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8日 星期四

實名舉報貪官 中央還須制度化

<轉載自2013718日 經濟日報 社評>
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被實名舉報,惹外界關注。今年來內地多名高官被實名舉報而落馬,惟舉報者多為深諳政治風向的名記者,對民眾而言,以輿論監督官員路仍遙。中央須完善相關制度,才有望令實名舉報成為反腐利器。
實名舉報成潮 助彰顯反腐成效
中港金融市場昨爆震撼彈,在兩地擁多家上市公司的華潤集團,其董事長、地位相當於副部級官員的宋林,被官方媒體新華社記者王文志舉報,指他在華潤電力2010年收購山西煤礦時「故意放水」,令數十億元人民幣國有資產損失,華潤昨回應指控是惡意誹謗。惟華潤為大型央企,在中港以至國際間有高知名度,遂惹市場議論。
此指控是否屬實,尚待當局釐清。惟高官被實名舉報,已漸成反腐新趨勢。中紀委在今年初指凡是實名舉報的案件都會優先辦理,其後實名舉報的貪腐案便一再爆出,被拉下馬的已有原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原國家檔案局副司長范悅、原中央編譯局局長衣俊卿等。
中央鼓勵實名舉報,應是要藉引發公眾對案件的廣泛關注,營造戲劇化效果,彰示中央願聽民間冤屈,從嚴治貪以還民眾公道,把反貪示範作用放大;且實名舉報者多已掌握大量實據,既可減低謊報案情、又或被滅聲的可能,更有助提高辦案效率。
中央雖有意推動實名舉報反腐,惟民眾仍將信將疑,原因有二。
其一,現時實名舉報者主要是兩類人,一是高官情婦,她們因感情或金錢問題而報復,舉報時早已豁出去;二是知名記者,民眾揣測他們或早已察知政治水溫,縱實名舉報的風險亦不高,甚或獲高層默許爆料,裏應外合以助辦案。
其二,去年中共十八大召開後,互聯網曾掀起一片網絡反腐、揭發貪官的風潮,中央亦曾鼓勵,只是隨後中央可能憂檢舉風失控,將衝擊社會和政治穩定,故加強網絡監控暫壓舉報潮,更有傳個別舉報者遭滋擾,民眾憂中央顧慮多,實名舉報未必長久推行。
中央若要將實名舉報成為反腐利器,不能只是運動式地推行一段時間,而是必須將之制度化,此需要建立相關規條與配套,如為舉報者撑起法律保護傘,保障舉報者不會遭報復。
只有讓舉報者免除後顧之憂,才能鼓勵更多知情者舉報貪官。
要成反腐利器 莫只是短暫運動
中央反腐成敗,關鍵是從制度入手,除實名舉報外,更重要的是落實官員財產申報及公示制等陽光法,令民眾有資訊加強監督官員行止,將官員權力關在制度籠裏,才能緩解貪腐此可亡黨亡國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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