我們一直呼籲成立具有法定調查權力的獨立委員會,徹查風暴成因始末、從中汲取教訓,警方執法、示威暴力、外部勢力介入等議題,均應包羅其中。我們認為當局應該兩條腿走路,一邊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因應社會最關注的爭議,還原事實真相,推動社會和解;一邊參考外地先進經驗,改革監警機制,顯著加強監警會權力,重建公眾信任。

Reform of IPCC is unavoidable

FIVE international experts were earlier solicited by the 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uncil (IPCC) for their assistance in the review of the police's action and work on the anti-amendment movement. Though the interim report has yet to be published, it has emerged that the panel of international experts has left the IPCC. The IPCC has stressed that the panel did not resign, but the public perceives the news differently.

The anti-amendment storm has gone on for half a year, and one of the centres of controversy has been the police's law-enforcement actions. There has been an endless string of accusations of ''police brutality''. In early September chief executive Carrie Lam announced the withdrawal of the amendment bill and that the IPCC would be tasked with reviewing the police's law enforcement actions taken since June. Not only were new members added to the IPCC, but a panel of international experts was also lined up to review the police's work and the procedures they adopted concerning large-scale public activities. The panel was also expected to provide its professional opinion for the IPCC. The five international experts commissioned by the IPCC have impressive backgrounds. One of them is Sir Denis O'Connor, the former UK chief inspector of constabulary whose experience includes the handling of the 2011 riots in the UK.

The IPCC has more than once said that the 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uncil Ordinance does not grant it the authority to investigate, and that it has to act within its terms of reference. However, it is obvious that the panel of international experts believes that it will be difficult to continue its work unless the structural limits on the IPCC's term of reference and scope of power are resolved. The panel says that it will continue to support the IPCC if its authority is expanded sufficiently and it provides the panel with the first draft of the interim report. This position can be interpreted in reverse: the panel seems to think that an important prerequisite for their continued cooperation is the enhancement of the IPCC's power. The government must face the reality, i.e. the IPCC's lack of independence and power, squarely rather than turn a blind eye to it.

In terms of authority and the system in which it is placed, the IPCC is apparently inadequate compared with the police watchdogs of advanced nations. Take the UK and Canada. In these two countries, the police watchdogs have independent investigative power. In the UK, the case must be referred to the watchdog for investigation if the police's actions result in serious injuries or deaths. Canada's police watchdog even has the power to handle complaints directly and collect evidence. The IPCC in Hong Kong, in contrast, has neither the power of independent investigation nor the power to summon witnesses. It cannot handle the public's complaints directly. All the matters have to be handled by the Complaints and Internal Investigations Branch (C&IIB) of the police, which will then submit investigative reports to the IPCC concerning those ''reportable complaints''. The IPCC is only responsible for reviewing, observing and re-reviewing the police's handling and investigation of ''reportable'' complaints. Such a mechanism for handling complaints is in nature ''police officers investigating themselves''. If the police do not cooperate actively and provide the information, it will be difficult for the IPCC to follow up on complaints effectively.

We believe that the authorities should take a two-pronged approach. On the one hand, they should set up an independent commission of inquiry to respond to controversies that society is most concerned about so as to piece together the facts and promote social reconciliation. On the other hand, they should reform the mechanism for monitoring the police force by studying more sophisticated practices other regions have adopted. The IPCC's authority should be strengthened considerably to restore public trust.

國際專家道不足 監警改革難迴避

監警會早前委聘5名國際專家,協助審視反修例風暴警方行動及工作,未料監警會中期報告尚未出爐,卻率先傳出國際專家小組退出的消息。雖然監警會強調專家小組並非請辭,然而外界觀感卻是另一回事。

反修例風暴持續半年,警方執法成為爭議焦點之一,「警暴」指控不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9月初宣布撤回修例,以及由監警會審視警方6月以來的執法行動。監警會除了加入新成員,亦成立國際專家小組,協助審視與大型公眾活動相關的警務工作及程序,提供專業建議。監警會委聘的5名國際專家來頭不小,當中包括曾經處理2011年英國騷亂的英國警察監察局前總督察Sir Denis O'Connor。

監警會一再表示,《監警會條例》並未賦予監警會調查權力,他們必須根據法定權限工作,不過國際專家小組顯然認為,若不解決調查權力和範圍的結構限制,工作很難推展下去。小組表示,如果監警會增加所需權力並提供中期報告初稿,會繼續支持監警會。若將有關說法反過來看,小組似乎認為,雙方繼續合作的重要前提,是必須加強監警會權力。政府必須面對監警會獨立性和權力不足的現實,不能掩耳盜鈴。

比起先進發達國家的監警機構,香港監警會的權力和制度設計明顯有所不及。以英國和加拿大為例,兩地監警機構均有獨立調查權。在英國,如果警方行動導致國民嚴重受傷或身亡,案件必須轉介監警機構調查;加拿大的監警機構更可直接處理投訴,並有蒐證等權力。反觀香港監警會並無獨立調查權,亦沒有權力傳召證人,不能直接處理市民投訴,一切由警隊投訴警察課負責跟進,之後再把「須匯報」投訴個案,向監警會提交調查報告。監警會只負責審視、觀察及覆檢警方對「須匯報」投訴個案的處理及調查。這樣的投訴處理機制,本質是由警方「自己人查自己人」,如果警方不積極配合提供資料,監警會很難有效跟進投訴。

我們認為當局應該兩條腿走路,一邊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因應社會最關注的爭議,還原事實真相,推動社會和解;一邊參考外地先進經驗,改革監警機制,顯著加強監警會權力,重建公眾信任。

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林鄭述職試金石 用人制度知真假

<轉載自2019年12月11日 明報 觀點版 撰文:呂秉權 資深傳媒人>

國家主席習近平即將到澳門出席回歸20周年慶典,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北京述職,安排在此前進行。另一個重頭戲、部署明年經濟大局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預料亦因習近平和中央官員的澳門之行而讓路。

此次述職,某程度可觀察林鄭的去與留,同時亦可驗證國家主席習近平的用人制度是否貨真價實,還是盲目護短。

1997年和1999年以來,港澳行政長官對國家主席和總理的述職,由禮節性趨向制度化,由務虛漸轉務實,由講成績擴至探不足。其中,以習近平十八大(2012年)上台以來的改革最力,這見諸述職的座位安排(由平起平坐變為上級與下屬之分)和規範化要求。

時任港澳辦主任王光亞,2013年對特首述職規範化作了具體論述:「將來有需要進一步明確匯報的內容:過去比較多說成績,現在也會要求他們轉達不足及新一年的新計劃,也要匯報在貫徹落實《基本法》方面的進展及存在問題……基本法是港澳的基本法律,所以要報告落實基本法取得哪些進展,遇到哪些問題。」

王光亞的意思是,特首述職要匯報甚至檢討各方面的不足,在落實基本法方面則要提出遇到什麼問題。

林鄭月娥在述職前,將向中央提交詳盡的書面報告,之後當面向習近平如實匯報。

習近平辦公室主任、中央辦公廳主任丁薛祥最近撰文,要求地方對中央匯報要講真話,強調「任何請示報告都必須客觀真實,全面如實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問題、提出建議,既報喜又報憂、既報功又報過、既報結果又報過程,而不能虛報浮誇、弄虛作假,不能掩蓋問題、粉飾太平,不能華而不實、欺上瞞下。這要作為一條重要黨性原則來要求」。

如仍不用問責 是中央和制度的問題

這次修例和管治風暴,林鄭月娥的表現如何?香港、北京和國際有目共睹。她所破的谷底和對北京的拖累,所造成的破壞之巨,已經無法衡量和彌補,全國政協常委何柱國日前作了很好的總結。綜觀全港各界,左中右、泛民、建制、政府、警隊、基層、商界、知識界、「港共」,幾乎清一色對她十分不滿,甚至恨之入骨,打上北京的小報告之多之烈,令中央十分尷尬。林鄭每天都在苟延殘喘,消耗香港。

香港歷來最差的特首,造成香港歷來最差的局面,如果仍不用問責,這不止是特首的問題,這還是中央的問題和制度的問題。

林鄭月娥雖是習近平親自揀蟀的人,但她已經完全違反中央對特首四大要求之中的兩項,即不符「有管治能力」和「香港社會認同」的標準。其餘兩項指標為「愛國愛港」、「中央信任」(對特首的四大標準,見張曉明對十九屆四中全會的解讀)。

林鄭如此成績和表現,在述職作了檢討如果還不用問責下台的話,那麼北京將向全世界證明,此事並不止是林鄭的問題,還有是習近平用人不察、盲目護短,述職制度形同虛設、形式主義、不敢動真章的流弊。

希望習近平以自己作表率
國家主席習近平對官員問責曾這樣強調:

「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責任。要完善和規範責任追究工作,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典型問題通報制度,把問責同其他監督方式結合起來,以問責常態化促進履職到位,促進黨的紀律執行到位。」

「要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2016年的兩次中紀委會議)

希望習近平以自己作表率,上樑要正,不要口講一套問責,實做一套盲撐,明知下屬有問題仍不出手,讓述職和用人制度形同虛設。

否則歷史會記住,一個表面強硬、但議而不決的領導人,他曾經力保在北京胡亂驅趕低端人口的庸碌馬仔;他曾經講一套做一套,縱容香港亂局,死攬一個「攬炒香港」的無能特首,令中國出現震驚世界、本來完全可以避免的「逢九必亂」。

中環人.香港人

<轉載自2019年12月11日 明報 觀點版 撰文:陳景祥 資深傳媒人>

吾友羅家聰「被離職」,他接受《金融時報》訪問時透露,公司認為由香港人代表中資行並不合適,又說銀行對他就時事的分析表示「不高興」。金融圈炒人根本算不上新聞,羅家聰「被離職」卻得到國際財經大報訪問,《金時》顯然是想傳達某些信息!

其中之一,是金融界的言論空間愈收愈窄;羅家聰接受本地媒體訪問時說,「不止中資行,甚至港資、外資機構都出現同樣現象,是整個金融界氣候,大環境的變化」。

據金融時報的報道指,他們訪問了好幾家金融機構的資深行政人員,當中包括銀行、資產管理、會計以及律師事務所,它們對聘用本地年輕人都提高戒心,擔心聘用了參加示威的年輕人,可能會被視為僱用非法分子,影響與大陸客戶的關係。在訪問中,羅家聰更認為中資在港的銀行有一個範圍更廣的政策調整,就是逐步清洗(purge)內部的香港人,並停止僱用本地年輕人。

現在中環還有多少「香港內涵」?

到底金融界是否已失去言論空間?中資機構是否正在「清洗」內部的港人員工?根據被訪者觀察而得的結論,尚需更確實的證據佐證,但問題是有多少人願意公開出面作證?按職場規矩,私人機構有權決定誰可以代表公司發言,哪些事可以說哪些不能。聘用誰解僱誰,企業當然都有自主權,但中資在金融圈的力量佔了主導地位,香港股市市值七成是中資企業,中環商業區都是「中字號」的天下,如果它們真的在「清洗」港人,那就意味本地人將逐步淡出成為配角,如此現象,正是本土派所說的:內地只要香港,不要香港人!

根據政府統計處數字,全港慣用普通話佔比最高的地區是中西區(4.2%),相信這是中資勢力取代英資的其中一個現象(全港計人口以英語為慣用語言最高的地區是灣仔,16.5%)。中環傳統上是香港的核心商業區、財經中心,甚至是權力中心,中環價值就是香港價值的代名詞,但到底現在中環還有多少「香港內涵」?

很多人感到內地人「搶飯碗」向上伸延

羅家聰的遭遇,引起一陣熱議,皆因他願意現身說法,但或許有更多「被離職」的例子是當事人不願說、不敢說或不知從何說起的!聽不少中環人說過,中資企業高層現在都不會任用香港人,至於中高層即使有香港人,但也會有一個同級的內地人「拍住上」,是分工還是監視,就不得而知了!

這些事例有多普遍,同樣沒有公開的實證,但可以肯定的是,企業發展多向北望,說道地普通話、在內地有人脈者肯定佔優,香港人這些方面往往會給比下去!結果是,很多人感到內地人「搶飯碗」已從基層勞工、普通職位,一直向上伸延,連最「高端」的金融界職位也如是;在這現實之下,香港人自然覺得上游無望。

吸納人才 國際化變內地化

香港向來崇尚自由競爭,勞工市場亦如是,可以廣納來自不同國家或地區的人才。然而近十多年特區政府開拓了不同輸入外勞的渠道,或大專院校研究院課程招收學生,絕大部分都是內地人;原意是國際化、多元化的人才計劃,最後變成內地化、單一化!

例如優秀人才入境計劃,2017/18年來自中國內地的有414人(總數463),2018/19年(截至2019年2月)391人(總數434);第二位澳洲,上述兩個年度分別只得8人和5人;內地人佔比高達九成。

至於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中國內地在2017/18年為8385人(總數9283)、2018/19年(截至2019年2月)為9067人(總數9955);第二位是印度,上述兩個年度分別只得125人和137人,中國內地學生的佔比同樣高達九成。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2003年7月推出,只適用於內地居民,故此申請人全屬內地人。至於新設的「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是在2018年6月25日推出,首年度(截至2019年2月)的數字,來自中國內地的有29人(總數僅40),台灣只得2人;內地人佔比也高達七成。

從上述數字可見,香港吸納人才雖有不同計劃,但主要招攬而來的都是內地人,「國際化」程度偏低!這批內地人循不同渠道來香港,形成了一股與本地人競爭的力量,也成為了內地香港關係漸趨緊張的一條伏線。

單程證港府無法話事 「換血」說法流行

人才輸入計劃,特區政府尚可以握住把關權,持單程證來港的內地人,政府就無法話事,審批權都在內地。持單程證來港的內地移民配額每日為150人,2013年有評論指出,自1978年以來,來港的內地移民總數約160萬名,每年平均約4.5萬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經表示,未來香港的人口增長,主要就是靠單程證內地人來港;換言之,人口增長的生力軍、人才輸入、高校招生等輸入外來人口的計劃,統統都以內地人為主。現在流行的另一說法,是北京正安排逐步為香港「換血」,輸入內地人,慢慢代替本地土生土長的「真香港人」。到最後香港仍在,「香港人」已經「變質」。

香港人口700多萬,約60%都是在香港出生;據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顯示,15歲以下人口在香港出生的佔比更高達約90%,愈年輕的港人「本土」意識愈強,原來事出有因。事實上,本地出生的香港人都視香港為家,傳統的籍貫觀念已經變得模糊。

香港過去對新移民和外來旅客都抱正面態度,十分包容,但從2003年自由行開始,大批內地旅客來港造成不少「爭奪資源」的事件(如搶購奶粉、佔用了公共設施),香港開始出現抗拒內地旅客、進而滋生「反移民」情緒,以及要求「本土優先」。

本土思潮興起,近年成為世界現象,各地反移民呼聲高漲,引入外來人才的政策也遭受前所未有的衝擊。歐洲很多國家認為全球化威脅當地工人飯碗,美國特朗普競選時就力倡就業機會重返美國、保護本地勞工(包括藍領和專業人才),成功爭取了大批支持者。

如非對等開放 「港人優先」無可厚非

在勞工市場,香港是否也應該有「港人優先」的政策?香港限制輸入外勞,但主要限於低技術勞工,其他領域基本上都是門戶大開,沒有「優先」的政策。香港人向來信奉自由競爭、能者居之,但如果職場內是以政治傾向作為用人標準,這又是否公平?

內地人在香港就業門路多、手續簡單,但反過來香港人在內地是否可以享受同等待遇?正如香港的市場自由開放,內地企業來港幾乎不受任何限制,但香港企業往內地卻要面對重重關卡,有些行業根本就不允許在內地經營(例如新聞媒體)。如果不是對等的開放,以「港人優先」為原則保護香港人的利益,也就無可厚非!

「中環價值」雖然受到不少人質疑,然而它代表着一種香港精神和身分;它雖源自英國,但成就它「名揚中外」的,卻是香港人。中環如果要「趕走」香港人,難道不是一個極大諷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